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月半悅讀
票房超7億,豆瓣降下6.0!
《誤殺2》相較於第一部《誤殺》,更讓人津津樂道的,無非就是它那高票房低口碑的剪刀差了。
其實,無論是追捧還是唱衰,對於普通的觀眾來說都沒什麼意義,我們去看場電影,要麼為了從忙碌中得以放鬆精神,要麼為了借劇中情節發洩情緒。
至於,他們是否掌握了什麼“財富密碼”?誰有那閒工夫去深度分析?
光是搞清楚到底都有誰被“誤殺”,就已經讓人忙得不可開交了,憤怒了,感動了,釋然了,也就值回票價了!
01、白日螢火。
《誤殺2》英文片名為“Fireflies In The Sun”,意即:“白日螢火”。
看完電影,我還是更喜歡它的英文片名,感覺起來,“白日螢火”好像比“誤殺2”更加貼近劇情,也難怪該片被質疑是在蹭“誤殺”系列IP。
螢火之光,向來是只有在黑暗的地方才能被看見,白日螢火,那是怎樣的一種微不足道?
由此可見,林日朗這位老實巴交的父親,為了兒子,又是怎樣的一種義無反顧?
其實,影片和原版裡的兩位父親,都是從一開始就決定好和兒子以命換命了。
《迫在眉梢》裡面,“綁匪”約翰為了解決兒子的醫療保險問題,被公司、醫院和各個ZF部門踢來踢去,不得已之下才拔槍而起。
他劫持了醫生、護士、甚至病人。
可是,為的並不僅僅只是一顆能救兒子的心臟,畢竟,誰也不能保證正好有合適的心臟存在。
他真正想的是,透過此舉向外界施壓,讓世人看到黑暗世界滋生的大問題,把國家醫療制度的不完善和貪腐問題公諸於眾。
到了林日朗這裡,只是想把小蟲的名字列到心臟移植的名單上,就費了大功夫。
他們還沒到醫院,人家就已經完成了關於他家的資產評估,並以他們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而拒絕。
他也像約翰那樣,被各方踢皮球一樣踢來踢去 可為了兒子能活命,他都一一忍了下來,才為小蟲申請到心臟移植的序號。
而恰好,有一顆合適的心臟,輪到了小蟲。
他為了籌錢,賣了房子,兼職開摩的,甚至結婚戒指都拿去換了錢。
可對於他這樣一個不得志的窮編劇來說,要籌齊200多萬的鉅款,還是遙不可及。
所以,到了最後,哪怕是高利貸他也會去借。
畢竟,哪怕再不得志的父親,也不願讓有希望活下來的兒子等死。
工作沒了可以再找,錢花光了也可以再掙,失去孩子,才是父母最不能接受的痛苦!
如果換成我們這類普通人,代入到林日朗的身份,處境未必能比他好多少。
然而,他那麼努力,東奔西走才求來的序號,傾家蕩產才得來的機會,卻比不上有的人一句話的重量。
小蟲都要手術了,心臟卻被搶了,而他甚至連對方是誰都沒有資格知道!
02、心臟被搶。
如果是教育資源、工作機會、社會福利被搶了,像林日朗這種老實人,估計也就不置一詞地忍過去了。
可是,這次被搶的是孩子的命!
無論放到哪個國家,孩子都永遠是壓垮父母的最後一道防線,你永遠不會知道,一位父親為了自己的孩子能做出什麼樣驚天動地的大事?
所以,永遠不要低估任何一個父親的勇氣,也永遠不要蔑視任何一個老實人的父愛!
現實的醜陋和不堪,活生生把一個小人物逼成了“綁匪”,也逼著林日朗破釜沉舟,選擇用暴力來對抗強權。
這種深邃的父愛背後,也深深控訴著社會的不公!
