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萬喜是程樓村第一個大學生;也是程樓村第一個乞丐;還是程樓村第一個光棍;更是程樓村第一個被凍死的人!
在一個風雪交加的夜晚,本鎮資深老乞丐程萬喜在三岔路口的休息亭被凍死了。屍體是兩天之後才被發現的,抬出來的時候像截幹樹木柴般僵硬而彎曲!
程萬喜於1960年出生在南方一個偏遠小山村,是家中的長子,底下有一個小他兩歲的妹妹。父母均是縣裡糖廠的職工,工資雖然微薄,勉強夠一家四口日常花銷;可畢竟屬於有單位的人,還是比臉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強太多。7歲那年,萬喜兄妹隨父母遷往縣城居住,過上了農村泥腿子們羨慕的“商品糧”生活。
程萬喜從小到大學習成績特別優異,一直是班裡的尖子生,小學還跳過級。萬喜運氣不錯,趕上了好時代;1977年中國教育部決定恢復已經停止了10年的全國高等院校招生考試,那年他17歲,考上了本省最好的大學。
萬喜考上了大學,在老家程樓村一帶傳為了佳話。據考證,他是程樓村出的第一個大學生,身處角落旯旮的偏遠小山村居然出了臥龍,這可不是小事。要知道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哪家供養一個高中生就算稀罕事,更何況是大學生呢!在那個年代讀大學的人,其困難程度絕不亞於如今的博士生,說他們是天之驕子一點也不為過!
為了慶祝兒子考上大學,程萬喜的父母在老家大擺三天宴席,還自掏腰包放映了二場鄉村露天電影,好不喜慶熱鬧!
大學畢業後,程萬喜不但如願以償地端上了鐵飯碗,還分到一個人人都羨慕的好單位--在銀行上班;這可是鑲了金邊的鐵飯碗啊!
萬喜爹孃當然是怡然自得,碰上農村的父老鄉親總是愛炫耀一番,說:“咱們家萬喜可出息了,不但是高才生,還撈得一個好單位。這俗話說啊,紅花自當綠葉配,什麼樣的姑娘配得上咱家萬喜呢?得漂亮,得有文化,至少要高中畢業吧,還要是城裡人;鄉下的村姑就不考慮了,好不容易洗幹泥腿子上了岸,咱可不能開倒車!”眾鄉親也不好反駁,總不能講些掃興的話,每每這種場景都是點頭哈腰地應付著說:“是,是,是!”
可人世間的事情就是如此之巧妙,你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冥冥之中卻自有天意。程萬喜偏偏愛上了一位叫李霄珍的農村姑娘。
李霄珍與程萬喜是同鄉,也是初中同學,李宵珍家裡窮得叮噹響,初二沒念完便輟了學。綴學之後的秦霄珍一直在縣城打零工,他和程萬喜是在縣城的街上偶遇的。
都說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多年不見,李霄珍越發長開了,從當年的黃毛丫頭搖身一變,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李霄珍身材圓潤,嬰兒肥的臉上鑲嵌著兩個深深的酒窩,梳著兩根麻花辮,既可愛又純潔。程萬喜一眼就認定了她,真所謂人世間縱有百媚千紅,可程萬喜卻獨愛她這一種。程萬喜條件優越,李霄珍的心理防線很快便在他那潮水般的衝擊之下淪陷了!
程萬喜對李霄珍自然是千般疼愛,萬般憐憫。可李霄珍卻始終入不了他父母的法眼,在程萬喜父母眼裡,李霄珍除了有幾分姿色外,毫無亮點。農村人、沒文化、家裡窮、臨時工,這些都是程萬喜父母不接受她的理由!
程萬喜父母曾經託人幫兒子介紹過幾次物件,有幼兒園老師、醫院護士、銀行職員等,可程萬喜並不為所動;老倆口也故意製造過多種障礙讓李霄珍難堪,好讓她知難而退,無奈兩人愛得情真意切,始終無法拆散!
程萬喜父母沒辦法,只好曲線救國,向李霄珍的爹媽下手。
程萬喜和李霄珍訂婚了!按農村老家規矩,男方需向女方過禮,金額多少由雙方父母商量而定,具體數目不便強求。三大件:腳踏車、縫紉機、手錶是硬性要求,必不可少。
雙方父母在李霄珍家商量結婚日期和禮金之事。李霄珍父親說話了:“親家,咱家姑娘既沒文化又沒穩定工作,找上這麼好的夫家算是她的造化。這麼著,禮金就不收了,給珍珍買上一身新衣裳,外加三大件就夠了。將來結婚時的宴席,男方娶親酒由男方出,咱家的嫁女酒我自個掏,怎麼樣?”
程萬喜的父親哼了一聲,說:“珍珍一個農村人,能嫁咱家萬喜可是佔了天大的便宜,還好意思提三大件?咱城裡不興這個!”
李霄珍父親忙給程萬喜的父親遞煙,說道:“親家你別生氣,禮金多少不強求,三大件一定不能少,這是農村的規矩,想必你也清楚!”
程萬喜的父親接過煙一瞅,說道:“大前門牌香菸?這就是農村人的待客之道?不抽!我們城裡人都抽阿詩瑪!”
李霄珍父親便向她娘使了眼色,程父卻說:“不用了,我自個兒帶了!”說罷,便自個兒點菸自個抽起來。
這李霄珍的父親是杆老煙槍,也是個直腸子,見程父連最基本的禮數都沒有,知道對方是故意刁難他,臉上脹了通紅,便說:“親家抽的是高檔香菸,咱鄉下人買不起!還是這句話,三大件一定要,這是老規矩,你不也是從農村出來的麼?”
