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婭直播帶貨,用很多的個獨企業、合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被重罰後,嚇壞了很多專業財務人員,各路稅收專家紛紛提出警示:用個獨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方法不可行了,稅收窪地、節稅平臺不能用了!
至於個獨企業、節稅平臺、稅收窪地等是否還能用,這裡不討論,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這裡單獨說一下,直播帶貨,怎麼合法交稅、而且合法少交稅的問題。
通常,直播帶貨,都是網紅個人在操作,所以,稅務部門就認定網紅個人直播帶貨獲得的收入,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為薇婭是註冊了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然後她直播帶貨而被認定為逃稅,那麼是不是就不能用企業的名義來運作直播帶貨了?
顯然不是,因為看媒體新聞介紹,她是設立了上海蔚賀企業管理諮詢中心、上海獨蘇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等多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並“虛構業務”,將她個人直播帶貨取得的佣金、坑位費等個人勞務報酬轉換為企業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
但媒體新聞沒有講清楚她是怎麼虛構業務的,最關鍵的地方沒有交代清楚:薇婭是用什麼名義註冊的直播帶貨賬號?
如果她是用個人的名義註冊的賬號,然後用她設立的個獨企業、合夥企業“虛構業務”拿走直播帶貨的佣金、坑位費,那麼就是逃稅。
如果她是用個獨企業或合夥企業註冊的直播帶貨賬號,那麼,取得那麼高的收入,就會被取消核定徵收的優惠政策,而改為查賬徵收,按經營所得的稅率(5%~35%)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她的收入,應該都適用最高檔35%的稅率,她就要交很高的稅,顯然她不樂意。
所以,用企業的名義註冊直播帶貨的賬號,進行直播帶貨,應該是可以的,法律並沒有規定說不能用企業的名義開展直播帶貨業務。
那麼,直播帶貨時,如果不甘心個人所得稅稅負太高,又該怎麼籌劃,才能合法合理地節稅?
換個思路,就能找到辦法,不一定非要在一棵樹上吊死,非用稅收窪地的個獨企業、合夥企業等方式來籌劃。換個稅收籌劃的路徑,一樣可以合法合理降低稅負。
具體怎麼進行籌劃,請關注微信公眾號“老蔣財稅”,開啟同名文章《直播帶貨怎麼進行稅收籌劃?》,可以看到具體籌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