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關係是毛主席一生研究的重點題目,對於日本這個民族,包括毛主席在內的許多中國人都有著十分複雜的情感,一方面它是中國一衣帶水的鄰邦,另一方面卻又在上世紀給中國造成了無法想象的巨大傷痛。
新中國成立後,對於日本,中國人民始終都處於這種矛盾複雜的心理狀態下,雙方沒有建交,只有民間的少量交流。
直到數十年後,1972年9月,中日兩國才終於建交,真正地“化干戈為玉帛”。
為了這一步,我們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其中一個最無法忽視的方面,就是1972年建交談判時,我國政府主動放棄了針對日本的鉅額戰爭賠償。
據專家估計,如果我國堅持索賠,日本政府將面臨高達數百億美元的賠款,這對日本政府來說是天大的災難,但對當時貧窮落後的中國來說,無異於雪中送炭。
但讓日本人沒料到的是,我國政府最終主動放棄了這筆款項。
那麼這篇文章要說的問題是,包括毛主席在內的國家領導人當時為何主張放棄?這裡面有哪些歷史淵源?下面就說一說這個事情。
漫長的索賠之路
其實早在1938年1月,即中日抗戰全面爆發後不久,黃炎培就曾在國民政府參政會上,未雨綢繆地公開提出,為了方便以後對日索賠,我們要成立一個專門的戰爭損失調查委員會,負責蒐集並儲存日本侵略中國的相關證據。
事實證明黃炎培的這個建議是相當正確和及時的,後來我們果然就面臨了這個現實問題。
1945年抗戰勝利後,中國對日索賠正式提上日程。因為事先有預備,計算起來就方便許多,經過大致籌算,大約是1946年底,國民政府公開發布了《中國責令日本賠償損失說貼》。
這份檔案指出,從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到1945年8月日本宣佈投降截止,我國遭受的“公私財產直接損失已達313億美元之巨,間接損失估計204億美元,此數尚不包括東北、臺灣各省市及海外華僑所受損失,亦不包括軍費在內。”
也就是說,如果要對日索賠,這個金額最少也是517億美元。
當時日本是戰敗國,對此沒有任何辯解的餘地,於是在美蘇等大國的支援下,我國從1947年開始到1949年9月,相繼獲得了摺合美金大約2250萬的賠償物資,此外1947年4月我國還從日本獲得了18艘軍艦。
程序雖然緩慢,2250萬美元跟數百億美元比起來也是九牛一毛,但這個事情總歸是在推進,許多中國人也得到了一絲慰藉。
但問題是後來,事情的變化出乎意料,我國的對日索賠金額,從此就停留在了可憐的2000多萬美元。
為什麼會這樣?直接原因還是英美等國的干涉。朝鮮戰爭爆發後,日本軍事地位一下子變得無比重要起來,美國為了扶植日本,將其打造為反共橋頭堡,於1951年7月召開了舊金山對日和會,號召二戰受侵害國主動放棄對日本的戰爭賠償,理由是日本當時沒有能力償還。
這本是一個極其無理的要求,菲律賓政府始終都沒簽字,但後來蔣介石為了巴結美國,贏得與大陸分庭抗禮的資本,於1952年簽訂了“日蔣合約”,算是默認了這一點。
至此,數百億美元的日本對華賠償一事,從此不了了之。
但問題是,中日戰爭中遭受迫害的是中國大陸人民,蔣介石當時有權代表嗎?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1952年5月5日,周總理對外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日蔣之間的媾和條約,所謂放棄戰爭賠償也是非法的、無效的。言外之意,中國大陸人民保留對日索賠的權利。
1955年8月,周總理在接見日本新聞界代表團時,再次強調:“中國人民有權要求賠償,應該引起日本注意。”
1964年6月,外交部長陳毅在回答東京廣播報道局的問題時,再次強調:“中國人民在日本軍國主義侵略中國的戰爭期間,曾經遭受巨大的損失,對此中國人民有權要求賠償。”
新中國政府堅持對日索賠的態度,始終沒有改變過。這是中國大陸人民應得的合理賠償。
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到了上世紀70年代,隨著新中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以及中美關係的破冰,新中國政府終於迎來了對日索賠問題的決策主動權。
日本想和中國建交
1972年7月,日本新首相田中角榮一上臺,迅速將中日建交設定為頭等大事,他迫切要趕在中美建交前,與中國建交,因此對於新中國提出的建交三原則: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二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三日臺條約是非法的、無效的,他們完全理解並支援。
於是在1972年9月下旬,剛剛上臺兩個多月的田中角榮訪華,並與中國正式簽署了《中日聯合宣告》。
