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因為有事耽誤了時間,急著去接孩子的一條窄路上,有個慢吞吞的背影,擋在了我的摩托車前,我連著猛按喇叭,以為他會立即躲開讓路,可是他竟然沒絲毫改變速度和躲閃,我蹭著他的衣服摔了個嘴啃路,嘴上前幾天上火起的口瘡全擦平了,頭盔突出的前帽簷磕斷了(頭盔很重要,要不是帶著頭盔,這次起碼磕昏了),
胳膊和手也擦出血了
以為按喇叭,別人就會一定給你讓路,這是犯了想當然的錯誤,犯這個錯誤的代價有時會很大,假如那次我是開著汽車而不是小摩托,後果會很嚴重
記得有個別人講的個故事,一個萬夫莫敵的女將,打敗了倆男將後,和第三個交鋒時,見對方英俊瀟灑,就和他商量和解,並嫁給了他,洞房花燭夜,男的把女將殺了,這個女將就是犯了相當然的錯誤,她以為自己愛別人,別人就也會愛她,結果把命都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