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劉餘莉品讀《群書治要》
本文共848字,閱讀大約 3分鐘
【帝王之於親戚,愛雖隆,必示之以威;體雖貴,必禁之以度。】
這句話出自《群書治要》卷二十四《後漢書四》。漢桓帝的弟弟勃海王劉悝存心險惡、行為乖僻、驕橫無禮,常常觸犯法度。當時任北軍中侯的史弼擔心勃海王會犯上作亂,於是上奏了一封密摺:“帝王之於親戚,愛雖隆,必示之以威;體雖貴,必禁之以度。”“隆”是深厚的意思,“威”指尊嚴、威嚴,“度”指法度、規範。君王對於親屬,雖然愛護深厚,但一定要有威嚴;親屬的身份雖然尊貴,但一定要用法度來制約他們。這樣才能真正發揚和睦之道,骨肉之恩才能如願維持。
史弼還舉了歷史典故:“昔日周襄王放鬆了對甘昭公的管教,孝景皇帝嬌慣梁孝王,結果這兩位弟弟憑藉著皇兄的寵愛,傲慢悖逆,致使周室動盪、漢廷事變。我私下裡聽說,勃海王劉悝藉著和皇室是至親的關係,憑著特殊的寵愛,疏忽了敬奉皇上的禮節;在外聚集了一些違法亂紀的輕浮之人,在內放縱沉溺於美酒音樂,出入無常;結交的都是言辭伶俐,但沒有真實德行的人,有被家庭唾棄的逆子,有被朝廷驅逐的臣子,恐怕將來會出現篡位或謀反的事情。面對這種狀況,州官卻不敢彈劾,傅相也不能夠匡正輔佐,陛下因為兄弟情深而不忍心加以制止勸阻。這樣發展下去,危害將會愈來愈大。啟請陛下公開臣的奏書,讓百官傳看,下令公卿判決勃海王的罪行。待依法定罪之後,再下發詔書予以赦免,以顯示陛下不忍懲辦兄弟的仁慈之心。這樣做就既不會有譏諷皇上傷害至親手足的非議,勃海王也將有福慶繼續享有封國。否則,一旦勃海王謀逆,則大獄將興,辦理逆案的官員將不絕於路。臣憂思憤悶,冒死上奏此事。”這封密摺上去之後,漢桓帝還是因為與劉悝是至親兄弟的關係,不忍心將此事交付群臣討論。後來,劉悝果然犯了謀逆之罪,被貶為癭陶王。
《群書治要·文子》中提到:“生而貴者驕,生而富者奢。故富貴不以明道自鑑,而能無為非者寡矣。”一出生就生在有權勢的家庭,一出生就生活在富裕的家庭,這樣的子弟如果沒有學“道”,不能夠以“道”作為借鑑,卻不為非作歹的人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