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的風俗擁有著悠久的歷史,更是我們傳統文化的文明積澱,也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就比如,我們每年的清明節有祭祖的風俗,這樣的民間風俗已經根植到我們每個人的血液中。
民間的風俗包羅永珍,從我們穿衣打扮,到我們的吃飯居住,甚至出行都有著非常多的講究。比如說吃飯我們要求筷子不能三長兩短、居住要“坐北朝南”、出行要選擇“吉日”等等。
除此之外,婚喪作為人生大事兒,民間風俗更是有非常多的講究。就比如所擇吉日,就是其中一。除了擇吉之外,在婚禮中還要講究成雙成對,在喪禮中更有很多的禮節。喪禮中的那些講究和禮節,基本上都是在表達一個意思,那就是“孝”。
古人講究“事死如事生”,所以對待喪禮自然也會十分隆重。孝文化的歷史悠久,“孝”對於我們來說,一直都是我們傳統文化的核心所在。漢代的時候,皇帝“以孝治天下”;到了魏晉時期,孝成為了從仕的基本要求之一;直到現在,孝也是人們所推崇和需要弘揚的優秀品德。
可以說,“孝”從古至今都是人生準則之一。
“孝”既然如此重要,那麼民間的風俗中,自然也少不了“孝”。在傳統文化中,孝可不僅僅是生前盡孝,在長輩去世之後,也要盡孝。
民間有這樣的一種風俗,那就是在老人彌留之際,在嚥下最後一口氣的時候,需要將老人從臥房抬到大廳臨時鋪設的板床上。老祖宗認為,如果讓長者在床上去世,靈魂會被拘束在床上,無法被超度。
這是因為,古代的床都是有頂的,就像我們從古裝電視劇中看到床那樣。所以老祖宗才會認為這樣床上的頂,會把靈魂拘束住。所以人們才會將逝者移到板床上。
那麼,老祖宗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講究呢?
其實,在民間的傳統認知中,當老人垂危之時,是需要子女守在身邊的,一直到老人去世。這就是所謂的“送終”。長輩孕育我們生命,從我們第一聲啼哭開始,就陪在我們身邊,我們為長者送終自然是應有之義。
而且,能為老人送終,也是表明了這是作為晚輩的一份孝心。我們經常說“子欲養而親不待”,很多人都會因為沒有在長輩最後的一段日子中盡孝,而感到悔恨終身。所以,未能給老人送終,也是一個人無法彌補的遺憾。
在民間,子女不能為長輩送終,長輩臨終前沒能有子女陪伴在身旁,這樣的子孫會被人指責為不孝。
而當老人在彌留之際,子孫需要將之搬移到板床上,就是為了讓老人知道,他彌留之際有子孫在身邊孝敬。而如果沒有在老人彌留之際將之搬到板床上,就表明沒有人為老人送終。
於是,人們就會認為這家的子孫沒有盡到孝順的義務,也就是不孝了!
傳統孝文化是我們傳統文化寶庫中的瑰寶,“孝”也是每個人的道德底線。民間風俗中對孝的一些說法,其實很多已經不適宜當下了,厚葬不必薄葬孝順,長輩是不是在板床上去世,也代表了是否盡孝。
孝是人生的第一塊基石,而我們只有將這第一塊基石安放穩當了,往後才會越走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