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娛樂圈來說,今年註定是不平靜的一年。
代孕、偷稅,甚至涉嫌強姦,瓜一個比一個大,藝人“翻車”速度越來越快。
人們開始思考藝人的准入門檻:“知識文化水平堪憂、道德素養缺失、專業能力低下的藝人,一天就能賺好幾百萬?這未免太離譜了。”
從相繼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及行業規範可以看出官方對於整頓娛樂圈風氣的決心。同時,不少業內專家學者建言獻策,希望能為一個“風清氣正”的環境出一份力。
其中不乏拍腦門的建言者,建議嚴格行業從業標準,對藝人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持證前,需要接受思想、政治、理論、專業、道德修養等方面的培訓,進行登記註冊管理,凡是沒有登記註冊的,應規定各類平臺均不予錄用。”
坊間,支援此觀點的比例並不低,但仍有反對意見認為,這是一個“把腦門拍碎了”想出來的昏招。
導演賈樟柯就在一次活動中公開表示,自己不支援給藝人辦證,娛樂圈的亂象應透過其他方法進行解決和引導。
給藝人辦證,好使麼?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中的釋義,證書是一種由機關、學校、團體等發的證明資格或權利等的檔案。
有統計,一箇中國人的一生至少會擁有70個左右的證書,這其中包括了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部過程。
證書的作用,顯然是證明某種能力或者資格,從這個角度看,藝人們透過學習考試拿到一種證明自己能力和資格的憑證,順理成章,沒毛病。
我國藝人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科班出身,由專業藝術院校培養後進入娛樂圈,另一類則是草根出身,由於天賦或機緣巧合進入娛樂圈。前者在校學習期間,已經擁有了證明能力的證書如畢業證、學位證,但後者顯然不可能提供任何證明自己藝術水平的證書。
如果將此兩類藝人統一集中起來透過培訓和稽核最終發證,那麼在藝術專業性範疇上如何評定?誰來認定高低?
接受採訪時,賈樟柯拿自己的表弟韓三明舉了個例子,參演電影《三峽好人》之前,韓三明是一名挖煤礦工,他就是以這個身份加入了《三峽好人》,並且出色地完成了拍攝,最終還拿到了智利電影節的最佳男演員獎。
讓韓三明和科班藝人同場考核表演,他顯然沒有任何優勢,但並不影響他在表哥電影中的本色出演。
同理,電影作品《啟明星》中,導演謝晉採用了智力殘疾的兒童演員;在電影《少年犯》中,導演也大膽採用了在押少年犯進行表演;張藝謀的電影《一個都不能少》女主角魏敏芝和男主角張慧科都是普通農民的孩子;2019年上映的電影《平原上的夏洛克》,包括三位主演在內的全部演員都是沒有任何表演經驗和相關學習的素人。
差點忘了,還有一個叫做王寶強的演員,那是一個獨一無二的“樹先生”,一個幾乎沒有差評的“許三多”。
持證上崗,他們還有機會麼?
從根兒上說,藝術創作中模糊的標準和審美,沒有任何機構有資本和勇氣站出來說:“這個證我來發,我能評出個公正嚴明。”
與此同時,當認證與權利保護髮生關係,不排除會滋生利益與腐敗的可能,演員培訓這一塊,是收費還是不收費?收費標準又是什麼?
有人說了,這個證可以拋開藝術本身,只考核藝人的道德修養。
但如果經過學習和考核,拿到證書就可以保證道德修養的話,九年義務教育中的思想政治、社會文化等課程都已經教授了道德修養的內容,基本上絕大部分的人也都擁有初中或是小學的畢業證書,從結果上看,小學畢業證最終保證了人們的道德修養了麼?
如果說,藝術本身勉強還算有標準的話,道德的標準則更加模糊,沒法量化,拿到“聖人證”也只能證明在考試的那一刻,考生的道德修養達到了考核標準,但對日後的行為和規範沒有任何指導意義。
對於單一個體而言,道德表現可能在一天中都會發生變化,是一個情緒化的因素所在,要給道德發個證,本身就是一個殘缺的無法實現的想法。
這裡面還有一個有趣的問題,發證的考官們,如何證明自己的道德和修養達到了標準?
