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城市發展建設的需要,如果一些老舊的建築物或者是居民樓成為了城市規劃中的絆腳石,那麼市政府一般都會與原住民進行溝通,在雙方意願達成一致後就會對原住民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以此來對建築物進行拆除重建。不過隨著城市規劃與發展的日趨完善,需要拆遷的地方越來越少,同時為了減少市政的財政壓力,慢慢地“以改代拆”的模式逐漸覆蓋開來,我們將這一模式稱為“棚改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拆遷的徹底取消,依然有3類住房仍然在拆遷名單中。
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房子
現在不管走在城市的哪個角落,都能在各個地方看到有市政專案在動工,例如道路拓寬整改、地鐵專案的施工以及醫院學校公園等公共建築的修建等等。之所以會出現這麼多的市政工程,其原因還是為了提升城市的發展效率,為人民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環境。所以做好規劃對一個城市來說,意義重大。
當然,既然要重新規劃,那麼對於那些嚴重阻礙了城市規劃的建築物就不得不予以拆除。一旦在重點規劃區域內出現了嚴重阻礙專案實施的建築物,整改顯然是達不到目標的,拆除才是唯一的辦法。所以,第一類仍然在拆遷名單中的建築物就是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房子。
經濟效益高的老房子
當然,城市的發展不僅僅需要政府的調動,市場經濟的協作同樣至關重要。過去二十多年的時間裡,儘管房價的上漲讓沒來得及買房的人苦不堪言。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房地產行業帶來的經濟效益是讓中國經濟迅速得到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說,拉動國家經濟其實只是順帶的,而把錢裝進自己的腰包裡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如果沒有利益作為驅動力的話,也不會有那麼多的資本爭相進入這個行業。同理,現在的拆遷成本越來越高,在經過嚴格的工程造價預算以後,如果虧本的風險高,那麼是沒有人願意投資的。反之,如果某個地段較好,經濟效益明顯,那麼拆遷也是必須進行的。
不符合居住條件的老舊房屋
拆遷帶來的市政壓力自然是有目共睹,但是不管怎麼說,拆除與否的最主要衡量標準始終只有一條,那就似乎房屋是否符合基本的居住條件。在二十年前修建的房屋,不管是在質量上還是在設計上都與現代建築物有著很大的差距。再加上多年來經歷的風風雨雨以及不同程度的災害,一些老房子已經是搖搖欲墜了,不說住人,就是路過周圍都會有坍塌的風險。
小結
那麼面對這種危房,改動自然是沒有必要的,唯有拆除重建才能避免危險事故的發生,所以第三類仍然在拆除名單中的,就是不符合人們居住條件的危房。以上三種就是仍然在拆除行列之中的房屋,當然除了最後一種以外,其餘的兩種都還是需要一定的運氣的。一旦地段被政府或者是房地產開發商看上,那麼毫無疑問依然會造就不少一夜暴富的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