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講一講什麼是電商。
我們不用專業的詞語來解說,說白了電商就是在網際網路上銷售產品而進行的商業活動,是把現實生活中的商業活動,搬到虛擬的世界當中來進行的。這種交易的方式非常的便利和快捷,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界限,是對傳統商業形式的一個巨大的變革,目前電商在我國的經濟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薇婭是何許人也,在這裡無需做過多介紹,大家比我都清楚。薇婭就是電商弄潮兒,戰績輝煌,名副其實的“帶貨女王”。然而這樣一個收入頗豐的人,卻翻了車。
浙江省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查明,網路主播黃薇(網名:薇婭)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透過隱匿個人收入、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6.43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6億元,
那麼問題來了,這事兒大不大,影響壞不壞?姑且看一下法律怎麼說吧。
偷稅漏稅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偷稅、漏稅犯罪的,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在5萬元以上的,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不過薇婭方面在2021年12月20日17:18,發表微博致歉,稱“我願意為我的錯誤承擔一切後果”。吃瓜群眾無須焦躁,靜看事情結果如何,不必起鬨。
由薇婭偷稅漏稅事件,我看到了電商一個普遍的現象,今天我就談談這個怪象,你也無須洗耳恭聽,就當茶餘飯後,隨便看看就好。
電商到底交不交稅?
目前國家規定的是,當大家的店鋪營業收入每月達到3萬元及以上的情況下,才需要納稅的,如果達不到這樣的收入標準則不需要納稅。
而淘寶官方對於淘寶企業店鋪和個人店鋪的交稅情況是完全不干預的
在這種情況下,會不會有大量的漏網之魚?
肯定會有大量沒有依法繳納足額稅金的店鋪,否則他們就不會窮兇極惡的“刷單”了。
因為沒有繳納稅金的壓力,這部分電商會拼命的刷單,提高交易資料欺騙消費者。這種惡意競爭,也會極大的傷害那些正當經營者。
刷單犯法嗎?
第五十八條
虛假交易,是指使用者透過虛構或隱瞞交易事實、規避或惡意利用信用記錄規則、干擾或妨害信用記錄秩序等不正當方式獲取虛假的商品銷量、店鋪評分、信用積分等不當利益,妨害買家權益的行為。
淘寶方面是這麼處理的,我們來看一下。
虛假交易的,淘寶將對賣家的違規行為進行糾正,包括刪除虛假交易產生的商品銷量、店鋪評分、信用積分、商品評論,情節嚴重的,還將下架店鋪內所有商品。
電商繳納稅金情況如何?
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昨日表示,網路購物“不開發票不上稅”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凡是發生交易行為的,就應當向國家繳納稅款,接受各職能部門監管。調查顯示,網路購物開票金額僅30%,70%未繳納任何稅、費,僅阿里巴巴網路平臺經營的商鋪2012年漏繳稅、費超過350億元,全國平臺型電商漏稅超過1000億元。這巨大的稅源、費用流失主要是因為對網上銷售沒有立法,各級稅務等職能部門沒有可依循的法律法規。
這麼看來,很多做電商的都沒有繳稅,那麼我的問題來了,如果要繳納稅金,那些虛假交易產生的金額,要不要繳納足額稅金呢?如果要繳納稅金,那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賣家,誰來監督和執行呢?
目前來看,還是靠自覺依法納稅。
現在,關於薇婭銷售資料,我們不管它是真是假,反正真和假,她都要繳納足額稅金。
各位做電商的朋友,請自查一下,有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沒有偷稅漏稅?
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