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姑六婆和三教九流原本意思差不多,比喻不務正業的婦女。“三姑六婆”一詞最早出現在明代。明代一位叫陶宗儀的學者在筆記中記載了三姑六婆的身份。清代李汝珍在他的小說《鏡花緣》中也寫道:“吾聞貴地有三姑六婆,一經招引入門,婦女無知,往往為其所害,或哄騙銀錢,或拐帶衣物。”在此,我們不難看出“三姑六婆”在當時的意思,此意也一直延續下來。
相對於同時期的其他女性而言,她們擁有著一些獨特的特性: 一、經濟上的重利性,二、活動空間以及社會階層方面的流動性,三、家庭生活 中的主導性。由於她們的這些特質即使她們區別於當時的普通女性,也使她們飽 受非議,成為文人攻訐的目標。但是這一群體所提供的服務,是當時其他男性相 關從業者所無法代替的。雖然明清時期的儒家知識分子階層對三姑六婆諸多批評與掣肘,但並不能完全限制三姑六婆的活動。
元·陶宗儀《輟耕錄》卷十三:“三姑者,尼姑、道姑、卦姑也;六婆者,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穩婆也。
意思就是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是:牙婆(買賣人口)、媒婆、穩婆(接生孩子,也幫助衙門查驗女屍)、藥婆、虔婆(妓院的老鎢)、師婆(幫人畫符施咒的巫婆)
隨著時代的推移,“三姑六婆”的這種負面形象並沒有減弱,反而成為了其固定的形象,出現於文 人筆記,戲曲小說中。明清時期,“三姑六婆”在文人筆下更加不堪,甚至呈現 出模式化、臉譜化的走向,“三姑六婆”只要一出現,定然是貪財善辯,廉恥 盡絕的形象,罕有例外。這種臉譜化的認知,直接導致了 “三姑六婆”這一詞語 被後世引申為搬弄是非,巧言善變的市井婦女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