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易代的幾十年間,朝鮮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所謂“屬國安則大明亦安,屬國危則大明亦危”,明與朝鮮可謂唇齒相依,命運與共。明亡之前,清朝兩次出兵,把明朝這個最為重要的藩國變成清朝的藩屬,從而剪除明朝羽翼。張存武指出,從1592到1637年,清朝與朝鮮是從無關係到非正式的關係,到兄弟聯盟,再到封貢關係,而這種關係轉變的手段則只能訴諸戰爭。但在清朝征服過程中,朝鮮始終不改對明朝的忠心。即便臣服清朝以後,朝鮮還是想方設法與明朝潛通往來。明亡之後,朝鮮又企圖與南明及臺灣鄭氏政權相通。而支配朝鮮行動背後的即是春秋義理思想。對於明清交替時的中韓關係,劉家駒、張存武等先生已作過細緻深入的闡述。筆者無意重複前人的研究,只想透過朝鮮應對清朝的過程,來揭示其所持的義理觀,從而理清朝鮮思明的淵源與歷程。
《北關遺址圖》
薩爾滸戰前朝鮮與建州之往來
清朝興起於建州。按照吳晗的話說,建州介於三大勢力之間,西有明朝,北有蒙古,南有朝鮮。建州在勢力強盛時,乘虛入寇,或助明朝攻伐蒙古,或聯合蒙古寇犯明朝邊境,或南下攻擊朝鮮。勢衰時便卑辭求內服,同時受三方官職,乞求賞賜糧食。朝鮮與清朝宗藩關係發展的艱難,與朝鮮長期同清人祖先女真交往密切相關。因為朝鮮在長期與女真的往來中,一直將女真看作是夷、胡,非中華族類。在文化上始終認為朝鮮較女真高出一等。而在雙方交往中,亦存在過某種程度上的上下尊卑關係,這些都是阻礙清代中朝關係正常化的重要原因。
日本學者河內良弘對明代女真史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把女真與朝鮮的關係視作藩屬與宗主國的關係,女真諸部以事奉上國的姿態事奉朝鮮,而朝鮮又以待藩邦的態度對待女真諸部。朝鮮與女真的關係是在以明朝為中心的大中華體系之下,以朝鮮為中心的小天朝體系。筆者對此論不敢苟同,因為女真各部衛所皆是明朝設立的,並非朝鮮所設立的。而且女真諸衛所隸屬明朝版圖,並非朝鮮的領地,故而不能說具有宗藩關係。但朝鮮與女真之間確實存在著某種上下、尊卑不平等的關係,在明代雙方的交往中,朝鮮處於主動和支配地位,女真處於被動和被支配地位。這樣在朝鮮的心目中,女真是夷人、胡人、未開化的民族,他們與女真交往採羈縻之策,確保女真不對其北部邊疆構成威脅,從而使北部邊疆領土得以鞏固。
朝鮮王朝初年,朝鮮北部(今朝鮮鹹境道一帶)是女真人的活動地域。遼、金、元三朝四百年間,中朝北部邊界基本穩定在朝鮮江原道的永興地區。元朝時朝鮮北部由鐵嶺衛管轄,明朝永樂以後,鐵嶺衛北撤,這片土地遂由朝鮮掌管。但當時這一帶的居民以女真人為主,女真部族構成了朝鮮北部藩籬。世宗(1419-1450在位)以後,朝鮮先後在北部設立了四郡六鎮,以加強控制,並從南方強制遷徙朝鮮人在北部地區定居,逐步實施對北部地區的有效控制。當時遷徙來的朝鮮人,因為不適應北方的氣候,疾疫流行,以致“不安其居,思歸故土,或至亡命”。為了確保北部地區的穩定與安全,控制女真,朝鮮採取羈縻與武力征伐兩手措施。女真因為鹽、鐵等物資的需求,亦常與朝鮮進行貿易往來,接受朝鮮的羈絆之策。
朝鮮對女真的羈縻策,首先是施恩籠絡,授女真酋長以侍衛、將軍等職位,同時,遇上天災,亦予以救濟。太宗時開始對女真施恩。當時建州衛酋長猛哥帖木兒求見,即以其“居吾境內,為吾藩籬,宜待之以厚”,遂厚待之。世宗時期對女真諸衛酋長多除侍衛一類頭銜,《世宗實錄》載:“中朝於夷狄,不惜除都督以下之職者,非欲侍衛也,欲其羈縻也。又國初萬戶宣略將軍之職,不惜遙授,亦欲羈縻也。”於是對當時建州衛酋長童倉、凡察等人子弟,除授官職,並令在朝鮮娶妻,使其安心侍衛,“使之迭相往來覲親,則彼自有永久按堵之心”。世宗年間,建州三衛天火焦地,穀食皆枯,朝鮮遂給糧,人給米二升、鹽一升救荒,令女真各部感激不盡。此次皆是籠絡措施。
