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比較火的話題就是“房產稅”“契稅”“社保”本週小琅將收集到的熱門話題總結了出來。取得拆遷款後重新購置房屋是否繳納契稅?取得的拆遷補償款重新購買房屋,享受契稅減免需要哪些資料?社保沒交足15年,能否一次性補繳?
- 取得拆遷補償款後重新購置房屋,是否繳契稅?
契稅法有規定:“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免徵或者減徵契稅。”ps: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重新承受房屋權屬的契稅優惠政策,各地具體規定細則不同,納稅人還是要關注所在地政策要求。目前,城市更新主要有兩種補償方式,一種是貨幣安置(直接取得貨幣補償),另一種是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即開發商給被拆遷人補償一套新的房產。
根據(財稅〔2012〕82號)檔案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徵收居民房屋,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並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徵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並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徵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
想個辦法:小琅在某地的住宅因舊城改造被拆遷,開發商給了兩套方案:1.拆遷款80萬;2.補償一套新房,但需要支付10萬的差價。小琅比較心動第一套方案取得80萬現金之後在另一個地區購買套價值120萬的住宅,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由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小琅要是採取方案一,小琅重新購買的住房價值超過了80萬的補償款,小琅需要對超出的40萬進行繳納契稅。小琅要是採取方案二支付10萬差價,僅需對10萬的差價進行交稅。
- 取得的拆遷補償款重新購買房屋,享受契稅減免需要哪些資料?
根據規定:“被徵收個人應與房地產徵收部門或拆遷單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協議簽訂時間不得超過重新承受房屋‘房地產權證’註明的發證時間。主管稅務機關在補償協議原件上註明抵減契稅計稅依據的額度,簽註‘已享受契稅減免’意見,加蓋印章。”
- 社保沒交足15年,能否一次性補繳?
NO!新規釋出後一次性補繳15年的方式被取消,但仍能夠對社保進行補繳。現在的社保補繳方式有兩種:單位補繳+個人補繳;單位補繳僅限於單位原因造成的斷繳。未繳足15年社保有以下5種補救方式(如下圖)
按年補繳:到了退休年齡,還有幾年(一般是三年)的時間才有社會保險,你可以每年補交,退休時依然可以享受社保。
延遲退休:到達退休年齡,申請延遲退休來繳滿15年社保,延遲退休最多可以申請5年。
一次性付清:前面說了一次性付清是不可能的,但是這幾種情況除外:①2011年以前退休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②1961年至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識青年;③男性65歲,女性60歲的退休人員,在2011年之前已經在當地繳納了社保。
轉為居民社保:如果距離社保繳滿15年的時間過長,可以考慮轉為居民社保,但是居民社保待遇稍微不如職工社保待遇。
停保,取錢:這種措施推薦給不想繼續繳費的朋友。退保會把之前繳納的社保錢退還給你,但是就是沒有辦法再享受醫保與養老金的福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