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本邦瞭解到,中信科移動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科移動”)衝刺科創板IPO獲上交所受理,本次擬募資40億元。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公司是從事行動通訊國際標準制定、核心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的唯一一家央企控股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始終專注於移動通訊技術的開發、應用、服務,面向5G新生態、面向數字化轉型,堅持自主創新驅動價值創造,持續掌握核心技術,打造行動通訊領域的“創新高地”和“國之重器”。
圖片來源:公司招股書
財務資料顯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營收分別為51.50億元、44.88億元、45.27億元、14.57億元;同期對應的淨利潤分別為-6.29億元、-16.84億元、-17.50億元、-6.35億元。
公司選擇的上市標準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四)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
結合公司最近一次外部股權融資對應的估值情況以及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情況,基於對公司市值的預先評估,預計發行後公司市值不低於人民幣30億元,符合“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30億元”;根據立信會計師出具的信會師報字[2021]第ZE10577號《審計報告》,2020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52,716.91萬元,符合“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
本次募資擬用於5G無線系統產品升級與技術演進研發專案、5G行業專網與智慧應用研發專案、5G融合天線與新型室分裝置研發專案、補充流動資金。
圖片來源:公司招股書
報告期內,發行人原控股股東為烽火科技,郵科院直接持有烽火科技92.69%的股權,郵科院原為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2018年6月26日,國務院國資委作出國資發改革[2018]54號《關於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與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組的通知》,同意郵科院與電科院實施聯合重組;新設中國信科,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將郵科院和電科院整體無償劃入中國信科,成為其全資子公司。
2018年12月,郵科院和電科院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至中國信科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成。2020年9月,烽火科技將其持有的發行人80.72%股權轉讓至中國信科,郵科院將其持有的發行人19.28%股權無償劃轉至中國信科,至此,發行人成為中國信科的全資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發行人控股股東為中國信科,中國信科直接持有公司140,197.28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51.27%。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期間,發行人控股股東為烽火科技,郵科院直接持有烽火科技92.69%股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於2003年10月21日釋出的國辦發[2003]8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名單的通知》,郵科院為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因此,前述期間內,國務院國資委透過控制郵科院間接控制發行人,為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
2020年9月2日,發行人成為中國信科全資子公司。此後,中國信科持股比例均未低於50%,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國務院國資委透過持有中國信科
90%的股權間接控制發行人,為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
因此,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且最近兩年未發生變化。
信科移動坦言公司面臨以下風險:
一、尚未盈利及累計存在未彌補虧損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的營業收入分別為515,027.92萬元、448,820.12萬元、452,716.91萬元及145,680.21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金額分別為-1,305.85萬元、-4,269.11萬元、-49,716.15萬元和-67,076.92萬元,均為負值。截至報告期末,公司經審計的未分配利潤為-718,082.46萬元,公司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負值。
(一)無法盈利或無法進行利潤分配的風險
公司所處的行動通訊行業是典型的技術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行業,該行業的基本特徵是研發投入高、研發週期長、技術性強、研發風險高等,每一代移動通訊技術都需要大額的資金投入以實現通訊標準、底層核心技術和產品的研究開發及後續商業化等過程。公司作為中國行動通訊領域自主創新的代表性企業,肩負中國行動通訊科技自主創新的責任和使命,集中有限的資源持續投入到以TDD技術為代表的中國行動通訊國際標準及底層核心技術的研發中,但也帶來發行人在產業化、供應鏈搭建、市場開拓以及服務能力的投入不足,加之歷史上TDD技術生態體系的成熟度低,未形成足夠大規模的市場化應用,前期投入回收嚴重不足,該等因素共同導致發行人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
