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一個小時可以輕鬆賺上你一輩子的積蓄。但是他們也像你這樣乖乖交稅嗎?這些年來,逃稅漏稅的明星有哪些?他們的結局又如何?讓我們來看看吧。
範XX
“範XX去哪兒了”這個問題如今終於有了一種答案。雖然仍未正式露面,但官方已經對這位自稱“不遺餘力”衝鋒愛國的女明星指出了一條“交錢從寬,抗拒從嚴”的路。稅務機關對她處以高達8億多人民幣罰款,並公告一系列逃稅“罪狀”。對這位天價女星來說,也許不幸中仍有“大幸”,至少她還有機會逃過刑責。
劉曉慶
……應該是現在范冰冰事件背後新呈現出的關注點。同樣是逃稅漏稅,兩個時代,兩位女明星的待遇大不相同。2002年中國國稅機關查出,自1996年起,劉曉慶以及其公司即以虛報收入與支出的方式逃漏稅,總共逃稅一千四百萬人民幣。6月19日,劉曉慶在北京被拘捕到案,其後關押至秦城監獄下屬第一看守所。劉曉慶一夕變白頭。熬過了大約1年的牢獄之苦後,在姜文的幫助下獲保釋出獄。“姜文傾其所有保曉慶”的故事也成為民間流傳的佳話。與范冰冰遇難時,沉默不語的未婚夫李晨形成鮮明對比。
毛阿敏
90年代中國大陸的流行樂壇天后。與劉曉慶一樣,是當時家喻戶曉的演藝界明星。同樣因為偷稅被處理。1998年9月底,新華社援引中國稅務機關的調查結果報道稱,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間,與8個演出承辦單位扣繳義務人共同偷稅事實成立,依據《稅收徵管法》第四十條規定,稅務機關擬對毛阿敏處以所偷稅款3倍的罰款,共計81.33萬元。中國稅務出版社還曾為此推出披露毛阿敏偷稅案的書,名為《失落的天使——毛阿敏稅案實錄》。不過這都是老皇曆了,網傳她現任丈夫解直錕是中植集團董事局主席,2014年胡潤富豪榜上擁有120億身家。在眾多老牌明星重返中國娛樂圈分羹的今天,毛阿敏仍然非常低調,很少拋頭露面。令人感嘆的是,2021年解直錕以260億身價,登上胡潤百富榜第241名的解直錕,已於2021年12月18日早間猝然離世。
林志玲
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學習過西方美術史,經濟學雙主修學士學位的臺灣第一名模林志玲也沒能躲過逃稅的誘惑。1996年,林志玲被指逃漏92至94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簡稱:綜所稅),遭臺灣稅局要求補稅及罰款819萬元新臺幣(約人民幣180萬),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後判決林志玲需繳684萬新臺幣(約人民幣150萬)的稅款,林志玲當天因身在外地沒有出庭。
任賢齊
憑藉一首“心太軟”紅遍中國大江南北的任賢齊在逃稅上可不會心軟。2008年,臺灣稅務部門指責他未將《笑傲江湖》64萬元的片酬納入所得保稅,而且還漏報公司業務報酬136萬元。法院認定後補稅52萬元,罰款29萬元。有報道指“小齊”認為片酬並非個人所得,必須扣除成本花費,更透過經理人表示所有帳目已交由會計師處理,小齊並非刻意漏稅,後提出上訴。
張惠妹
因涉嫌逃稅,這位唱功渾厚,形象多變,如今微胖的臺灣流行樂壇大姐大被媒體冠上了“欠稅天后”的稱號。2005年初,臺灣地區稅務部門曾點名要求張惠妹為高達3000萬臺幣收入補交稅款。而據稱這個數字,創下了臺灣藝人單次補稅金額最高紀錄。當年在豐華唱片公司,張惠妹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其演唱會的鉅額所得以“執行業務所得”類申報,但臺灣地區稅務部門卻認定這筆收入應屬“薪資所得”。依照臺灣的計稅方法,若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應先扣除60%左右的業務成本,剩下的40%才列為課稅所得,而“薪資所得”則只扣除新臺幣7.5萬臺幣的特別扣除額,其餘全部需要納稅。由於兩者計稅結果相差懸殊,臺灣地區稅務部門認為張惠妹應補繳1200萬臺幣。但同時臺灣財政部專員強調張惠妹不存在偷逃行為,只是在申報所得稅時,對‘執業所得稅’和‘薪資所得’產生誤解。
大小s
臺灣稅務機關近年就藝人申報稅項作出多個調查,不少藝人被查稅後都輸了官司,只有大小S打逃稅官司勝訴,成為當時那幾年難得的例子,不過她們很可能還要補稅。因為臺灣地區稅務部門2009年又以個人稅金重新計算為由,發現兩人幾年來賺逾億元新臺幣(約人民幣2000千萬元),故要求這兩人補稅近千萬元新臺幣(約人民幣20萬元)。另外小S徐熙娣也曾被單獨要求補稅,據稱她為了節稅成立工作室,遭臺灣地區稅務部門認定須按照較高稅率交稅,要求她要補繳將近6年的稅金差額,小S提起行政訴訟勝訴,免補繳近185萬元臺幣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