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稅似乎比房地產稅更有利於解決住房難題。
——房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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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勢之場
公眾號 勢場
自十月份中央確定擴大房地產稅試點以來,關於房地產稅的討論如火如荼。不斷有聲音在推測試點的時間和範圍,輿論場也在暢想政策細節和稅率,可見大家對房地產稅確實十分關注。
人們對房地產稅這麼歡迎,就是希望房地產稅能正面地調控房地產市場,緩解普通人的住房壓力。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房地產稅可不想想象中那麼美好。經濟學強調的是稅收歸宿,我們需要弄清楚是誰在負擔房地產稅。
首先說說租房。
雖然說,房租總是市場能得出的價格博弈出來的,是由平均工資決定的,但對於熱門城市的熱門地段來說,租房市場是典型的賣方市場,總是需求大於供給——你不租,多的是人租。
可想而知,這部分房地產稅總能很輕易地轉嫁給租客身上去,美、日、韓等地的研究也證實了這一點。
因此,除非租住的是冷門城市、冷門地段,否則房地產稅只會加重人們租房的負擔。
接下來說說買房。
目前,影響房屋售價的最大影響因子仍是土地供給。
房地產稅確實能促使少數多房人士出售房產(熱門地段房產除外,因為可以轉嫁給租客),但如果土地供給不放開,供求關係卡在那,房地產稅能降低的房價仍然有限。
另一方面,請注意今年的房地產稅試點通知裡的這句話: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意思很明白,中央並不打算大幅擴大土地供給,還是以利用現有土地為主,保房市、保房價,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甚至對於一套房的剛需家庭來說,若無政策豁免,往往還要在房貸的基礎上增加一筆稅務支出,給家庭增加額外負擔。
總之,房地產稅除了對冷門城市、冷門地段有所殺傷外,我們不能對它解決住房困境能力報以太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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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人口流入壓力很大的大城市來說,有人說,比起房地產稅,更有效的緩解住房壓力的途徑可能還是保障房體系建設。
在新加坡,有85%的本地人口居住在公有住房之中。而新加坡最早學習的是香港的公屋系統,目前香港還有45%的人口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中。
可見,對於大城市來說,建設保障房體系確實是一個比較流行、成功的住房政策。試想一下,如果沒有公屋系統,本來住房就短缺的香港,房子問題到底會有多嚴重。
但是,興建保障房如果真的這麼容易的話,香港的住房問題就不會這麼嚴重了,像新加坡這麼成功的案例也不會是鳳毛麟角了。
在大城市興建保障房,一個重要阻礙就是以土地徵用為核心的建設成本太高。例如,港府曾多次希望擴大公有住房套數,最終都被土地徵用成本打垮。這一次中央推進的北部都會區開發方案,也是選在了人口密度最稀少的位置。
香港北部都會區規劃土地
而新加坡為了解決土地徵用問題,則是透過立法手段讓政府有權強制建設,同時新加坡本身面積極小,不需要賣地套利為大規模基建提供原始積累,這才能成功搞起來獨一無二的新加坡模式。
除了建設成本外,更大的問題是時間成本。新加坡建國以來,從無到有,足足用了25年時間大力建設住房,才讓絕大多數人住上了政府提供的公有住房。
可見目前熱議的新加坡模式,其實是一個長期工程,要政府持續幾十年支援支援建設,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住房問題。
而像深圳等城市已經過了快速發展期,住房格局已經定下來了。這時從房地產市場中發展公有住房體系,恐怕不會那麼容易。
與此同時,土地供應有限,保障房建設擠佔的將是商品房的土地配額。對於追求生活品質的剛需家庭來說,心心念唸的商品房恐怕還會因為土地供給下降而上漲。
讓我們做個小總結。一方面,房地產稅反而很大可能還會提升熱門城市、熱門地段的居住負擔,另一方面,擴大保障住房耗時太久、成本高昂,根本遠水解不了近渴。
如此尷尬局面中,一個疑問正被越來越多人提出:
