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44歲的藥品分析師自2013年和以色列籍前妻離婚後,就被以色列法院禁止出境近8000年,直到他將未成年子女約750萬新謝克爾(約998.2萬馬幣)的贍養費全數付清為止。
《澳洲新聞網(News.com.au)》報導,澳洲男子諾姆(Noam Huppert)原本在一家制藥公司擔任藥品分析師,並與一名以色列女子成婚且生下2個小孩,2011年妻子卻帶著當時分別為5歲、3個月大的孩子回到以色列。
隔年為了更方便照顧小孩,諾姆也搬到以色列,沒想到妻子卻在不久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以色列的離婚法律規定,女性在離婚時,可以請求向孩子父親實施“禁止出境令”,以確保母子能夠獲得扶養費用,直到小孩年滿18歲;而且每次無法支付每月付款時,他們將面臨長達21天的監禁。
這也代表,除非諾姆付清總額近千萬馬幣的贍養費,否則他直到9999年12月31日為止,都無法離開以色列,不論是要出國度假或工作,形同被判“8000年徒刑”。
目前尚不清楚為什麼法院命令會生效近8000年,但人們認為9999年12月31日是符合日期欄位的最高數字。
諾姆告訴媒體:“自2013年以來,我被‘鎖’在以色列。”
他聲稱自己只是因為和以色列女性結婚,就成為了被該國司法系統迫害的外國人之一,更指控當地還有不少澳洲公民也面臨相同處境。
“我只是因為與以色列婦女結婚,就受到以色列司法系統迫害。”
一直在關注此議題的英國獨立記者阿齊茲(Marianne Azizi)表示,“幾乎不可能確定受以色列離婚法影響的男子確切人數,因為無法從任何外國的使館獲得具體數字”,但他認為可能有數百名澳洲男子遭受影響。
紀錄片導演盧卡(Sorin Luca)則補充,以色列的禁止出境令在其他國家聞所未聞,“一個以色列女人很容易對孩子的父親發出禁止出境令,要求他提供兒童扶養費,法院甚至不需要對男方財務狀況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