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錯過一天再等一年”到“價格全年最貴”,沒有了價格優勢“雙11”還剩下些什麼?
繼今年“618”期間《電商購物節 深藏購物劫?》之後,奧一實測研究院在今年“雙11”期間,繼續對電商購物節中的“價格亂象”進行監測,發現“虛標原價、先漲後降”等老套路不僅沒有消失,反而又添了“預售更貴、隱藏優惠”等新套路,且套路越來越隱蔽、越來越具有誤導性和欺騙性。
“先漲後降”
促銷價並非最低價
13年來,“雙11”之所以成為全民狂歡購物節,無非是憑藉曾經“打到骨折”的價格優勢。如今隨著促銷規則越複雜,優惠逐漸消失,只剩下“套路”遍地。奧一實測研究院在今年“618”期間,發現有商品“618”前突然提價超千元,心心念念折扣價偷偷變成收割價。
“雙11”期間這些價格亂象有改善嗎?奧一實測研究院挑選部分商品進行二次監測,結果發現依然有商品存在“先漲後降”的情況。
例如:今年“618期間”,奧一實測團隊在唯品會發現,監測期內約60%的受測商品存在“先漲後降”的情況,漲幅5%-55%不等。其中一款樂町櫻桃紅連衣裙(CWFAB1748),商品最低價出現在5月7日,為254元,在618期間的最低價為266元,漲幅5%。今年“雙11”,奧一實測團隊在這家店裡,選了一款“2021樂町新小個子撞色羽絨服外套”監測後發現依然存在“節前漲價”的情況。
監測資料顯示:該款商品原價2669元,10月20日售價 443元;10月27日漲至728元,漲幅高達64%。
為啥一件400多的衣服變成了700多?
記者在10月27日以消費者身份諮詢客服,對方表示:“443元的價格是因為‘超級大牌日’促銷優惠,並強調衣服原價是2699元。”
記者繼續詢問“雙十一”會不會再降價?
客服人員表示:現在就是“雙十一”的價格。
“雙十一”不應該是最優惠的價格嗎,為啥比“大牌日”反而貴了三百多?
面對這一追問,該名客服給出瞭解釋:“活動不同價格會不同”。言下之意似乎已預設“雙十一併非最低價”。
記者繼續監測發現,該商品728元的價格一直延續到10月31日。11月1日記者開啟購物車發現商品顯示為“缺貨下架”。11月2日重新上架並調整價格為531元,隨後這一價格一直延續到11月12日。可以看出,該款商品不僅在“雙十一”之前出現提價現象,而且在“雙十一”當天,看似“白菜價”實際比15天前還貴了88元。
事實上,上述現象在電商促銷節中已是“公開的秘密”。11月4日,中消協曾釋出消費提示稱,消協組織多年的價格監測和消費者投訴顯示,一些商家“雙十一”促銷價格未必真實惠,有的商家使用的是“先漲後降”的套路,有的商家設定各種花式“買贈”,實際到手價格與平時並無差別,甚至可能是全年最貴。
“預售更貴”
付尾款後發現當天現賣更划算
如果說“先漲後降”是電商促銷節的“常規套路”,那麼“預售更貴”可以說是近些年出現的“套路新花樣”。今年雙十一“預售戰”在10月20日就已經打響。提前購買本是件大好事,商家可以合理備貨與發貨,有效避免快遞擁堵,消費者也可以得到更多優惠。然而,當你頂著黑眼圈付完尾款,以為“薅到了最多的羊毛”,隔天卻突然發現,同樣的商品竟然能夠以相同,甚至更低的價格直接購買。
今年“雙十一”期間,網友@鎮海提前購買了一款無線超薄(G913)鍵盤,預售價格為1099元,他先支付50元定金,算好日子等待付尾款。結果還沒等到尾款日,就震驚地發現這款商品已經“直接可以1099元購買了!”@鎮海不明白:“定金的意義在哪裡?也不能退。”可以說,算上定金利息和等待的時間,參加預售反而比當天現買的價格更貴了。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從某種角度來講,預售模式是建立在犧牲使用者體驗的基礎上,換來商家的既得利益。曹磊指出,等待時長關乎消費者購物體驗,預售商品要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下單預售商品前,要關注預售數量和時長,一般在商品詳情頁上有明確提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對未提前告知消費者的預售行為,消費者可以透過平臺、商家進行溝通,也可以向12315或是媒體投訴。
“買貴包賠”
前提是你自己去關注價格變化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今年“雙十一”預售開啟後,很多商家開始宣傳各種優惠降價,吸引消費者下定或者直接購買。有的商家還承諾“保價”,即承諾在一段時間內,消費者所購商品不會降價。可真等到消費者發現買貴了,去申請“退差價”時,卻又馬上換了一種說法。
天氣逐漸變涼,王女士(化名)在淘寶上為孩子選了一款兒童浴盆,“當時商品頁面顯示有兩個價格,一個是79.8元,一個是雙十一活動價64.8元。”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本想著再等一天就是11月11日,於是將商品加入了購物車,等著降價後再買。
可這時客服“熱心”地表示:現在拍不僅可以有贈送浴鹽,而且還可以“到貨後退還差價”。考慮到“雙十一”當天下單量大可能會延長物流時間,急於收貨的王女士在11月10日以69.8元的價格下了單。細心的王女士留意到,第二天該商品果真是降價至64.8元。
11月13日收到貨的王女士想起了“退差價”,但是客服卻表示,需要王女士提供詳細的價格變化截圖,王女士很納悶:“你們自己的商品價格,難道自己不清楚嗎?”是不是如果消費者沒有截圖就不能退還差價?