若公司不能儘快實現盈利,公司在短期內無法完全彌補累積虧損。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後,公司將存在短期內無法向股東現金分紅的風險,將對股東的投資收益造成不利影響。
(二)公司在資金狀況、業務拓展、人才引進、團隊穩定、研發投入、市場拓展等方面可能受到限制或存在不利影響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的技術研發、業務運營已耗費大量現金,公司將繼續在推動5G技術和產品升級,提升國內和國際市場份額和服務能力,以及6G預研等諸多方面投入大量資金。報告期內,公司營運資金部分主要依賴於股東投入和外部融資,如公司無法在未來一定期間內取得盈利以獲得或維持足夠的營運資金,將會對公司的資金狀況造成壓力。公司將被迫推遲、削減或取消公司的營運、市場拓展及研發專案的投入,將對公司業務造成不利影響。
若公司經營活動無法維持充足的現金流,將對公司在研專案研發進度造成不利影響,影響公司研發、生產設施的建設及更新,不利於公司主營業務的擴張和拓展,可能導致公司無法及時向供應商或合作伙伴履約等,並對公司業務前景、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構成不利影響。
公司資金狀況面臨壓力將影響公司員工薪酬的發放和增長,從而影響公司未來人才引進和現有團隊的穩定,可能會阻礙公司研發及市場拓展目標的實現,並損害公司成功實施業務戰略的能力。
如公司無法在未來一定期間內取得盈利以獲得或維持足夠的營運資金,將面臨的上述營運資金、人才引進、團隊穩定、研發投入、市場拓展方面的限制將對公司生產經營可持續性造成不利影響。若公司無法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則公司亦無法進行長期的戰略性投入,將對公司在行業內保持市場競爭力、實現戰略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收入增長不及預期及虧損持續擴大的風險
公司未來銷售收入的產生取決於公司行動通訊業務國內和海外市場份額的提升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及持續虧損的情形將導致公司在資金狀況等方面無法滿足客戶拓展和市場推廣、技術和產品研發等方面的需求,進而對公司未來銷售收入的取得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使其存在增長不及預期的風險。
公司尚處於業務擴張和拓展以及不斷投入研發階段,報告期內的持續研發投入以及經營相關開支導致公司尚未實現盈利。公司未來持續較大規模的研發投入,可能導致公司虧損呈現持續擴大的趨勢,從而對公司的日常經營、財務狀況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
(四)觸發退市風險警示甚至退市條件的風險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後的淨利潤(含被追溯重述)為負值,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於1億元;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產(含被追溯重述)為負值。
報告期內,公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515,027.92萬元、448,820.12萬元、452,716.91萬元及145,680.21萬元,但尚未實現盈利。公司未來幾年將存在持續大規模的研發投入,上市後未盈利狀態可能持續存在,由於影響公司經營的內外部因素較為複雜,在極端情況下,不排除未來公司營業收入大幅下滑且持續虧損,而觸發退市風險警示條件甚至觸發退市條件。
二、技術升級迭代的風險
隨著我國移動通訊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行動通訊產業實現了“3G突破、4G同行和5G引領”的歷史性跨越。但5G當前技術標準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需要不斷進行迭代創新,技術體系構成日益複雜,跨界融合速度逐步加快,對於行業內企業的持續研發能力、技術靈活性、準確把握行業變化趨勢的能力等均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開展持續的前瞻預研和保持領先的技術水平是公司業務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如果公司不能正確判斷和及時把握行動通訊行業的發展趨勢和技術的演進路線,在5G、乃至未來6G相關技術升級迭代的過程中未能及時滿足客戶對產品技術性能、生產工藝等方面的要求,或行業內競爭對手取得其他重大技術突破,將會導致公司產品技術迭代升級放緩和競爭力下降,從而對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三、研發產業化存在不確定性的風險
當前5G處於規模建設的初期,未來5G各應用場景發展趨勢還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導致技術的產品化和市場化亦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時準確地把握行業發展趨勢、市場需求及新的產業模式,無法研發出具有商業價值、符合市場需求且具有競爭優勢的新技術和新產品,抑或是相關技術成果應用場景市場空間未達預期,公司將面臨研發投入產出比低、前期的研發投入難以收回的風險,並對公司的經營情況和市場競爭力造成不利影響。
四、5G應用商業模式尚不成熟的風險
自2019年6月工業和資訊化部正式發放5G牌照以來,截至2021年6月底,我國已初步建成了全球最大規模的5G網路,累計建成5G基站達到96.1萬站。但當前5G僅處於大規模商用初期,還遠未達到成熟階段,5G技術標準仍需持續演進,5G網路建設仍需分階段長期進行,相關產業鏈發展尚待進一步成熟,應用場景尚需進一步豐富。因此,5G未來發展仍面臨技術更新、成本最佳化、模式落地和市場推廣等多方面不確定性,同時5G需要與各行業在標準制定、裝置研發、產品應用等環節進行深度融合,融合進度具有一定不確定性。前述因素可能對公司5G業務發展、經營業績和未來競爭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五、境外經營風險
未來海外4/5G市場仍具有較大發展空間,但由於海外市場區域廣闊,各地的法律、政治經濟局勢各不相同,公司經營涉及的法律、政治經濟環境將十分複雜。公司的海外經營成果受政策法規變動、政治經濟局勢變化等多種因素影響,隨著業務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環境將會更加複雜,若公司不能及時應對海外市場環境的變化,會對業務帶來一定的風險。
本文源自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