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晴
週末去上海出差,本想在高鐵上熟悉下檔案,結果一路上被吵得啥都幹不了。
我旁邊坐了個6、7歲的小男孩,比較頑皮,一會兒東一會兒西,總之,分分鐘消停不了。
他媽媽看起來三十多歲,對兒子有求必應,不厭其煩地滿足他所有需要,全然不顧是不是影響了其他乘客。
男孩吃完橘子,就天女散花似的把橘子皮扔得到處都是;
坐在位置上無聊,就拿著窗簾當玩具,拉來拉起,聲音越大越開心;
想看動畫片,就把聲音調到最大,整個車廂都能聽見,看到影片裡有一隻漂亮的孔雀,揚言要去拔它的毛,而他的媽媽居然呵呵笑著說好。
旁邊的乘客實在忍不住開口說話了:“也太慣著孩子了!”
只見這位媽媽瞥了她一眼,一臉不屑的說:“現在孩子就得這麼養,專家說了,要無條件的愛孩子,他才能充分信任父母,才能有安全感。”
“無條件的愛”是這樣嗎?,只怕你對“無條件的愛”有什麼誤解吧?
無條件的愛,是要分階段的
無條件的愛是無邊無界的愛。在任何時間、任意地點,做任何事情都愛你。你溫暖良善,我愛你,你坑蒙拐騙,我也愛你……
可事實真是這樣嗎?
有多少媽媽說過:“你不聽話,我就不喜歡你了”“你再打人,我就不愛你了”
所以,愛的前提是你聽話,是你不打人。這是有條件的愛,有邊界的愛。
當然,這裡的條件未必是對的,比如“聽話”就難說對錯。
但無條件的愛也是存在的,不過是分階段的,只存在於嬰幼兒時期。孩子可愛,你愛他,他哭鬧,你也愛他。
李玫瑾教授說,0-3歲的孩子就是要給他無條件的愛。此時他處於依戀期,需要情感撫養,讓依戀情感能夠持續地得到滿足,他才會對外界產生信任感和安全感。
這個觀點在演員馬伊琍的兩個女兒身上得到了驗證。她為了訓練大女兒能早日睡整覺,哭了不抱,餓了也不會立即餵奶。結果,大女兒一歲半的時候還總是半夜醒來,然後再哭著睡著。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馬伊琍的小女兒。她哭了就有媽媽抱,餓了就立刻有人喂,所有需求都隨時隨地的被滿足,結果滿一歲的時候,她就能自然睡整覺了。
睡眠質量好壞是衡量孩子是否有安全感的重要標準之一,小女兒的睡眠質量比大女兒好,無條件的愛更能給孩子安全感。
這是因為,0-3歲的寶寶,大多都是生理性需求,我們當然要無條件的滿足。
幼兒的每一次啼哭,父母都要關注,是渴了?餓了?還是不舒服了?
寶寶的每一次無精打采,我們都要了解清楚,是困了?乏了?還是有情緒了?
只有讓孩子在嬰幼兒時期感受到足夠的愛,他的內心才能種下愛的種子,慢慢發展為愛別人的能力。
父母在依戀期給孩子無條件的愛,會讓他更放鬆地吃奶,更踏實地睡覺,更樂意用自己的方式跟他人互動,長此以往,安全感更強。
用愛的方式,做有條件的事
等過了依戀期,父母愛孩子的方式就要有所轉變,就要學會用愛給他們畫邊界了。無條件的愛開始變得有條件了。
這個階段孩子具備了一定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主要需求從生理需求轉為心理需求,父母對孩子也不再是純粹的情感撫養,而是要對孩子進行性格教養,更多是要規範和約束孩子。
當孩子第一次索要喜歡的東西,若以哭鬧的方式獲得,會形成一種性格;
若是哭鬧的方式對家長沒有用,以跟人商量或自己努力的方式獲得,會形成另外一種性格。
父母想要孩子養成什麼樣的性格,就要教會他什麼樣的表達需求的方式,為他建立一套與他人和社會有關的行為規範。
接下來這位父親的做法令人稱讚。影片中的男孩跟著爸爸做公交車,故意沒投幣,事後還跟爸爸“炫耀”自己的小聰明,而爸爸的做法是領著兒子重新投幣,讓兒子知道自己錯了,並向司機師傅道歉。
這才是父母應該對待少年的正確方式:愛與規則同在。
父母愛孩子是天性,而別人愛我們的孩子,是因為他善良、溫暖、優秀、善解人意……
我們用愛的方式跟孩子講條件,就是在教他如何與這個世界相處。
當他回家有父母愛,家人愛,出門有朋友愛,有陌生人愛,他才會幸福。
愛與規則,一個都不能少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我們要用愛的方式講條件,告訴他們邊界在哪裡,然後鼓勵他們在畫好的最大圈圈裡盡情起舞。
可問題是立規矩對孩子來說是一種痛苦的體驗,是磨鍊孩子的過程。當孩子表現任性,為達目的而放肆哭喊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李玫瑾教授曾在網上手把手地教網友如何處理,首先要陪伴他,但不是滿足他,不讓孩子感覺孤單,給他無言的愛。
然後,明確地告訴他:你這樣是不對的。當你要求不合理,我就不會哄你,不會表達出愛你。
最後,只有孩子用正確的方式表達需求的時候,我們才會根據具體情況來滿足他。
這種無私且有條件的愛,才是最好的愛。
等他們再長大些的時候,或許大家就可以心平氣和的坐下來,有商有量的制定一份家庭合約,全家遵守,自由且有邊界。
為了方便記憶,這個合約最好不超過7條。先把每個人認為必須執行的規則寫下來,再共同商量細節。比如洗完澡要拖地,比如髒衣服要放進髒衣簍裡。只有所有人都認同的規則,大家才會發自內心地遵守它。
然後,一起制定獎懲措施,不同家庭成員想要的獎勵以及最有懲戒性的事情大機率不相同,可以針對每個人設定不同的獎懲方案。比如,媽媽最想要的獎勵,可能是爸爸帶娃她放假,孩子最想要的可能是奧特曼的貼畫。
最後,嚴格執行,定期總結。剛開始的時候可能會有各種情況出現,及時發現,及時調整,這份合約才能長期使用。
家庭合約的雙邊規則一旦形成,父母和孩子就是平等的合約雙方。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說,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條件。
如果所有人都做到了嚴格執行,讓約定好的規則落地,那麼恭喜你們,你們將獲得非常平等的自由關係,你們和孩子之間不再是對立面,而是肩並肩。
這種有約束的,有條件的愛,會讓他們走得更加長遠。
在幼年時期,給孩子無條件的全部的愛,讓他放鬆,讓他踏實,讓他給你足夠的信賴。
在兒童時期,少年時期,青年時期,給他有條件的剋制的愛,陪他成長,伴他左右。
最好的教育是以身作則,率先垂範。
讓我們做一面好的鏡子,在未來收穫一個幸福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