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遇見老同學璐璐,她剛從菜市場回來,滿臉滄桑,一手牽著孩子,一手拎著菜籃子。
我調侃道:“你老公怎麼不來幫你?”
“哦,離了!”她輕描淡寫說道。
“啊!離…離了?”我瞬間覺得有些不太禮貌,幾句寒暄後便匆匆離去。
回到家我問母親,母親邊擇菜邊說:“她都在孃家住了大半年了,你不經常回來不知道,現在村裡邊都在傳,他們夫妻倆到溫州打工還不到1年,倆人在外邊雙雙出軌,就偷偷回來辦了離婚,倆孩子大的6歲小的4歲,一人帶一個。唉,可憐了倆孩子……”
聽母親說完,我還是半信半疑,半天沒回過神來。
璐璐是我從小學一年級到初二的同桌,因為兩家住的比較近,也是一起上學一起回家,經常“廝混”在一起瘋玩。初二後半學年厭學成績一落千丈,一怒之下搬走書本輟學了。
後來我考上了縣裡的高中,外省的大學,我們之間的聯絡也越來越少。大三那年母親打電話說璐璐要結婚了,我便用勤工儉學的300元讓母親幫我交給她。
璐璐她有著讓一般女人羨慕的身材和麵容,她的身高足足有1米72,身材纖細,面容姣好,白淨的臉蛋,柳葉彎眉,櫻桃般的小嘴。正如《紅樓夢》裡形容王熙鳳“俊俏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那般。
婚後她也有著常人羨慕的生活,丈夫在外打工,每個月按時將工資打回家。她呢也不用上班,婆婆幫忙帶著孩子,飯也按時按點做好,她事就去逛逛街,趕趕集,和同村的婦女們打打牌,到廣場上刻刻瓜子曬曬太陽,日子過得滋潤的很,羨煞旁人。
後來漸漸孩子也大了,該上學校的都上了學校,每天在街上就這麼晃盪晃盪,打牌的人也越來越少,孩子大點的婦女也都出去工作了,在家實在是沒有意思,便主動提出來要去老公工作的廠一起打工。家裡人也沒有反對,欣然同意。
沒想到就這不經意的決定,為他們後來走向離婚埋下了伏筆。
起初倆人在一塊兒上下班還有說有笑,每逢休息日倆人還到大商場裡溜達溜達,買些衣服,首飾什麼的,罷了再到飯店美美的吃一頓,玩夠了再筋疲力盡的回到出租屋裡。那段時間幹活雖然累點,能一起上下班能天天見面,心裡也是幸福的。
好景不長,也不知道是時間長了膩了,還是缺少了那份距離感。兩人的日常交流不知道從哪天開始就慢慢變成了“嘶吼”。一個沒好氣得說著,一個不耐煩得聽著。日常中的一點小事都能被無限放大,無論誰和異性正常的交流都能成為爭得面紅耳赤的理由,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多,越吵越兇,甚至互相動手。
後來兩個人雖然還在一個廠區打工,卻再也沒有住在同一個出租屋,慢慢的傳出兩個人都與其他異性有頻繁的接觸。不知道是因為一時的氣憤,故意去氣對方,還是真的有了私情。就這樣倆人你也不理我我也不管你,到了年底倆人回到老家悄悄離了婚。
能說他們兩個沒有感情基礎?倆人共同養育了兩個孩子,本應該是男耕田來女織布,和和美美的幸福家庭。卻因為一起打工了不到一年,被那些說有有,說無無的流言蜚語,還是違背了距離產生美的原則,還是因為在一起時間久了,待膩了待煩了,缺少耐心的溝通……
就這麼不清不楚、糊里糊塗的結束這麼多年的感情,讓兩個孩子都成了單親家庭。夫妻,真的不應該一起打工嗎?
你覺得是為什麼導致他們離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