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來,都有禁止官員收受禮物的規定,卻從未能禁絕。
一些禮物確實在模糊的時間和空間,這給執掌紀律的人帶來了困惑。
西漢末年的密縣,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
那時,卓茂是密縣縣令,他這個縣令與眾不同,不以嚴刑峻法管理百姓,而以仁愛禮義治理全縣。
他治下有個亭長為民辦事,很得民心。於是,有個人過年時,給亭長送了米和肉,亭長收下了。
亭長,相當於現在的街道辦主任,劉邦就幹過。
因為這個官吏表現不錯,並未有以權謀私,勒索民眾,吃拿卡要的行為。所以送禮的人覺得其實不送也沒事,不禁心生後悔,到縣裡來舉報他。
自己送禮,自己又去舉報,古今皆有。
民告官,而且實名實身舉報,縣令卓茂不能不理。
卓茂問:“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
意思是:是這個亭長追著你強迫要的米肉呢?還是你有事要找亭長辦,送他的呢?又或者是亭長平時對大家有恩有義,你自願送他的呢?
這就牽涉到收受禮物的性質、和處理的方式。
如果是硬要的,那亭長肯定是以權巧取豪奪。
如果是託他辦事,那亭長就是以權謀私,涉嫌利益輸送。
如果亭長平時主動為大家辦好事,對百姓有恩情,禮物是自願送的,既關乎法,更主要涉及人情往來。
這個人回話:“往遺之耳。”
意思是我主動去送他的。
卓茂就問了:你是主動送去亭長接受的,又為何要舉報呢?
這個人回話。我聽說賢明的君主,是不會讓老百姓懼怕官吏的,官吏也不向百姓索取東西。而現在,我畏懼官吏,所以才送東西給他。他最後收了東西,所以我來上告。
原來,他內心深處,認為凡官必欺民,不給亭長點禮,日後他會不會整我?
卓茂一聽,立即批評了這個人,說道:“汝為敝民矣!凡人可以群居不亂、異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禮儀,知相敬事也。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間邪?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亭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
從這段話分析看,卓茂聽了這個人的話後動了氣。當場斥責他是個壞百姓。
為何說他是壞百姓?卓茂說出了道理。
一是人們居住在一起,之所以相安無事,秩序不亂,與禽獸不同的原因,是因為人都有仁愛禮義,互相敬重。這就少不了有一些禮尚往來,你送給亭長米和肉,應該歸入雙方有情有義的來往,體現了人們的仁愛和相互敬重。可你又反過來上告,說明你不修身養性,崇尚禮義。難道你能遠走高飛,不食人間煙火嗎?
二是亭長一直是一位表現良好的官吏,為老百姓做了不少事。一年到頭了,百姓給他送點米麵,慰勞他,是講求禮義的人之常情。
聽了卓茂這一頓批評,這個人並不服氣。他說道:“苟如此,律何故禁之?”
那意思是,如果像大人您這樣說,法律為什麼還要禁止官員收受禮品?
這時卓茂笑了,回答他:“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汝何其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
他的意思是。法律設定人的行為規範。禮義順應人之常情。官府的官吏真犯了法,輕的要罰,重的要殺頭。你和亭長之間的往來,是禮義下的人之常情,並不是壞事。你且回去,把我的話認真琢磨琢磨。
最終的結果是,卓茂是按照人之常情來看待這次送禮收禮,認為此事合乎禮義,有利於增強人們之間的相互尊重。所以他沒有處罰這個亭長。
卓茂這樣處理,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呢?
可能有爭議。
可卓茂就是按照他的一貫思路來治理密縣。
(卓茂讓馬)
史料記載。這個人“寬仁恭愛,恬蕩樂道,雅實不為華貌,自束髮至白首,未嘗與人有爭競”。也就是此人非常仁義,心胸寬廣,一輩子沒和別人爭過什麼。
而且到了密縣,他也是“舉善而教,口無惡言”,所以“吏民親愛,不忍欺之”。
但以禮義仁愛治理轄區的方式,當時就有爭議。
臨縣的同僚笑話他,就是他的頂頭上司對他的這一套也十分懷疑,又任命一個縣令,與他平起平坐。
但他不惱不怒,也不和這個新縣令爭高鬥低,繼續堅持推行他的仁治之法。沒過幾年,全縣大治,夜不閉戶,路不拾遺。
(卓茂舉善教民)
可見,處理送禮案,符合他的一貫治縣思路。
當王莽當政的時候,他稱病辭官,從此隱居在家。
劉秀登基,建立東漢之後,馬上請他出山,任命他為太子太傅,給予了“葆德候”的崇高爵位。
而此年,他已經70歲!
參考資料:《資治通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