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種業是農業的“晶片”,可見其重要程度。像袁隆平先生對我國水稻種子做出了引領性的貢獻,所以備受國人敬重。
但是在過去,中國有許多種子資源被國外盜取,給我國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並且有些到現在還在持續產生惡劣影響。
近年來最惡劣的案件,莫過於2014年綠色和平組織非法盜竊我國的水稻種子,可它不但不承認,居然還倒打中方一耙。
那麼當時綠色和平組織是怎麼盜取我國水稻種子的?對我國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歷史上中國又有哪些種子資源被國外盜取,給中國帶來了巨大的損失的事件呢?
大家好,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國外盜取中國種子資源的事。
2014年4月11日晚上,在華中農業大學海南省南繁水稻基地附近,來了一男一女兩個陌生人,向基地工作人員打聽武漢大學基地的情況。
當時的基地工作人員並沒有對他們起疑心,只以為他們是去武漢大學基地找人的,還熱情地幫他們指了路。
只是後來基地主管張慶路準備外出時,見到基地院牆外停著一臺陌生的車輛,他往車裡看了一下,發現車裡坐著先前問路的那個女子。他不由覺得奇怪,便下意識地記下了車牌號。
到了晚上9點40分,基地的工作人員賴師傅在例行巡邏時,意外發現一片試驗田裡好像有幾個鬼鬼祟祟的人影。賴師傅不由心生警惕,畢竟這個點兒了,黑燈瞎火的,就算基地的工作人員也很少會出現在試驗田裡。
出於警覺性,他馬上將情況進行上報,結果確認此時並沒有工作人員在試驗田裡,也就是說在試驗田裡的那幾個人是從外面闖進來的!
於是基地幾名工作人員立刻衝向試驗田,而試驗田裡的那幾個人也發現自己暴露了,匆忙順著田埂往外走想逃出基地,結果被基地工作人員堵在了門裡面。
基地工作人員發現闖入試驗田的有三個人,其中兩個正是先前問路的一男一女。那女的衣服裡好像還藏著什麼東西,鼓鼓囊囊的。
在工作人員的嚴厲斥責下,女子終於將衣服裡的東西拿了出來,那是三個B5紙張大小的自封袋,袋子裡裝了一些摘自試驗田裡水稻的稻葉和稻穗。
一開始,這三個來歷不明的人拒不透露自己是哪裡來的,而且態度頗為傲慢。直到後來聽說基地工作人員要報警,他們才不耐煩地表示:“我們是綠色和平組織的,怎麼地吧?”
其中那個男的從身上拿出身份證明,上面顯示他叫賴芸,是綠色和平組織中國專案主任。
綠色和平組織是一個國際知名的非政府組織,只是它的名聲卻不是很好,經常打著環保主義的名義做一些偏激的行為,還擅長炒作輿論和煽動民情,在民間製造恐慌,從而挾持民意來實現他們所謂的環保主義主張。
過去該組織成員曾臥軌擋車,攀登遺蹟地標,衝擊捕鯨船,甚至還強卸核廢料,以激進的行為不斷挑戰政府和企業的底線,也屢屢自陷險境,甚至曾發生過人員傷亡事故,因此也被很多人稱為“環保恐怖組織”。
事後華中農業大學基地方面在網上向綠色和平組織提出了強烈抗議,指責綠色和平組織的行為是在竊取國家科研機密,破壞了科研試驗,可能延緩試驗程序;而如果竊取的種子是轉基因的,則違反了轉基因安全管理條例,完全可能導致轉基因的非正常流失。
然而綠色和平組織方面卻矢口否認自己是在竊取中國科研機密,它辯稱說當時賴芸等人都沒有進入基地圍牆,所以不存在竊取行為。
不過在網友質疑當時那三個密封袋中的稻葉和稻穗是從哪來的後,他們才不得不承認其人員進入了試驗田,不過不是為了盜取科研機密,而是為了“取樣”,並表示這是“調查需要”。
它辯稱,作為一個環保組織,綠色和平一直在關注轉基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和轉基因水稻的非法流通問題,而海南有很多研究轉基因水稻的機構,所以他們想證實並監督是不是有轉基因水稻非法流出並導致汙染的情況。
綠色和平組織方面還聲稱,華中農大基地轉基因作物的圍牆,跟外圍田塊中間大概只有一個不到10米的玉米田間隔,而這個間距遠小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規定的100米。
所以該組織3名工作人員懷疑華中農大試驗田的管理,不足以防止基因的飄移和汙染,因此採集了少許樣品,並不存在工作人員故意去破壞稻田並拿很多種子的情況。
甚至它還反過來指責華中農大育種基地“非常暴露,管理也非常鬆散”。
