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王力宏塌方了,至於塌方的理由想必大家都已再明白不過。
很多人紛紛感嘆童年的偶像都已經崩得差不多了,什麼陶喆、羅志祥……,只能寄希望於周杰倫挺住,要不然以後到了ktv會陷入無歌可點的尷尬
玩歸玩,鬧歸鬧,這麼優質的偶像塌得這麼徹底,好多粉絲表示接受不了。
不過我覺得,其實沒啥大不了。
好多人看到這可能都準備抄凳子揍我了。別急,先把板凳放下,聽我給你嘮一嘮。嘮完再動手也不遲。
我們先扯遠一點。
很多人都看過三體,全書的一個背景前提是: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
正是基於這條原則,才有了後來波瀾壯闊的故事。
而在人類社會中,依然存在著類似的法則:生存是生物體的第一需要;繁衍是生物個體的第二需要。
生存毋庸置疑,至於繁衍,很多人可能覺得可能沒那麼重要,畢竟我們是地球上最聰明最高等的動物,我們發展出了很多和繁殖看似關係不大的諸如文學、藝術等新奇的事物。這可能會給很多人造成一種錯覺,覺得我們已經跳脫出自然進化的範疇,我們的最終追求已經遠遠的超出其他的動物群體。
實際上,並不是的,也許有很多人透過自己的思考,將自己的生活和行為提升到了很高的層次,但是,絕大多數人的行為準則,依然被基因死死的約束著。
那麼,為什麼我們的基因裡都渴望將自己的基因傳承下去呢?
很簡單,這是自然選擇的結果。
假如在遠古某個時期有這樣的兩兄弟,他們繼承了同樣的基因,但是由於基因變異的緣故,哥哥比較佛系,對於啪啪啪之類的事情不是很感興趣;而弟弟則比較感興趣。
幾十年以後,兩兄弟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嗝屁,由於弟弟比較熱衷於啪啪,因此,他的後代就多一些,並且,後代熱衷於繁衍這事的機率也大於哥哥的後代,這就是第一次迭代,透過這次迭代,熱衷於繁衍的個體的比例超過了群體的一半。接著就是第二次迭代,第三次迭代。。。
經過無數次這樣的迭代以後,繁衍這個事已經被深深的刻在了基因裡,即便出現基因變異,有的個體重回佛系,但是個體終究會消亡,對於整個的群體特性變化趨勢根本產生不了任何影響,所以,即便是進化到現代社會,我們依然熱衷於繁衍,熱衷於延續自己的基因。沒辦法,這不是以我們的意志而轉移的,因為我們的上一代、上上一代、再上上一代都是這樣的基因,因此,我們得到的也是這樣的基因。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總結一下:個體自然消亡和基因傳承共同強化了個體熱衷於繁衍的基因特性。
反映在人類社會,“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妻妾成群”是常見的社會現象,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在人類社會,財富意味著資源。因此,有錢的男性就相當於自然界中最強壯的雄性,具有很強的吸引力,而男性天然就有延續自己基因的衝動,這可不就是瞌睡遇到枕頭嘛,所以,從自然進化的角度來說,高富帥的私生活有非常大的機率就是非常混亂的。
每一件事情能否完成都存在內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現在,對於高富帥來說,他已經獲得與各種各樣的異性交流的外部條件,剩下的就是他自己如何看待四處風流這件事了。要麼他尊崇宗教,看透紅塵遁入空門;要麼他找到真愛,並願意將自己的動物本性牢牢封印;要麼他有同性取向。。。
你看,上面列舉的幾種難度都不是一般的高,做不到是稀鬆平常,做得到才是匪夷所思。那麼再回到王力宏這件事上,很明顯,王力宏也只不過是有著卓越的音樂才能,在束縛動物本性這件事上,和我們常人無異,這就是我為何不驚訝的原因。
但是話分兩頭,我理解王力宏本身行為的“合理性”,他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但是我依然要強烈譴責,原因也很簡單:因為他結婚了。
那為啥結婚以後就不能亂搞呢?我們先搞清楚婚姻的本質。
在人類社會早期是實行一夫多妻制的,和自然界動物群體沒啥區別。這種制度有其積極的一面,可以讓人更加積極的追求社會地位和財富,這當然會加劇競爭,對於社會發展來說是好事,因為提升了社會活力嘛。
但是缺點也很大,本來女性的數量也很有限,都讓有權有勢的男性佔有了,那普通的男性就沒啥希望了。這既不利於族群的長久發展,搞不好矛盾激化以後直接威脅社會穩定,所以,一夫一妻制本質是對普通男性權益的制度保護。
為什麼社會對於這種結婚以後依然私生活混亂的現象嚴厲譴責?就是因為從長遠來看會直接威脅社會穩定。因為如果我們默許了結婚以後依然可以到處亂搞的話,基本上也就宣告了一夫一妻制的覆滅,對於廣大的普通男性,毫無疑問是一場災難。
從女性的角度來說,婚姻也是一種契約關係,當然對於男性也是如此,只是這種鍥約更多的是對女性的保護。
前面我們說過,在結婚以後,女性要承擔懷孕、分娩的重大風險,同時還要面臨1~2年無法正常工作的問題,在原本就不公平的社會就業前提下,女性的生存和生活都在很大程度上寄希望於他的丈夫。說白了就是女人幫男人生孩子,男人保證女人的生活,而婚姻就是締結這種契約的表面形式。而婚內出軌就會直接導致這種關係非正常解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婚後出軌也不能被原諒。雙方既然已經結了婚,就代表都認可這種鍥約,就相當於簽了合同,完了男方又不亂搞,也算是沒有契約精神的表現,理應受到口誅筆伐。
可能上述的分析有些過於冰冷,忽略了人的情感之類的因素,但是我只不過是想從最基本的自然準則來提供一個視角,而不是以現成的道德眼光進行評判。如果你覺得不舒服,敬請跳過。
回到吃瓜群眾的身份,我覺得我們應該意識到:藝和德其實並不強關聯。
很多大師在自己的領域有很高的成就,但是私德也許還比不上比市井小民;而很多普通人貌似沒啥燦爛奪目的成就和技能,但是對於身邊的人卻總能帶來溫暖。
我們看明星也一樣,可以著迷於他的作品,但是千萬別將自己的理想套到他的身上然後就發瘋般的崇拜他,也許到後面會發現尷尬的是自己。也許有完美的作品,但是完美的人卻是真的少見。
同時,我們既然已經知道我們都有動物性,都有繁衍自身的內在衝動。但這並不代表我們一定要去亂搞。這才是更高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