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最讓人害怕的事情是什麼?很多人可能會說怕沒錢,但我認為並不是,人生中最讓人害怕的就是生病,只要有健康的身體,沒錢我們努力一點就有機會能賺得到錢,可一旦沒有了健康,這輩子就完了,即便有錢也可能會因病返貧。
現實生活中有太多因病返貧的例子了,國家為了減少因病返貧或者看不起病的人數,推出了醫療保險制度,普通人只要每個月按時繳納社保,那麼生病後在醫院支出的費用就能獲得一定比例的報銷,大大減輕我們的負擔。
但是很多人在醫院治病的時候卻經常會碰到一個問題,就是在醫院住院超過15天的時候,醫生就會建議我們先出院過段時間再重新辦理住院,如果說我們的病已經看好了,那麼這樣的建議無可厚非,可是有很多患者病還沒治好的時候也會被醫生這樣建議,而醫生給出的理由也讓我們無法反駁,就是他們表示住院超過15天,那麼之後產生的費用就沒有辦法用醫保報銷了。那現實情況真的是如此,住院超過15天,之後產生的費用就沒有辦法用醫保報銷嗎?
有很多患者為此就去諮詢了醫保部分,而得到的答案並不是醫生所說的住院超過15天之後產生的費用就要自理,那為什麼醫生要這麼做呢?這樣“強行”讓患者出院,要是耽誤了病情誰又要來負責?
其實醫院或者說醫生這麼做,歸根結底就是為了多向醫保部門報銷費用,為了管住老百姓的救命錢,醫保對醫院的管理是單病種核算和總額控制兩種辦法。總額控制就是一年給某個醫院多少錢這個錢是固定不變的,單病種核算就是針對某個病給醫院多少錢,如果超過了就給醫院少結算或不結算。
事實上這樣做有的病報銷下來的費用是不夠的,醫院為了不超支不賠錢,就想出了很多辦法來加強管理,醫院醫保科,臨床科室,具體到每個管床醫生,都來加強管理。因此,當病人住院15天左右,醫療費達到了單病種限定的價格,醫院就會透過醫生讓病人出院。
醫院的這種做法又被稱之為“分解住院”,人為將一次連續住院治療過程,分解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療,或人為將參保人員在院際之間、院內科室之間頻繁轉科,而他們最終的目的就是向醫保部分申請更多的費用。那這樣做合法嗎?
很顯然是不合法的,這種行為也屬於是騙保,有些地方已經出臺了政策要求醫院不能這麼做,如果被抓到也將會受到嚴重的處罰,所以如果你在住院期間碰到這種情況時,完全可以向轄區的醫保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總之,住院十五天就得出院,是醫院創收清床的一種手段, 我們都知道很多病是慢性不可根治的疾病,只有在病加重時住院,而醫院對患者住院頭一個星期進行各項檢查和病情給藥控制,己基本使病情得到緩解,且也完成了高額的檢查專案,所以再繼續住下去沒有大的意義,對醫院的床位也是一種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