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斯的水平在波士頓凱爾特人是很優秀的,他是隊史得分第二人,史上小前鋒第八,史上頂尖的地板流得分手和三號位單體攻防怪。他的職業生涯僅一個二陣,我認為有四點,第一,他一直被算作小前鋒,而2004年之前屬於大前鋒時代,NBA規則傾向內線,在那個時代有很多比他他厲害的球員獲得了榮譽,在1999-2004年的時候,鯊魚三個總決賽MVP,鄧肯兩個總決賽MVP等,皮爾斯作為一個小前鋒,卻趕上了最優秀的大前鋒時代,以他的優勢搶陣明顯吃虧。
第二,他是純粹的單體攻防型小前鋒,他起到的作用不大,但NBA史上能把前鋒的作用發揮好的也沒有幾個,在這裡說下能把前鋒發揮好的有鄧肯,他的前鋒起到了中鋒級禁區作用,然後是勒布朗、伯德、皮彭,他們把前鋒發揮到了極致,竟然全面到了有組織能力,皮爾斯雖然是個頂尖的一對一攻防者,進攻花樣百出,單防也不錯,無球也尚可,可是一到策動的時候,他就遠不及勒布朗,他要想趕上他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第三,他所在的凱爾特人隊有一個傳統,那就是不鼓勵個人出頭,這個球隊整體很講規矩,很少狂飆資料,舉個例子,隊史有助攻王籃板王,但沒有得分王,因此,即使他有那個本事,球隊也不會允許他做那個領頭羊,而是全力配合隊友。
第四,歷史上的第一陣都是一些變態級別的球員,比如,2008-2009賽季的第一陣有諾維茨基、霍華德、詹姆斯、韋德、科比,所以皮爾斯如果想要上第一陣,就得有他們差不多的實力,當時他並沒有那麼厲害,因此他的職業生涯沒有一個二陣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