然而事實是,轉基因植物的種植安全評價體系分為多個等級。第一個等級是100米的距離,而其間距的前提是一個完全開放的環境,沒有任何的防護措施;第二安全等級則要求設定一定的保護措施,例如修築圍牆、障礙物等。
水稻本身高不過一米左右,並且是自花授粉植物,花粉傳播距離非常有限。華中農大基地轉基因水稻試驗田建有2.7米高的圍牆,可以有效阻礙花粉傳播以及人畜接觸,所以無需考慮100米的間距。這種隔離方法也被廣泛採用,是管理部門認可的。
更關鍵的是,綠色和平組織並不是執法機構,沒有執法權,就算懷疑華中農大基地的轉基因作物可能洩露或者安全管理措施沒有做好,它完全可以向執法部門舉報,而不是直接闖進去盜取材料。
並且綠色和平組織所謂的華中農大育種基地“非常暴露,管理非常鬆散”也並不成立,否則的話,基地也不可能將綠色和平組織三名工作人員抓個正著。
而對此綠色和平則又聲稱,組織一個核心理念是非暴力直接行動,在一些汙染面前,只說話不足以帶來改變,應該直接“宣戰”。甚至它還宣稱:“在這次取樣事件中,如果他們認為我們逾越了法律的界限,他們可以用法律來說話,但是不應該進行一些惡意的揣測。”
綠色和平方面還指責當時華中農大的工作人員一直很強勢,並且有一些非常不客氣、帶有攻擊性的言語,比如一直質疑賴芸的身份,要求他們拿出身份證明來。
一個人擅自闖入別人家裡偷東西被抓後,還說自己是懷疑對方家裡藏有違禁品,所以才闖進去進行調查的,甚至聲稱對方家裡防盜做得不行才讓自己闖入的,還指責對方態度不好,說話不客氣。
警察闖入私宅還需要搜查證,你擅自闖進別人家裡偷東西,憑什麼人家對你客氣?人家不先揍你一頓就已經算是客氣的了!
所以綠色和平組織這分明就是顛倒黑白的無賴嘴臉。
所幸這次事件,綠色和平組織的人被抓了現行,華中農大的科研機密並沒有洩露出去,所以沒造成太大損失。
不過這次事件對我國也造成了頗大的影響,之後在5月5日,農業部就下發通知,要求各科研單位嚴防轉基因材料遺失和被人惡意擴散,“避免我國科研核心機密和種質資源材料被竊取,給國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該通知還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基地管理,加強對不明身份的人員和車輛的監督檢查。
顯然綠色和平組織的辯解根本站不住腳,所以無法讓人相信,也讓我國進一步提高了警惕。
而且說起來,綠色和平組織偷取中國種子資源並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組織有目的持續行為。
過去綠色和平組織就一直在收集我國的水稻樣品,還聲稱不會將樣品洩露給第三方。
然而2005年,綠色和平組織在北京、廣州等地召開新聞釋出會,釋出調查報告,稱在湖北附近收集了25分水稻樣品,並送到德國基因時代公司進行檢測後,發現其存在轉基因陽性樣品。
2006年,《歐洲食品研究技術》雜誌刊登德國專家關於轉基因抗蟲水稻檢測技術的文章,文章作者明確表示其研究的Bt水稻樣品是來自於綠色和平組織2005年春天在湖北松滋所獲得的種子。
而後歐盟在歐洲食品進口檢測中就採用了該技術,導致我國對歐水稻和食品貿易中,屢屢被歐盟刁難,也因出口屢次受挫遭受了很大的損失。
甚至,類似於綠色和平組織這樣的組織或者個人攫取中國物種資源也不是個例,由於中國物種資源豐富,在很早的時候,就成為了國外攫取遺傳資源的重要目標,也給我國造成了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損失。
以大豆為例,早在1898年,美國就來我國調查和採集野生大豆品種資源,用以培育優質高產品種。到如今,美國作物基因庫中儲存的大豆資源已達20000多份,很多原產我國的大豆資源都成了美國的專利產品。
而現在,我國每年都要向美國進口幾千萬噸的大豆,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在於美國掌握了許多優質大豆品種的專利,如果我國要自己種植的話,就得付給美國高額的專利使用費,所以還不如直接向美國進口更為划算,可這又讓我國大豆需求嚴重依賴美國。
比大豆更早的還有茶葉,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派遣羅伯特.福瓊潛入中國內陸,盜取了13000多株茶樹苗和大量茶樹種子,以及茶葉生產技術的秘密。
