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論的問題難以爭論清楚,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哲學在爭論一個事物或者事實是否存在的時候,同時還在爭論人們說這件事時使用的語言。
這樣就把事實的問題和語言的問題、事實的分歧與概念的分歧混淆到一起,使事情變得複雜又複雜,根本難以爭論清楚。
“摩爾的手是否存在”這個問題,拋開人們之間關於語言、命題的紛爭,就事實而言,在當時乃至現在,都是很容易搞清楚的,亦很容易證明。
首先,正常人的視力是不是都能看到宏觀物體“手”這樣的東西?如果能看到,經過無數次經驗驗證過的人的視覺,與摩爾的手的聯絡作用,所形成的觀察聯絡整體,就可以證實摩爾的手是否存在。直白的說,現場的人看到摩爾的手,就證明摩爾的手存在了。
其次,其它事物與摩爾的手發生聯絡,這樣的相互作用現象也可以證明摩爾的手存在。比如摩爾拿著一本書或拿著一支粉筆;比如摩爾用雙手挪動椅子,這樣形成的摩爾的手與書(粉筆)、摩爾的手與椅子的相互作用現象,就可以證明摩爾的手存在。
這後一種現象與摩爾的感覺無關,即使他下意識的拿起書或搬動椅子,這種相互作用整體呈現和證明的“摩爾手存在”的現象,已經與摩爾的感覺毫無關係,也與摩爾教授講臺下的人們的感覺無關。
唯心論者還有個觀點,即假定外在事物存在比較方便,如果你願意,假定外在事物不存在也可以。真的是這樣嗎?我有妻子,我假定自己沒有妻子而與別的女人談婚論嫁;我門前有一個道路施工挖掘的大坑,我假定沒有大坑闊步向前;我沒有錢,我假定自己有錢而用定金買了兩套房。這樣做所帶來的後果,與正確的承認事物客觀存在並且與自己的感覺觀念無關的認識假定,或者說與外在實在論的認識假定,所帶來的結果一樣嗎?
對於懷疑論的做法和觀點,我們可以舉個相似的例子做比喻:我方特工人員008,打入敵營內部收集情報。一天,008發報給上級部門,電文為“執行519”。主管領導A先生說:立即通知008所屬接應人員撤離。
分管副職B先生是一位哲學愛好者,他開始對電文進行分析:一、008深夜3點發出電文,而此時正是普通人的深睡期,他的電文是在說夢話,還是他的真實意思表達?這需要加以考慮;二、519、516兩個符號,根據我方諧音密碼原則,意思分別為“我要走”、“我要留”。但“6”這個數字概念有順的意思,其諧音又有“溜”的意思,所以519、516這兩個符號現有意思設定不太妥當,不符合“6”這個概念的本質。
另外“執行519”,還是“履行519”,執行與履行這兩個詞的意思搞清楚了沒有,這樣使用是否符合語法規則,是否符合我們使用這個詞的習慣與邏輯,這個也需要分析。長期是從事實踐工作的A領導認為:這本是一個意思明確的電文,這樣分析來分析去,等我們爭論清楚了,我們的人恐怕早已經遭遇危險了。
哲學在爭論“摩爾的手是否存”在這個問題上,也是這樣進行的。首先不看摩爾的手這個事物物件,也不看摩爾的手與他事物聯絡的這個事實是怎樣的。先看“摩爾的手存在”這個命題是不是符合邏輯和語法規則;其次究問“摩爾”是什麼,真是那位分析哲學教授的名字?“存在”一詞的本來或本質意思是什麼?所謂“手存在”的感覺測量方式是什麼?這一系列問題的爭論,超出了對摩爾的手是否存在事實本身的爭論,也掩蓋了這一事實本身的簡單性和不言而喻的特性。這是長期以來哲學爭論難以爭論清楚,很少是非之分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