程萬喜的父親便惱了,說:“正因為我是從農村出來的,所以就萬般不情願這樁婚事。我喜兒是大學生,在銀行上班,而珍珍又沒學歷,又沒正式工作,他們不般配!我們家是要被人看笑話的。你倒好,得了便宜還賣乖,講什麼不要彩禮,誰虧誰賺你心裡沒譜嗎?”
兩方親戚便吵了起來,鬧得不歡而散!
李霄珍的親朋好友都覺得對方父母是狗眼看人低,欺人太甚,這樁婚事女方太過卑微,將來是不會幸福的,全部告誡她離開程萬喜。李霄珍的父親自從那天受到奇恥大辱後,也極力反對自己的女兒嫁給程萬喜。他對他女兒說:“對方今天不尊重我,就是不尊重你,對方是小學生大學生不重要,我女兒的幸福最重要!”
李霄珍與程萬喜分手了,程萬喜苦苦哀求想要挽救這份感情,可李霄珍去意已決,半年後,她嫁給了鄰村一個木匠。
自從與李霄珍分手,程萬喜在工作中便開始魂不守舍,無精打采,時而痴呆傻愣,時而發狂大笑;單位領導見狀,便準了他三個月的假,讓他去散心清悶。本以為他會有所好轉,可回到單位的他比之前更加痴狂,似乎還有暴力傾向,周圍的女同事都成了他戲弄追逐的物件,上級領導實在沒招,便把他開除了!
程萬喜被開除之後,有單位覺得他好歹是個大學生,這般埋汰人才甚是可惜,便招他進單位在資料室管理材料,程萬喜做了一個星期便離職了,說是天天坐著屁股疼。於是有人便介紹他進郵局專門騎腳踏車送信,才沒幾天,他又開溜了,說蹬腳踏車腳上會起泡。萬般無奈之下,程萬喜的伯父便叫他乾脆回農村種地吧,可他堅持一天便撂挑子,說是汗水會弄瞎眼睛!
程萬喜的父母便發飆了,問他到底想幹什麼?程萬喜答:“我想去討飯!”
程萬喜瘋了!
自從程萬喜精神失常之後,他的父母帶他走遍了省內各大精神病院,可仍然不見絲毫好轉。程萬喜父母心疼兒子,不想讓他去乞討,便天天當活佛一樣把他供養在家,可程萬喜精神失常後有暴力傾向,三天兩頭打罵父母,掰斷了父親的食指,還差點掐死自己的母親。程萬喜的妹妹怕父母出事,便把父母接到自己身邊,把程萬喜鎖在父母的老宅,每天把飯菜做好送予他吃!
起初,程萬喜砸爛門窗上街乞討,被妹妹妹夫接回家,再砸再接,折騰一年半載之後,妹妹便不再管他,從此,程萬喜就沒回過家門,以乞討為生。
程萬喜成了神經病,但他骨子裡似乎還隱藏著一種知識分子獨有的清高,他有三不討:臉上無笑容不對他講好話的人家的飯不討;碗沒洗乾淨不討;只有素,沒有肉,不討!他的乞討生涯以老家程樓村方圓20公里為主,他的住所有多處,夏天的晚上主要在橋洞,冬天在橋旁邊的暫息亭。8平方左右的暫息亭成了他的獨家住所,這裡四通八通,附近村莊眾多,是人們去圩鎮趕集往返的必經通道,南來北往的人看見程萬喜睡在亭裡,偶爾會給他瓜子、花生、紅薯等。
如若是某天零食太多,飽了肚子,程萬喜便會在亭子裡睡個通透。要是零食不多,他便會掐著點去附近村莊要飯,一邊伸著懶腰一邊咕噥道:“哎!飯點到了!該去看看那些村姑的飯煮熟沒有!”
由於程萬喜性格孤傲,且有暴力傾向,總是嚇到村裡的小孩;久而久之,鄉親們便對他不再待見,遠遠望著,或是關門,或是避而走之。
程萬喜討不來飯就餓肚子,只好在夜半三更時分去偷。只要是能吃的,逮著什麼吃什麼。被他光顧過的廚房,基本上會被一掃而空,吃不完便連碗帶盆一起扔掉,決不留一粒米飯。但他只偷吃的,無關的東西他不拿!
小偷本就如過街老鼠,人人都痛恨,何況還是個神經病小偷。八十年代的農村家家都不富裕,如若被程萬喜光顧,失主往往會咬牙切齒地詛咒;如果他一不小心被捉了個正著,免不了要受一頓皮肉之苦。打人者不知輕重,照著身上就招呼,程萬喜的身子便被打壞了。
程萬喜得了氣喘病和佝僂病,想必是偷食之時被人打壞的。他身體垮了,就不再敢去偷,沒有昔日那般孤傲,暴力傾向也消失得無影無蹤,智商直線下降。他不敢偷,也不會乞討,只能靠好心人施捨,或在路邊翻垃圾堆找吃的!
程萬喜發瘋之後的第5年,他母親抑鬱而亡,2年之後,父親也因病而逝。
程萬喜大學畢業後只工作了1年便因情而痴癲,爾後在家折騰父母與妹妹2年,專業乞討5年,當樑上君子4年,撿垃圾為食1年。在一個寒風凜冽,雪花飄舞的夜晚,程萬喜死在了橋路邊的亭子裡,他雙手交叉抱著一條發臭的薄毛毯,弓背縮腿,身體呈蜷縮狀,樣子悽慘。
如果他不認識李霄珍;如果他不這麼痴情;如果他父母不棒打鴛鴦;如果他愛的人再勇敢一點;或許程萬喜的人生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