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何時正式稱“中國”以往學界以中華民國簡稱“中國”作為正式國名起始,恐不當。古人常以“中國”指中原地區,如《詩經•小雅》“四夷交侵,中國危矣。”到晚清“中國”漸成正式國名,1842年《南京條約》多以“中國”代大清。清末《奏訂學堂章程》裡“中國歷史”“中國地理”等成為正規課程名。
1911年11月11日武昌起義的革命黨人成立謀略處後,公開宣告的五項決定中有“稱中國為中華民國”說法,此說法確認了“中國”是歷代王朝共享之通用國名,並未明確說中華民國簡稱為“中國”。
《現漢規》“中國”詞條:“①古代指京師。②古代漢民族所居住的黃河中下游地區;後專指我國所統轄的全部國土;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
《現漢》無“中國”詞條,是一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