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注射劑製劑出口的標杆企業,健友股份(603707)因向關聯方“任性”轉賬4000萬元等事項,收到了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唐詠群及董秘黃錫偉也因此收到警示函。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除了上述4000萬元的轉賬外,健友股份還曾向另外兩家企業轉賬合計6500萬元。今年8月3 日,健友股份曾表示這兩家企業是上市公司關聯方。不過在江蘇證監局現場檢查期間,健友股份又稱“將健思資訊、健禮資訊認定為公司的關聯方過於嚴格。”
為與銀行維護關係,向關聯公司轉賬4000萬
12月21日下午披露的公告顯示:健友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唐詠群及董秘黃錫偉當天分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江蘇證監局關於對唐詠群、黃錫偉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上述兩份決定書顯示:江蘇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健友股份存在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式且未按規定披露的行為。
2020年8月12日,健友股份向南京健智聚合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智聚合”)轉賬4000萬元,8月13日,健智聚合將前述款項轉回至上市公司。健友股份董事、常務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黃錫偉實際控制健智聚合,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規定,健智聚合為公司的關聯法人,前述資金往來屬於關聯交易。
江蘇證監局指出,健友股份未按規定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式,未在2020年年報中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對於江蘇證監局指出的違規行為,健友股份在公告中做出“情況說明”,稱該筆資金停留健智聚合賬戶一天的時間。同時為保證資金安全,經與健智聚合管理層協商,在該筆資金轉回前公司暫時性對健智聚合的銀行金鑰進行了控制直至資金確認轉回公司賬戶。健友股份稱,“經核實,由於公司與本次轉賬賬戶所在銀行有合作往來,該筆轉賬目的系維護上市公司與該銀行之間的良好合作關係。”
健友股份在公告中稱,由於該筆資金實際仍在公司的控制之下,資金往來期間健智聚合未進行任何賬戶操作、未使用該筆資金進行任何交易,“健智聚合及其實際控制人黃錫偉未因此獲得任何利益,且資金停留時間僅為1天,對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影響輕微。”
健友股份對於此事的“自我定性”不止於此,公告同時顯示:公司管理層經過研究,認為上述轉賬行為不屬於《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關聯交易的任何一種情形,沒有交易目的和交易實質。“綜合上述考慮,公司認定上述轉賬行為不構成關聯交易,因此在轉賬實施前未按照4000萬元作為交易金額的標準提請董事會審議並披露。”
還給之前披露過的“關聯方”轉賬6500萬
江蘇證監局同時指出,健友股份存在臨時公告不準確的問題。
2021年8月3 日,健友股份在《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中披露,擬出資1500萬元購買健智聚合100%股權,標的公司的股東包括南京健思資訊科技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健思資訊)、南京健禮資訊科技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健禮資訊)。這兩家公司的合夥人之一為黃錫偉。當時健友股份在公告中稱,這兩家企業均是公司的關聯方。
不過在江蘇證監局現場檢查期間,健友股份又稱“將健思資訊、健禮資訊認定為公司的關聯方過於嚴格。”
健友股份稱,當初為了保證資訊披露的完整性,避免遺漏關聯方,充分保護投資者知情權和利益,公司參考《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從謹慎原則出發,披露健思資訊、健禮資訊為公司的關聯方。
健友股份在更正前的公告中稱,在健思資訊、健禮資訊是否為公司關聯方的問題上,公司內部認為確實存在爭議,並“主動向江蘇證監局彙報健思資訊、健禮資訊的股權結構、內部事務執行等資訊。為了確保資訊披露的準確性,後經多方討論,公司當時得出結論即將健思資訊、健禮資訊認定為公司的關聯方過於嚴格並向江蘇證監局作出書面報告。”
更正前的公告顯示,公司披露健思資訊、健禮資訊為公司關聯方的理由和依據,並向江蘇證監局諮詢合夥企業實際控制人認定的問題、是否需要公司立即更正披露相關公告。
當初將健思資訊、健禮資訊列為關聯方,為何如今又急著撇清關係?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在上述公告發布後時隔幾小時,健友股份又釋出了更正公告,稱報告中存在幾處錯誤。
在更正後的公告中,又披露了公司與健思資訊、健禮資訊存在的資金往來情況:2020年8月13日,公司將4000萬元轉至健思資訊、8月14日健思資訊將款項轉回至公司;8月19日公司轉賬2500萬轉至健禮資訊、8月21日健禮資訊將款項轉回至公司。
從上述資訊中分析來看,如果健思資訊、健禮資訊仍被認定為公司關聯方,那麼在2020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包括健智聚合、健思資訊、健禮資訊三家公司在內,短短10天時間,健友股份未披露的關聯交易金額累計將超過1億元。
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健友股份又將健思資訊、健禮資訊從關聯方名單中剔除。同時值得關注的是,健友股份並未披露涉事銀行的具體名稱。
江蘇證監局指出,公司在依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公告稱健思資訊、健禮資訊為關聯方,資訊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唐詠群、黃錫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