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節氣,根據太陽年劃分。
兩至兩分:冬至、夏至、春分、秋分,天文意義的節氣。古人雖無地球圍繞太陽公轉的概念,但透過土圭測影的方法測得太陽年(迴歸年)的週期。
立竿見影,正午時分測日影的長度,日影最長的一天定為“冬至”,日影最短的一天定為“夏至”,日影長短均分為“春分”、“秋分”。
兩個冬至日之間的時間為一個太陽年,古代以冬至日為太陽年之始。
四立:立冬、立春、立夏、立秋,季節意義的節氣。
《呂氏春秋》記載了兩至兩分和四立八個節氣。二十四節氣,逐步完善。
太陽年,約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365日5小時48分,365.2422天),非整數。一個太陽年分二十四節氣,每兩個節氣之間約十五天多一些,非整數。
太陽年不是曆法年。
曆法年,必須取整數。公曆為太陽曆,根據太陽年制定的歷法。曆法年,平年365天,閏年366天,4年1閏。故,二十四節氣的每一個節氣,在太陽曆曆法上有1~2天之差,冬至與其它二十三節氣一樣,在曆法上的日子是不同的。
中國農曆為太陽曆與月亮歷合曆(俗稱陰陽合曆),平年十二個月三百五十四天,閏年十三個月三百八十三天,整數。十九年七閏,平均一個太陽年。故,二十四節氣的每一個節氣,在農曆曆法上,有十幾天之差。如,冬至,2020年12月21日、農曆十一月初七,2021年12月21日、農曆十一月十八,2022年12月22日、農曆十一月二十九。
農曆的平年十二個月、不足一個太陽年,閏年十三個月、超過一個太陽年,這樣,有的年二十三個節氣,有的年二十五個節氣。農曆以地支寅月為正月,而立春日在正月初一的前後,故,有的年無立春,有的年有年頭年尾兩個立春。
《易傳.象》解說《周易》“復”卦:“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即,冬至日這天,先王下令閉關,商旅不通行,王不巡視天下。顯然,冬至日為古代一個重要節日。
復卦為六爻卦,上為三爻坤卦、下為三爻震卦,《易傳.說卦》,“坤為地,震為雷”。復卦六個爻,從下往上數,第一爻為直劃“一”,第二爻至第六爻都為斷畫“- -”。據《易傳》陰陽之說,“一”形爻稱陽爻,“- -”形爻稱陰爻。故又有冬至日“一陽生”之說。其實,《易經》卦辭爻辭無“陰陽”二字,陰陽的概念也沒有。
《史記.曆書》,漢武帝時制《太初曆》,“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太初曆》為太歲紀年,還沒用天干地支紀年,但已有天干地支紀日,漢武帝七年十一月冬至,定為第一個甲子日。子、醜、寅、卯、、亥,十二地支,子為首,冬至日在農曆十一月,即,子月。
《太初曆》為太陽曆與月亮歷合曆。(焉逢攝提格:焉逢,對應天干,甲;攝提格,對應地支,寅。也就是以寅月為太初曆曆法年的正月)。
農曆為太陽曆與月亮歷合曆,十九年七閏,總體上以太陽年為參照制定的歷法。
農曆曆法年,以正月初一為一年之始。曆法年的一年之始的正月,歷史上是不同的,如《史記.曆書》,“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夏曆、殷歷、周曆,春秋時期各國的歷法。秦始皇一統天下,秦用顓頊歷,以十月為正月。
俗話有,冬至大如年。其實,冬至為太陽年一年之始,而正月初一為曆法年一年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