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莎莎愛上了一個在冬夜酒吧遇到的一個男人,這個人風度與氣質俱佳,溫柔體貼,善解人意的男人讓她一度無法自拔,男人對她百般寵愛,俯首稱臣,一有時間就來到她的住所。直到她發覺男人已有家室,內心悽苦不堪,原本想要尋得真愛,然而心裡終究放不下他,卻又恨他的欺騙,愛恨交織苦不堪言。後來,那個男人落荒而逃,留她一人,終日以淚洗面。
其實,李莎莎發現他的一些不妥之後,便開始了對 他的蛛絲馬跡不斷探究,開始不斷追問他到底愛不愛她,愛多少,愛得深淺;開始失去所有的信任與安全;開始在他不在的時候胡思亂想,糾結不安。
初見之時的溫情與美好開始逐漸走向毀滅。
轉念來看,倘若一個人完全迷戀於你,願為你生,為你死,你是否會愛上他?如果想得更加深入,他的歡喜憂愁,七情六慾,一舉一動,一顰一笑全是因為你而起,你是否會愛上他?如果一個人沒有其他的人或者事來支撐他的生命,他的一切所有都是為了你,離開你,活著於他而言毫無意義,你是否會愛上他?
我們都是一個普通人,渴望愛與被愛,我們同時也需要一些自由與空間,希望感到安全,活得舒服。
面對一份奮不顧身的愛情,一開始我們極易被其魅惑,投身其中,但是我們並沒有足夠的精力和元氣與之長期相愛相殺,激情終將逝去,“羅曼蒂克”終將消弭,這就是“沉淪之愛”極其短暫且極易幻滅的原因。
但是,如果你是愛的那個人,可能難以發現也感受不到這點,因為你在理想化另一個人,並且沉迷其中,不斷反芻。
你所感動的其實只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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