日本之所以如此順利與中國建交,離不開中國政府的全力支援。在萬眾矚目的《中日聯合宣告》中,有這樣一句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為什麼?這裡面有很多不可抗的客觀因素。
首先是國際法方面。1951年美國主導簽訂了《舊金山和約》,以日本無能力賠償為由,利用自身強大國際影響力,間接逼迫菲律賓、中國等二戰受侵害國家,主動放棄對日索賠。
雖然菲律賓和新中國政府當時都提出了強烈反對,但經過幾十年的變遷,無賠償原則在國際法上已經得到了確定,新中國在1972年想要掀翻這種輿論環境,壓力是可想而知的。
其次是日本方面。隨著1952年“日蔣條約”的簽訂,日本國內民眾已經形成了一種心理傾向,即中國人民主動放棄了賠償,他們為此曾也十分感念。
因此新中國在1972年建交談判時,對於這個棘手的問題,顯然處於十分被動的局面,處理不當很容易重新勾起中日兩國人民之間好不容易淡化的民族仇恨,這不利於中國外交局面的開啟。
因此,在1972年重提對日索賠,我國政府面臨著強大的外界壓力。
不過話說回來,外界的壓力再大,選擇權終究還是在自己,如果我國堅決索賠,正義終究還是中國人民一方,畢竟14年抗戰,中國人民付出了無法想象的巨大犧牲,遭受了無法想象的巨大磨難,對此,只要中國人民不同意,任何人都無權代表其放棄。
那麼,為什麼我們最後還是決定不要這筆款項了?撇開上述種種客觀因素,說到底還是跟中國人骨子裡的精神有關。
中國人的精神
看過電視劇《覺醒年代》的話,應當記得辜鴻銘在北大的著名演講,標題是《中國人的精神》,他說什麼是真正的中國人?
真正的中國人應當是擁有赤子之心和成人之思。中國人骨子裡的民族精神,總結下來是兩個字:溫良。
什麼是溫良?溫良不是溫順,更不是懦弱,而是一種同情,和人類智慧的力量。這是專屬於中國人的民族精神。
這種溫良精神反映在外交上,就是中國對外交往一向尊崇的和平與友善原則。
身為幾千年的禮儀之邦,中國對外始終堅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禮讓三分”,睦鄰友好是我們一貫堅持的原則。
正是在這種溫良精神和友善原則的支援下,1972年中日建交涉及戰爭賠償問題時,毛主席拍板,中國政府主動放棄這筆賠償,讓日本人民免遭中國人民曾經受過的切膚之痛。
俗話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日本軍閥犯下的罪孽,應當由日本軍閥承擔,而不應當由無辜的人民去承擔。這就是中國人常說的“將心比心”。
時任外交部日本處副處長丁名,曾在向日方介紹中國對日賠償方針時說:“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要考慮日本人民的利益,即使得到了日本的賠款,但由於日本人民承受了巨大的負擔,中國也不要了。”
周總理也說:“賠款不能要,我們自己吃過賠款的虧”,“鑑於這個教訓,毛主席說,賠款要不得,要了賠款會加重日本人民的負擔。雖然半個世紀來日本欺負我們現在平等了,我們和日本人民友好才能使他們起變化。”
此外,在1973年2月,即中日建交後,毛主席在中南海會見基辛格的時候,再次談到了放棄對日索賠一事。
他語重心長地說:“現在我們對日本,不要它賠償,他們賠不起。也只有這樣,人民才能由敵對變成和緩。”
這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流傳下來的溫良的精神,它不可言喻,但確確實實存在於每一箇中國人的身上。
辜鴻銘說:“溫良是一種力量,是一種同情和人類智慧的力量。我告訴你一個秘密,中國人之所以有同情的力量,是因為我們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地生活在一種心靈的生活裡。中國人的全部生活是一種情感的生活,是一種來自心靈的激情和人類之愛的情感。”
事實證明,這段總結是準確而客觀的。
無論是近代以來的各種救亡圖存運動,還是近年來發生的新冠疫情、河南水災等,正是中國人骨子裡的溫良,在推動著整個民族砥礪前行,這是一種溫柔卻強大的力量。
中國人不計前嫌,主動放棄對日索賠,這個善舉最終也贏得了包括日本在內世界人民的讚賞。
曾任日中友好協會會長的宇都宮德馬先生評價:“假使要日本拿出50億美元的賠款,按當時的日本經濟能力來說,也需要用50年才能支付清,那肯定會阻礙日本經濟的成長髮展,結果也不會有今天的日本...新中國之所以放棄賠償要求,就是因為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珍視日中友好,誠心實意地希望兩國子子孫孫友好下去。”
英國哲學家羅素也曾評價:中國人考慮問題,不是以幾十年計算,而是以幾個世紀計算的,中國對日本的以德報怨,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寬大的胸懷也讓日本人民深受震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