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借用大張偉《嘻唰唰》裡的一句歌詞:“請你拿了我的給我送回來,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藝人直播帶貨的服務費可能不好賺了,沒準收了錢也得吐出來。
就在前不久陳小春直播帶貨翻車了!某品牌安排陳小春和某網紅一起帶貨,並簽下了價值51萬元的直播帶貨合同,結果4場直播下來只賣出5000元。於是該品牌將負責直播推廣的傳媒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終公司返還了41萬餘元的服務費。
其實李湘、楊坤等藝人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商家賺的錢連坑位費都不夠。
1)李湘:出場5分鐘坑位費80萬一件沒賣
2020年4月,某商家請李湘直播帶貨賣貂毛衣,商品原價是8313元,折後價是4988元,在李湘直播間的價格再減800元,結果一件都沒賣出去,就這樣80萬坑位費就打了水漂了。
2)楊坤:賣了120萬退了110萬。
2020年11月8日,楊坤在自己的直播間給多個商家進行帶貨。商家給出的坑位費從10萬到13.5萬不等,其中一個商家花了12萬元的坑位費,當天銷售額是120萬元,沒想到後來退款就有110多萬元。
不知道找李湘和楊坤帶貨的商家後來有沒有找他們退錢,不過這次陳小春確實是遭到了懲罰,真是沒想到放進兜裡的錢也得拿出來。
以後藝人在直播帶貨時也得小心一點了,不是說不用負責就能輕鬆賺取服務費,“無責任底薪”可能不復存在了,必須得透過商家的“KPI考核”才行。
小編對於直播帶貨倒是有個想法,那就是廠家自己在平臺上賣貨,不用藝人這個中間商。
首先廠家在平臺上註冊官方賬號,並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以及所售產品的相關證明,以此保證產品的質量。這樣做有利於督促廠家提供更好的產品,因為如果他們的產品出現問題,就能第一時間找到負責人。廠家之間形成良性競爭,平臺上只會留下優質廠家,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從源頭上杜絕假貨。
然後廠家派出專業人士進行直播,比如他們自己的研發、銷售人員。他們對自己的產品十分了解,能夠提供專業的講解和服務,消費者對他們更加信任,也能夠充分了解產品。而不會像現在的藝人帶貨那樣,專業知識不過關,一問三不知。
而對於平臺來說,要多給廠家一些流量扶持,並且有一個系統規範的評估,給優質的廠家更多的流量。這樣產品越好賣得越好,曝光也會越好,逐漸形成良性迴圈。
沒有了藝人從中賺差價,廠家和消費者都是受益者,平臺也能從中獲利。
那些想靠名氣割韭菜的藝人們,還是老老實實做好自己的本行,別再出來破壞市場了。
給普通人更多機會,讓藝人專心從藝別聯合不良廠家欺騙消費者,也不讓財富集中到頭部主播身上,這樣直播帶貨才能發展好,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