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15(Colt Automatic Rifle-15 Military Weapons System)是柯爾特在1960年代以AR-15的設計改良而成。#武器裝備#
由於尺寸緊密,Colt Commando及XM177系列在越南戰爭中亦有出現。
柯爾特在1959年獲得阿瑪萊特(ArmaLite)的AR-15的專利權和技術時,柯爾特把名稱定為CAR-15,是為了在CAR-15服伇後把AR-15槍族聯絡起來。
柯爾特放棄CAR-15的專利權,但以M16的商標繼續生產各種軍用衍生型及以Colt AR-15商標生產執行部門及民用型號。
《武器知識》頭條號本集介紹的是CAR-15突擊型(XM177系列)
CAR-15突擊型(CAR-15 Commando)最初並非CAR-15槍族的成員,但在1966年應美軍要求而推出,CAR-15突擊型是類似M607衝鋒槍及縮短版M16版本。
Rob Roy設計出鋁製兩段固定位置伸縮槍托(二代)取代舊有的伸縮槍托,短圓型護木取代舊有的短三角型護木,上下護木塊亦完全相同以減低後勤壓力。
M609 CAR-15突擊型裝有復進助推器,而M610沒有。M610B有半自動、三點發、全自動發射模式,但美軍沒有采用,全部CAR-15突擊型皆裝有4.25寸槍口裝置。
M610定命名為XM177,而美國空軍定命名為GAU-5/A衝鋒槍,GAU解為Gun-槍、Automatic-自動、Unit-部隊(部隊用的自動步槍)。
美國陸軍在1966年6月28日購買了2815把M609 CAR-15突擊型,官方定名為Submachine Gun, 5.56 mm, XM177E1(5.56毫米XM177E1衝鋒槍),合約中指出,柯爾特須為每把XM177E1配套七個30發彈匣,但柯爾特無法造出可靠的彎型30發彈匣。
除了美國陸軍第5特種部隊(5th Special Forces Group)的每把XM177E1配套四個30發彈匣外,送交大部分部隊的仍然是20發彈匣。柯爾特在1967年3月完成所有送交XM177E1的合約。
1967年4月,美國陸軍為其越南觀察僱問團(MACV-SOG)購買了510把M629 CAR-15突擊型,並命名為XM177E2,柯爾特於1967年9月完成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