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nba球迷都知道,nba近年來出現了一個新的名詞--持球大核心。它的起源不詳,在我看來,雛形應是勒布朗詹姆斯球迷所稱的"自帶體系"。而如今,諸如盧卡東契奇,詹姆斯哈登和詹姆斯均屬於此類球員。他們的特點是非控衛持球,對隊友的要求很高,同時又限制隊友的發揮,而這種形式的組合往往又限制了球隊的上限。下面,我便抽絲剝繭的逐步分析這個問題。
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首先想要說的是籃球比賽的本質,其本質在於分工,每個位置都有自己的特點,每個球員亦如此,都有自己的長處和短板。就如同內線的特點是高大,那他在低位的能力就普遍比矮個子有優勢,但同時,他也沒有那些矮個子球員靈活。他的特點和優勢就是深要位近框攻擊。矮個子球員身手靈巧,速度和動作頻率快。它的特點則成了控球,突破和傳球。
人類的精力有限,這作用於籃球而言也是通用的,在一群天賦接近的人中,大家都無法練出所有的技術,因此,就要根據自身條件進行磨鍊。這也就造就了籃球協作分工的本質。換言之,每個球員發揮自身特點,才能成就一個偉大的球隊。
但是,持球大核卻無視了上述觀點。他的基本要求就是內線離開低位,一方面為之掩護,另一方面讓開內線的突破空間,同時最好還能有外圍接應投籃的能力;要求側翼持球手有攻堅能力,但是卻要配合他打無球;而至於控衛,在這個體系中則完全喪失了球權,只能做一個防守者和三分手。
從這裡我們就能看出,在持球大核所謂的自帶體系裡,內線不能在低位,持球手不能持球強攻,控衛不能組織,所有除他之外的球員,都只能在自己並不擅長的位置上活動,這也就造就了持球大核所在球隊始終無法和實力相當的球隊抗衡。即便是強強聯合,組個巨頭隊,也往往是難以行程化學反應,甚至是互相掣肘。
就比如德懷特霍華德,他在魔術期間始終可以在低位活動,在湖人和科比合作也依然可以不拉到外圍,而在和持球大核詹姆斯哈登合作的時候,他蹲在低位就成了罪名。原因是什麼?特克格魯和科比都不是持球大核,特克格魯雖然是持球者,但是他並不需要別人為他做什麼,而科比一身技術則全是為了攻堅。他們並不影響其他隊友的發揮,也不會佔用其他球員的空間。
而和哈登大核合作過的控衛如今炙手可熱的聖保羅,在和哈登合作期間,也是他職業生涯最黑暗的時候。保羅持球哈登就抽菸,完全無法形成化學反應。
這一點上,始作俑者詹姆斯也是相同,看看從波什到勒夫再到濃眉,他們都必須離開低位,而明星持球手韋德和歐文也必須打無球,又必須投生死球。
所以說,持球大核本身就是一個怪胎,他是造星的產物,違背了籃球的本質。球隊需要分工合作,而不需要某個大核浮皮潦草的幹簡單工作,把有難度的事情交給隊友。他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暴露問題最終被拋棄和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