政府當前手上沒有足夠的保障房來提供給需要租住的市民,但是市場上空置的房產很多,為什麼政府不能採取措施讓這些控制的房子進入租房市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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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讓空置的房產流入市場,至少讓更多人租上房子,最直接的辦法莫過於房產空置稅。
前文已經說到了,中國房地產市場總體而言是賣方市場,買方議價能力是由有多少意願來購買、政府提供多少土地決定的,熱門城市、熱門地段總是供不應求,房地產稅也能夠轉移給普通人。
而房產空置稅則不一樣,如果房主沒法將房子租出去才需要交稅,所以房主為了彌補損失總是希望能出租房子。因為就會提高租房市場的供給,從而壓低房租。
根據一些可信的研究來源,我國的房產空置率可能還真是不低。
一個來源是西南財經大學的中國家庭金融調查,由於這份調查有央行方面的合作,所以可信度還是很高的。按照這份研究分析,中國城鎮房產空置率為21%,遠遠高於國際平均水平,要知道,日本泡沫危機最嚴重的時候也就是11%。
然而,儘管空置的房產非常多,空置稅也能更好的解決租房困難的問題,政府卻十數年來始終按兵不動。
在2018年時,空置稅並未出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按照目前的規劃,至2023年空置稅都不會進入立法流程。
而最近雖然房地產領域有諸多改革和變化,可各種通知和檔案中,亦對空置稅隻字不提。
這個看起來比房地產稅更合理、更能解決居住困難問題的稅種,為何不被國家納入考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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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的解釋,可能就是空置住房最嚴重的區域往往是三線城市,這部分人口更多,空置率也更高。因此對空置房徵稅,實際上是讓收入較低、資產較少的群體徵稅。
而從我國城市化程序來看,這部分空置房產的主人有很多是異地工作的人群。他們往往是因為收入不高才選擇去外地打工的,之後好不容易才攢了足夠的錢在老家買房。
而單純將這部分人群豁免,又會讓本來就很複雜的鑑別空置房產流程更加繁瑣,徵稅成本也大大提升了。
而空置稅本來能收上的錢就有限,遠不能和房地產稅相比,加上空置房產鑑別困難,也就使得這個稅種並不受政府重視。
從根本上來說,政府出臺一項土地稅收的目的是提高財政收入,而非調節貧富差距和社會矛盾。
根據任澤平的研究,目前房地產稅收體系一共有十個稅種,涉及到了開發建設、交易和保有三個環節。其中開發建設和保有分別有7個稅種,保有稅種只有2個稅種。
可見,政府最關注的實際上並不是住房保有稅,而是在房地產開發的生產和交易環節徵稅,其中的關鍵就是徵稅成本。
在生產環節徵稅,政府只需要對房地產商打交道,而幾百家房地產商和千千萬萬業主之間選,政府肯定願意和企業打交道,房產登記、估值、徵收相關的人力成本就會更低,所以政府自然傾向於從生產環節收稅。
而從交易環節徵稅要比從生產環節徵稅困難,但是交易確認必須需要政府認可,那麼反而是交易雙方求著到政府徵稅,自然徵稅成本就下來了。
尤其是寸土寸金的一線城市,新開發的土地有限,人們更傾向於購買二手房。北京等一線城市,每年二手房成交量甚至達到了20萬套,這更是讓大城市有動機從交易環節徵稅。
因此,就算是潛在稅收規模很大的房地產稅,因為徵稅成本原因,地方政府都沒有太多動力開發,拖到了今天也沒啥進展,更別說房產空置稅了。
正如當年廢除農業稅一樣,雖然說是為農民減輕負擔,其實根本原因還是徵稅的成本超過徵收額了,虧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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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從各國經驗來看,房產空置稅對租房市場的影響確實是立竿見影的。
由於華人炒房,溫哥華房價一路飆漲。溫哥華政府也於2017年推出了房產空置稅,這使得租房市場的供給大大提升。由於租房和買房存在替代關係,這也使得溫哥華房價下跌,直至因疫情全球大放水才整體回漲。
可想而知,如果國內推動房產空置稅,固然能降下來租金,可人們租房成本下來只會抑制住房需求,繼而導致房價下跌。
空置房更多的二三線政府,本身也更依賴於土地出讓金,自然是不願意看到自身稅收下降。
可見,房產空置稅即使是對無房群體有利,而且客觀上也理應實施。但因為這個稅種的徵收成本更高、效益也更低,還影響地方財源,始終是沒人願意推動。
雖說一定程度的補丁可以緩解上述問題,比如三線免徵,一二線城市只對租房需求高的地區徵稅,成本不高且還對財源影響不大。
但是嘛,這就涉及到那些寧可空著也不願出租的房子更多掌握在誰手裡了,這就是一個更大的難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