除此之外,福瓊還透過威逼利誘等手段,非法招募了一批中國茶農到印度種植茶樹。在福瓊的主導和英國的扶持下,印度的產茶業從無到有快速發展,很快就從中國手裡搶走了第一茶葉大國的地位。到了20世紀初,中國茶葉在西方消費茶葉總量中的佔比下降到了不足10%。
所以有很多人說,福瓊給中國造成的損失比鴉片戰爭還要大。
前面說的大豆和茶葉是比較久的例子,咱們再說說一個近期的。
在去年年初,曠日持久的紐西蘭佳沛奇異果侵權案塵埃落定,紐西蘭高等法院做出判決,由於佳沛奇異果在中國被非法盜種,被告人高某夫婦以及相關公司需賠償佳沛1500萬紐幣,摺合人民幣約6700萬元。
而紐西蘭的奇異果,其實它的原產地也是中國,源自於中國湖北的獼猴桃。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就有關於獼猴桃的記載,稱“其形如梨,其色如桃,而獼猴喜食,故有諸名”。
在1904年,紐西蘭人弗雷澤來到湖北宜昌,意外發現了這種水果,發現吃起來酸酸甜甜的,味道很是特別,便把種子帶回了紐西蘭。
紐西蘭獨特的火山土壤和氣候條件,非常適合種植獼猴桃,經過紐西蘭育種專家十多年的栽培後,終於培育出了適合商業化種植的獼猴桃品種。
起初的時候,紐西蘭人還把獼猴桃稱之為“宜昌醋梨”,也是因為它外形像梨,吃起來又帶獨特的酸味,原產地則是中國湖北宜昌,所以才給它取了這麼個名字。
二戰之後,紐西蘭人試圖將這種水果推銷到美國,還稱它為“中國醋梨”。然而那個時候正值東西方冷戰,西方世界也對中國實行封鎖政策,許多美國人一聽這個名字,就以為是中國產的水果,所以都不願意購買。
於是紐西蘭方面決定給它換一個新名字,最終用紐西蘭國鳥“幾維鳥”為其命名,稱其為“幾維果”。
在2001年左右,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紐西蘭的“幾維果”也開始大量進入中國市場,在中國這邊翻譯後就成了大名鼎鼎的“奇異果”。
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很多國人都不知道它其實和中國的獼猴桃是同一種東西,還以為它是紐西蘭的土特產,其價格也曾一度賣到10元一個。
到現在,紐西蘭奇異果遠銷70多個國家,佔全世界總產量的28%,年銷售額超過百億人民幣,而它在中國的銷量也非常的大,每年能為紐西蘭創造十幾乃至二十多億的外匯。
看到紐西蘭奇異果在中國賣得這麼好,原本在紐西蘭經營果園的高某夫婦準備回國發展奇異果種植業,並從紐西蘭帶回了兩根奇異果藤曼,在中國進行種植推廣。
結果這兩根藤曼是屬於紐西蘭佳沛公司註冊過專利的奇異果品種,所以佳沛公司將高某夫婦告上了法庭,向其提出了鉅額索賠。
而受損失的不止高某夫婦,那些在他們推廣下大量種植了奇異果的種植戶們,因為涉及侵權,都不得不把正值盛果期的奇異果樹給砍了,同樣損失巨大。
雖然從智慧財產權角度講,佳沛公司提出索賠也沒什麼錯,但獼猴桃本是源自中國的物種,結果卻流落到國外,經過改良後成了國外的專利,不但從我國賺走了大量的錢,還讓我國的種植戶遭受巨大損失,不得不說也是個慘痛的教訓。
透過我國物種資源被國外攫取的事例,我們也可以看到,別說過去了,就算是現在,國外仍對我國的物種資源虎視眈眈,而我國對物種資源保護的力度,和中國人對種子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識都亟待加強。像前面說的綠色和平組織幾次盜取中國水稻種子的事情,也因為當時的法律法規存在缺陷等原因,最終都是不了了之。
當然,現在的局面也在不斷改善。今年8月,我國《種子法(修正草案)》已經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該法案將擴大我國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範圍,完善侵權賠償制度,而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也納入了修訂日程。
相信未來我國保護物種資源的力度會越來越大,我國對種子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會越來越完善。以後像綠色和平組織之流,還想繼續攫取我國種子資源,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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