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當政的明朝洪武時期,其發生的重要事件在《明太祖實錄》當中都有所記載,下面就是洪武二十八年發生的文職官員任免記錄,資料來源摘錄於《明太祖實錄》,可供對這一歷史時期感興趣的人們以參考。
洪武二十八年:
以湖廣佈政使司左參議鄭賜,為北平布政使司右參議;
升西安府知府閻彥清為狹西布政使司左參政,延安府葭州吏目凌守誠為衢州府知府,鞏昌府徽州吏目林宗德為九江府知府,西安府涇陽縣知縣李成為建寧府知府,時彥清等居官皆以廉能稱,故升擢之;
以監察御史謝祥為刑部右侍郎,工部虞部郎中孫顯為本部右侍郎;
以工部侍郎王雋為本部尚書,通政使司左通政宋徵為通政使,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王平為右都御史,監察御史嚴德珉為左僉都御史,範俊常權為右僉都御史,馮彬為工部右侍郎,右侍郎孫顯為左侍郎,大理寺左寺丞汪善為左少卿,右寺丞徐正為右少卿,兵科給事中張泌為光祿司卿,兵部郎中齊泰為本部左侍郎,主事劉雋為右侍郎,戶部員外郎李彪為本部右侍郎,右侍郎祁著為左侍郎,監察御史房安為江西按察使,王文為湖廣按察使,陳文通為廣東按察使,黃信為廣西按察使,潘伯庸為河南按察使,師逵為狹西按察使,陳英為山東按察使,張翀為四川按察使,李瑛為北平按察使;
以翰林院編修齊麟為禮部右侍郎,盧原質為太常寺少卿,禮部右侍郎張炳為左侍郎;
擢國子生李翔為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何昉為廣東布政使司左參議,郭韜為右參議,吳衡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參議;
改遼東金、復、海、蓋四州儒學為衛儒學,各設教授一員,訓導四員;
湖廣嶽州府華容縣河泊所,輸魚油赴京,中道覆舟,溺其半,有司欲論輸者罪,追物償官,上以風濤之險出於不測,命免之;
以戶部員外郎莫禮,為本部右侍郎;兵部員外郎夏恕,為大理寺右寺丞;
命翰林院編修馬京,署通政使司事;
都察院左都御史曹銘,有罪,誅;
賜國子監琉球生,秋冬衣及賜其從人有差;
吏部尚書翟善以受賄當死,其父謙訴於朝,乞宥子死從軍終身,以贖命,宥之降為南寧府宣化縣知縣;
國子生劉簡以父坐事當死,乃上書言臣祖父母俱年踰七十,只生臣父一人,無他兄弟侍養,父死則祖父母無所歸矣,書奏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