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王力宏說給分手費1.5億,李說沒有分手費,1.5億是她和王工作所得,她不要分手費,請問誰認識你啊?五年能掙1.5億?明明有分手費,改個名字就不是分手費了?
第二,李說王無恥,提她小時候有個日本名字。問題是你是不是有個日本名字啊?如果是事實怎麼就無恥了?你十六歲的時候用的就是日本名字啊,你介意是因為你爸爸是日本人,請正面回答幾歲改的名字?為什麼要改名字?什麼原因?
第三,王招妓無恥,據說你上研究生的錢是王給你?是包養嗎?哦不是助學哈
第四,好像你是十六歲就認識王留了電話,然後他就無恥的約你打炮,你拒絕,如此無德之人為什麼還保持聯絡?王力宏的How strange應該是有人主動聯絡對方的回覆吧?
第五,王力宏衣服褲子都不喜歡名牌,而你的第一封信裡罵他對婚姻不忠,有很多炮友之時耿耿於懷的是他沒有給你買奢飾品,你倆三觀不合啊
離婚很正常,分手見人品。你不會離婚後拿錢去日本改名字從此銷聲匿跡吧?問題是現在世界很小網路太強大,還是留些體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