因為他知道,背後主使者的地位,絕對不是靠他一己之力能夠撼動的,即使是下手毆打達馬醫生,也不過是逞匹夫之勇。
所以,他不惜就此走上犯罪的道路,精心設計了在醫院劫持人質的計劃。
他這樣做,即是槍指門為錢開的醫院,也是試圖用自己的匹夫之怒來贏得社會的關注,逼著警察幫小蟲找回被搶的心臟。
是的,他還沒有完全絕望,還以為心臟有找回的機會。
可最終,他還是低估了對方的無恥和殘酷。
衛生部長攀差墜樓身亡,成了替死鬼,市長秘書薩丁出面表示為此事負責,還裝模作樣帶來了據說是轉著心臟的箱子。
林日朗卻從攀差的死亡上看出,他的“驚天計劃”,根本沒被對方放在眼裡。
薩丁,這個老謀深算的斯文敗類一出手,輕而易舉就給破解了。
更恐怖的是,薩丁這樣的人,早就為仕途出賣了良知。
他們視公平正義於無物,習慣了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權謀套路,反手就給林日朗佈下了奔赴死亡的天羅地網。
小蟲了無生氣地躺在手術室,可開啟那個空蕩蕩的箱子,心臟再次不翼而飛,林日朗再次沒保住兒子的“心臟”。
他,嚴重低估了對方的“”惡“”!
03、善良底線。
在這種情況下,這位走投無路的父親還能怎麼辦?
難道,真的如同妻子萬般絕望下曾經哭喊的那樣:去偷,去搶嗎?
不,他不會。
林日朗本想在白日之下,用生命發出螢火之光,甚至去做了自己最不願成為的惡人,可卻還是難逃白日之下黑暗勢力的吞噬!
善良,是這位“綁匪”父親最後的底線。
原版裡面,“人質”被放出來後,對著大眾高喊:約翰老Q,很好的人!
這裡,弱者之間也有溫暖的一面。
那些被劫持的醫患人員,急功近利的記者,圍觀和直播的群眾,經驗豐富的警官張正義,最後都成了支援林日朗的力量。
多諷刺,面對為惡的人,善良的人從一開始就已經輸了個精光,卻又只有善良能救贖正義!
林日朗不會去搶。
所以,他只能在手術室外,眼睜睜地看著那顆心臟被不受干擾的醫生們有條不紊地裝進了市長兒子的胸腔。
所以,他只能像條被打敗的老狗一樣,癱坐在手術室外,對著市長龍丹發出了一個小人物最後的哀鳴!
所以,他只能一心求死,逼著達馬違背倫理道德,逼著龍丹配合他演戲,以命換命,用自己的心臟去救兒子小蟲的命。
對方可以無視良知和正義,在病魔面前也要分個高低貴賤,他們認為:有的孩子是孩子,而有的孩子不是普通的孩子?
而在林日朗看來,孩子就是孩子,都應該有平等生存下去的權利!
他下定決心,要以能讓所有人看見的方式,來實現他心裡的正義,並挽救兒子的命!
當然,無論是原版還是這部影片,最後都有了大反轉,給了觀眾一個更容易接受的結局。
然而,真正的現實,絕對遠比電影的結局要殘酷:
也許,約翰指著自己太陽穴的槍開了保險;
也許,林日朗最後真的是被警察給狙殺了;
也許,心臟被搶的背後真相永遠不會大白;
也許,孩子的心臟移植手術根本沒有成功
……
畢竟,成熟和諧的社會,並不提倡和鼓勵個體,以觸犯法律底線的暴力手段,來實現訴求或表達質。
否則,人人都有樣學樣的話,難免會有人為了達到自己的私人目的而鋌而走險,最後引起整個社會大動亂。
不管怎樣,影片的目的都已經達到。
約翰憑藉一己之力,改變了國家的醫療制度,林日朗也讓我們看到了,小人物在底層的掙扎和吶喊。
但是,要想不被“誤殺”,不僅要寄希望於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還要自己有足以應對突發情況的經濟條件。
否則,什麼正義和良知,都只是虛幻!
歸根究底,無非就是要:活著!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