王女士翻出了之前客服“承諾退差價”的聊天記錄,客服見狀改口稱:給個“五星好評”就退錢。這讓王女士非常無語:“難道這些店鋪的好評就是這樣刷出來的嗎?”
事實上,電商平臺“刷好評”行為一直是官方重點打擊的目標。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禁止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已明確“經營者不得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誘導使用者作出指定評價、點贊、轉發、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為”。廣東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收到商家“好評返現”的邀約時,應勇於拒絕,不為商家利益誘惑作出虛假好評。最終王女士因“沒有價格截圖可以舉證”放棄了“5元差價”。
除了形同虛設“保價”的服務,某些商品在優惠價格的宣傳上也容易誤導消費者。李先生(化名)告訴記者,11月10日在淘寶“比比贊旗艦店”購買一款法式小麵包,偶然發現“下單後的價格並不是活動價是26.9元,而是原價29.9元。”一問才知道,原來活動價時間還沒到。“正常人買個早餐麵包,誰會去特意等你的活動呢,而且也沒有說是要‘雙11’當天有效。”李先生表示:“就像我去超市買日用品,貨架上寫著活動價99元,結賬的時候發現是109元。這肯定是不對的!”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趙佔領律師表示:“這種行為已構成價格欺詐。”他建議:“遇此情況的消費者可以向價格主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貨不對板”
質量和價格一起打折
在這個一年一度的電商大促活動中,“價格”始終是消費者們最為關注的一點。東西買貴了不開心,但買便宜了也不見得省心。對於家有小學生的董女士(化名)來說,口罩是家中必不可少的日用品,本想著“雙11”商家會讓利,趁機囤一批口罩,董女士開啟收藏連結,進入經常光顧的天貓“初醫生旗艦店”,下單購買了一款之前買過的商品。口罩價格確實優惠了不少,但收貨後董女士卻傻了眼:“和原來買的完全不一樣了。不僅沒有了鼻樑條,包裝袋也不一樣,廉價的塑膠包裝不說,最重要的是孩子一戴上口罩就往下掉,根本沒法用。”
董女士平時購買價格為68.8元,雙十一活動價為48.42元。
緊接著,董女士發現遇到“貨不對板”的不止她一個人,商品評論區幾乎全是吐槽的。
面對董女士的投訴,該店的客服人員解釋稱:“是臨時工的問題,口罩發錯了。”同意給董女士退貨、退款。“可是我的時間就白白浪費了。”想著熬夜拼單的“成績”化為烏有,董女士也很無奈,只能再去選購一次。
在平臺商家號稱全年最低價的“雙11”,海量促銷商品更讓消費者眼花繚亂,如何保障商品品質不打折扣?有關專家認為,監管機構的適時介入也不可或缺。有關部門要繼續加大監管力度,一旦發現違法違規或者是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不僅要督促企業整改,還要依法嚴厲查處並公開曝光,切實增強監管的實效性和威懾力。
第13屆“雙十一”已經落幕,但消費者買買買不會停止。據悉,未來兩個月內還有“黑色星期五、雙十二、年貨節......”商家與平臺會不斷製造新的消費慾望。人們的消費態度發生了哪些變化?電商促銷還有哪些問題現象亟待規範?敬請關注下期報道。
監製:謝豔霞
策劃:謝江濤 高春明
統籌:管玉慧
採寫:管玉慧 盧若情 張潔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