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是我非常喜歡的一本書,但我也知道這本書絕對算不上什麼傳世佳作。毛姆的厭女傾向很明顯,書中經常出現愚蠢的女性角色,以及充滿偏見的評價。有時代侷限性的作家必然無法成為一流的作家。但這本書依然是我的最愛之一,組裡挺多人理解不了這本書好在哪裡,我想解釋一下為什麼它能吸引到我。(廢話較多、文筆一般請見諒,可以罵毛姆 不要罵我
我覺得自己甚至不喜歡斯特里克蘭,如果我身邊出現斯特里克蘭這樣的人,我恐怕會躲得遠遠的。因為追月亮的是他,在他的身邊我不但摸不到月亮,可能連僅剩的六便士都被他踩進土裡。然而我欽佩他,不是因為他的才華,是因為他能看到自己的月亮,也是因為那種願賭服輸、不回頭不後悔的勇氣。
也許他自己都不認為這是勇氣,他只是一個溺水的人,非得拼命遊起來才能活命。俗世像水一樣包裹著他,他本來是一條長腮的魚,當證券經紀人,對藝術毫無興趣,和太太相敬如賓。突然有一天,這腮消失了,他再也無法活在水裡。於是他拼命的要離開,僅僅為了活命。但他根本無法游到月亮上去,四周除了水還是水,他只能努力把頭探出水面,甚至不惜踩著、傷害著無辜的人。
他的太太和孩子突然喪夫喪父,把他當成朋友、慷慨救濟他的施特羅夫被他搞的家庭破裂,施特羅夫太太為他當風塵女子,最後服毒自盡。斯特里克蘭只在乎畫畫,完全不關心其他任何人任何事,也包括他自己。然而被他深深傷害的施特羅夫卻說自己同情斯特里克蘭,布魯諾船長也說了相似的話:
“俘獲斯特里克蘭的狂熱是一種對美的創作激情,讓他片刻不得安寧,驅策著他東奔西走。他就像一個不知疲倦的朝聖者,會永遠向著讓他魂牽夢繞的聖地前進,附在他身上的魔鬼卻毫無憐憫之心。有些人追求真理的願望非常強烈,為了達到目的,就算把他的生活徹底顛覆也在所不惜。斯特里克蘭就是這樣的人,只不過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我打心眼裡同情他。”
斯特里克蘭追尋的“美”是一個無法達到的目標,他這輩子都只能拼命的遊,永遠得不到安寧。我覺得,他對這件事一清二楚,所以他稱自己為“溺水的人”。他知道自己扔下六便士去追月亮,最後什麼也得不到,但他還是去了。他無德無仁,在世俗的世界裡橫衝直撞,於是世俗的世界也對他拳腳相加。他沒錢,捱餓,生活中沒有幸福可言,人人都知道他是個殘忍的瘋子,最後患了絕症死在火海里。但他這一生沒有抱怨過,更沒有後悔過。他做了他的選擇,頭也不回的走到黑,同時也坦然接受了代價。
我想起來另一個我非常喜歡的人物,紅樓夢裡的晴雯。毛姆和曹公不是一個層次的人物,但這兩個角色卻讓我覺得有幾分相似。晴雯病補雀金裘熬壞了身子,又把丫鬟婆子得罪了個遍,最後被當成狐媚子趕出園子。然而臨死之時,她沒悔自己不愛惜身子,沒悔自己不討好主子、拉攏下人。死前的心願不過是:
“這個你收了。以後就如見我一般。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我將來在棺材內獨自躺著,也就像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論理不該如此,只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回去他們看見了要問,不必撒謊,就說是我的。既擔了虛名,越性如此,也不過這樣了。”
晴雯完美麼?相當的不完美。欺負小丫鬟,連累別人受罰,留著指甲不幹活。只知道不作踐自己,卻不懂別人也不該被作踐。然而我就是佩服她,選了自己想走的路,並且坦然付出了代價。所以唯有她才得了“心比天高”這個判詞,也只有她才擔的了“勇”這個評價。而斯特里克蘭,在撞了南牆也不回頭的方面,和晴雯是相似的。
最後讓我喜歡這本書的點,就是斯特里克蘭真的看到了他的月亮。在書的結尾,他畫出了那幅畫,然後和畫一起毀滅在了火海中。就好像魔鬼在他生命的最後一秒離開了他的身體,他躍出了水面,和月亮短暫的重合了一秒,然後跌回水裡死了。
而我並不知道自己的月亮在哪裡。我喜歡音樂,但沒有作曲的熱情。我喜歡看書,但不會沒了書就活不下去。我的理想只是一個模糊的輪廓,想做的事情和想擁有的東西很多,但沒有一個能讓我有勇氣對抗世俗的枷鎖。人對自己得不到的東西總會加一層濾鏡,而我的濾鏡就加在了斯特里克蘭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