想了半天,這個證除了折騰人以外,幾乎沒有用。
我管不了,你別幹了
差不多的證,上世紀90年代,需要登臺演出的藝人辦過,後來因簡化政策,發現沒有用就給取消了。
在當年,這個證書僅代表從業資質,並沒有所謂道德認可一說。
反觀今年暴雷的藝人,多數引發全網震怒的行為,並非僅僅是“失德”二字可以涵蓋,更多涉及違法犯罪。
在健全的社會執行中,相比道德,法律是最明確和穩定的規則,所有人是否觸犯法律,只用一把尺子就可以衡量清楚,在法律中幾乎不存在模糊的空間,偷稅也好,強姦也罷,這些都是無可辯駁的法律問題。
法律的問題就交給法律去解決,在法律面前,道德是沒有公信力的。法律判罰時不會考慮你有沒有證,而道德根本就沒辦法判罰。
除證書沒用之外,這個荒唐的建議更值得思考的一點是最後那半句話:
“凡是沒有登記註冊的,規定各類平臺均不予錄用”。如果前面的荒唐是沒想清楚,那麼後半句就把“懶政”的動機暴露無遺了。
背後是這樣的一個邏輯:“我管不了,就設個門檻,你達不到就別幹了,幹得人越少,我管理起來越容易”。
藝人失德違法的背後,是唯流量至上、泛娛樂化等行業風氣,甚至並不單單是藝人自身的問題,還涉及背後的資本逐利、監管不力等產業鏈的系列問題。
整個行業和環境出現了問題,是不是行業上中下游所有參與者都要集體來考個證?僅有藝人考證肯定不夠,經紀公司考不考?影片平臺考不考?贊助商考不考?觀眾考不考?
不考證的啥都別看了,豈不是皆大歡喜?
因某些明星的失德違法,最終砸了草根演員的飯碗,這一槍開得著實有些歪。
看似“主動”的作為,實則是急功近利的“懶政”,簡單粗暴地試圖透過一紙沒用的證書來掩蓋行業中出現的問題,天真地認為一張證書就可以將未來的環境改善,透過人為限制從業者的門檻和數量就能解決問題。
只能說這位專家既不懂社會,也不懂管理,更不懂藝術。
寬進嚴出,或許是個好辦法
當然,人們呼籲提升藝人從業門檻並非完全沒有道理,透過日常藝人們的生活曝光和表演內容,確實可以看到一些藝人的文化素養和藝術功底的薄弱。
一把年紀了,念臺詞嘴裡還像有個茄子;長得一表人才,寫10個漢字有3個是錯的;發一篇120個字的小作文,雲山霧罩不知所云……
這些問題,其實都不是不能原諒,過早走紅帶來的流量紅利,讓藝人失去了思考和自省的機會。
可以看到,近期針對娛樂圈和飯圈的一系列政策,已經對藝人有了更高的要求,取消打榜選秀以及做資料等方式,會讓年輕藝人躥紅的機率較之曾經大大減少。
至於資本對於娛樂圈的影響,則需要更長時間來改善,隨著資料變得清晰,投資和回報變得透明,投資人自然會逐漸將資本注入有能力有價值的藝人,最終促成讓藝術迴歸藝術本身。
這就為藝人提供了學習和提高的機會和時間,只要藝人內心對於這個行業有慾望有憧憬,希望在這個行業中立足,自然會透過作品不斷打磨自己,從而達到提升業務能力的目標。
這是大家希望看到的一個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但是這個過程需要時間,不可能一蹴而就。
其實,娛樂圈要打擊的不是某個人,而是將藝術純粹當做盈利工具,玩資本遊戲的群體。把這個事管明白了,很多環節自然就通順了。
在這個治理過程中,依然不能避免行業內發生藝人失德違法問題,那麼針對於失德違法藝人的冷凍期將變得尤為重要,目前關於劣跡藝人的相關處罰辦法的力度已經超過以往任何時期。
這就是所謂的寬進嚴出,從近年來的種種事件結果看,已經起到了應有的震懾和警示以及預先教育的功能。
前文中那個荒唐的建議,同樣反映出行業內需要更多懂行的管理者,只有對行業有更深層次的理解和體會,才會在政策制定和執行中不跑偏。
近來一段時間,多個行業協會和組織透過召開會議、釋出宣告的方式表達了對於淨化娛樂圈風氣的決心和意願,甚至有娛樂公司組織藝人簽署承諾書來表達對“清朗行動”的支援。
事實上,如果沒有完善科學的管理制度和體系保障,這樣的宣誓和讓藝人考證一樣不靠譜,看上去很美,但沒用。
說回到藝人考證,兩年前有個藝人讀到了博士,卻因不明“知網”是何物翻車了,最後考到手的證也被收回了。
事實已經證明過了,有沒有證,和道德修養有多高,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