俄羅斯直升機集團的總經理在與普京開會時透露了一個訊息,中俄聯合研製重型直升機的合同在歷時13年的談判之後,完成了中俄負責研製和生產的主機廠之間的合同簽訂,正式轉入了實際的研發階段;這也算是中俄聯合研製寬體客機CR929開始首架原型機生產之後,兩國在航空領域合作的又一個重磅好訊息了。
重型直升機就像超大型運輸機一樣,市場和需求雖然不是很大,不像7噸,10噸,13噸這類直升機,都有龐大的軍用和民用需求,但是必要性卻相當高,軍用上不管是米-26在俄軍,還是CH-53在美軍,都充當了重要的角色,重灌備運輸和大規模兵力垂直投送都離不開它,而民用上米-26在各種災害救援當中承擔的角色就更不用多說了;作為全世界唯二有重型直升機研發生產經驗的國家,也是目前全世界最大的直升機的設計和生產國,能和俄羅斯之間達成聯合研製重型直升機的合作,而且簽訂了合同,對我國直升機工業的幫助就不用多說了。
要說這則訊息當中能讓人高興的,除了中俄聯合研製之後,我國將會有一型自主可控的重型直升機之外,那就是從俄方透露的分工細節當中透露出的一個重要資訊:我國在直升機使用的渦軸發動機這個領域,已經有了重大突破了。
俄直的總經理在給普京的彙報當中是這麼說的:‘俄方將負責直升機的傳動系統,旋翼以及防冰系統的研製。’言外之意當然就是剩下的部分將由中國自己完成,對直升機來說,核心就是全套的動力系統,機身則是可以模組化嫁接的東西;動力系統當中去掉傳動和旋翼,剩下的自然就是發動機了;也就是說,我國在中俄聯合重型直升機專案當中,將會獨立負責整個大功率渦軸發動機的研製和生產工作。
這說明我國在航發領域,尤其是直升機渦軸發動機領域已經有了非常強大的實力,已經能夠獨立搞定超大功率渦軸發動機,米-26所使用的D-136發動機功率高達8500千瓦,能解決這種級別的大傢伙的研製,那麼其他噸位級別直升機心臟病的解決,也就不在話下;對向來求穩不說大話的我國航空工業研發來說,敢在合同簽訂的時候就攬下發動機這個重難點,已經足夠說明渦軸發動機現在有不遜於俄羅斯的強大實力了。
當然咯,這個方面的相關突破,也要感謝俄烏兩國之間緊張關係送來的助攻,讓我國基本掌握了米-26重型直升機使用的D-136發動機的全套生產技術;俄烏關係緊張之後,俄羅斯與烏克蘭雙方互相制裁,烏克蘭生產的D-136發動機也就斷掉了俄羅斯的零件來源,這之後烏方找我國企業代工了不少零件進行替代,我們也藉此摸清楚了這個全世界最強渦軸發動機。
肯定有人要拿中俄之間談判一談就是十餘年來論證俄方多沒有誠意,肯定就是想騙錢培養研發團隊等等的暴論出來了,與這種想法恰恰相反,中俄談判那麼長時間最終才簽訂合同,這恰恰體現著中俄之間的技術合作是真合作,是在認真談分工談利益分配,而不是簡單的誰拿錢買誰的技術,只有這樣,才需要長期的談判來完成分工。
經常拿出來對比的就是中法聯合研製的直-15專案,雙方05年達成合作意向,09年就在法國首飛,12年哈飛開始生產機身,16年直-15首飛,比起中俄聯合研製快了太多;拿這兩者對比,就屬於沒看出兩個專案完全不同的含金量。
直-15說是中法聯合研製,但從實際的合作形式上,還是一個資金與市場換部分技術的行動,整個直-15的設計工作還是由空客的直升機部門完成的,我國只是哈飛派出了一個60餘人的團隊,去歐洲加入空客的團隊當中,做些輔助工作學習點技術回來。這自然沒多少好談的,我們出多少錢,換多少技術就是了;而這次中俄一談那麼久才轉入實質階段,才是合作質量很高,雙方技術水平差距有限,認真地奔著聯合研製進行談判的體現,雙方需要詳細理清各自研發上的責任和義務,誰負責哪一塊的研發,需要如何配合,這種雙方地位對等,聯合出錢,共同出技術的合作,談判複雜程度遠不是資金市場換技術能比擬的。
從另一個方面講,這也要感謝我國的航空人在這十多年裡為了技術進步付出的努力。如果沒有我國在這十多年的談判時間當中,在直升機領域連續地取得各個方向的巨大突破,俄方顯然也不會樂意讓我們以分工協作,分攤研發的方式進行直升機聯合研製,肯定還是要像中法當年的專案一樣,拿資金和市場出來,給俄羅斯的直升機行業培養研發團隊來學習技術。所以說,這個中俄聯合研製背後隱藏的,其實還有我國這些年來航空工業重大突破的背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