但朝鮮與女真關係時好時壞,關係好時則和平相處,相互貿易;關係不好時,則對女真加以征伐。朝鮮多次出兵掃蕩女真駐地。永樂八年(1410)三月,朝鮮邊將趙涓屠殺女真眾多,又捕捉女真首領甫乙吾,殺他無藉口,又不敢放回,因為朝鮮顧忌若將其放還,擔心他迴歸故里,見到積屍遍野,屋廬燒盡,妻子朋友皆已死亡的情況,會“怨極於天,必告諸天子,誓死復仇矣”。世祖年間,申叔舟多次領兵征討女真,焚其廬舍,毀其莊稼,斷其貿易。女真在不能與朝鮮貿易時,往往在朝鮮邊境搶竊財物,以維持生計,朝鮮則派兵鎮壓,故而戰事不斷。弘治九年(1496),朝鮮使者童清禮出使建州衛,建州衛首領完者禿還在向他述說朝鮮征討其祖李滿住之事:朝鮮無故征討李滿住,使其身被九創,其妻子皆死於鋒刃之下,李滿住“由是含怒,痛入於骨”,實施了一系列的報復行動。
因此,在朝鮮與女真長期的交往中,朝鮮處於主動的地位,女真處於分散、被動的境地。這種長期的不平等地位,造就了朝鮮鄙視女真的文化心態,深深烙上了女真是夷狄的觀念。當女真強大起來,建立政權以後,尤其是實力膨脹到足以與明朝抗衡時,為使朝鮮臣服,即便是讓朝鮮接納女真,賦予平等的地位,都必施以戰爭,否則不得成功。而將其臣服為藩國,必須訴諸戰爭。故而清先後兩次出兵朝鮮,將朝鮮置於藩屬國地位。原來對女真具有某種宗主地位的朝鮮王朝,卻被迫成為其後人的藩國,以前的上下、尊卑關係完全易位,對於秉持儒家禮義,尤其是持程朱理學華夷觀的朝鮮來說,這是個十分痛苦的過程。為了尋求心靈與思想上的平衡,朝鮮遂將尊周觀念大加發揚。對於清朝出兵朝鮮這一過程已為治史者所熟知,筆者對具體的出兵過程不再討論,只是討論在此過程中朝鮮是如何把持春秋義理與清人抗爭的,以檢視朝鮮文化心態的變動。
光海君通“虜”與仁祖反正
光海君可以說是朝鮮唯一一位對明朝不但沒有誠心事大之意、可能還有刻骨仇恨的國王。前面已經提及,明朝因為他是次子,十幾年間曾經五六度拒絕冊封他為世子,令他一直處於寢食不安的狀態,光海君時刻擔心世子之位隨時被他的哥哥臨海君搶去。所以,在他成為朝鮮國王后,雖然禮節上對明朝維持事大的傳統,但事實上,面對日益嚴重的女真人的威脅,他採取“事大則日新恪謹,待夷則務盡其權”的策略,以圖保安社稷。
薩爾滸戰前,為了籌劃與努爾哈赤決戰,明朝以楊鎬為經略。楊鎬在朝鮮人心目中享有很高的聲譽,視之為壬辰戰爭(1592-1598)拯救朝鮮于水火的功臣。但面對楊鎬派來督促朝鮮出兵支援的使節,朝鮮在光海君遊離政策下,一再推諉,“不曰建賊見蹙,隳突可虞,則曰我國力分勢孤為慮”,楊鎬斥其“豈遽忘昔年……援東國之急乎?……不免大失中外之望”。其實,朝鮮對於明朝征討後金的重要性看得相當清楚,因為“國之存亡,民之死生,都在於徵胡之一役”。但光海君敷衍推諉,以致“經略(楊鎬)於我國深惡而痛絕之”。與此同時,朝鮮則極力開展與後金的往來,暗中遣使聯絡。
由於光海君刻意周旋於明朝和建州之間,所以當得知劉綎派劉海前來督察之時,朝鮮君臣上下一片恐慌,因為劉海本來是朝鮮人,後為劉綎部將,“凡我國大小事必無所不知,尤極可慮”。朝鮮商議派譯官將其止於途中,這在明與朝鮮的交往上是極為罕見的現象。在此情形下,國王光海君方令都元帥姜弘立、副都元帥金景瑞率領三營兵馬一萬三千人,往援遼東。但姜弘立秉承光海君旨意,在戰場上坐觀其變,發現明軍失利,即與金兵約和,除金應河等少數朝鮮士兵開戰外,朝鮮大部分軍隊在姜弘立率領下降於後金。其實,他們在未開戰前,就已暗通,《光海君日記》稱:
當初弘立之渡江也,王以重違天朝督發,黽勉出師。而我國初非仇敵,實無戰攻之意,密諭弘立,遣人潛通於虜。故深河之役,虜中先呼通事,弘立應時投附。至是在拘囚中,書狀啟裁作紙繩以送,備及結好緩禍之意。
獲知姜弘立降清以後,承政院、備邊司屢啟拘捕姜弘立家屬,但光海君以為“弘立等只陳奴情而已,有何賣國之事乎”而不予批准。以致修《光海君日記》的史臣們大發議論,“弘立等專軍投賊,賣國逃生,則其忘君負國之罪,固所難逭。所當即施邦刑,傳首中朝,而備局之系械上送,亦未免饒貸之責,而自上反以‘有何負國’為教,惜哉”。此論代表相當一部分人的看法。由此可見,明朝遲遲不冊封光海君為世子,影響是何等之大。這也反映出姜弘立降清實乃光海君幕後所定之策。同時光海君始終暗中與後金往來,但當時後金對其暗中往來方式很不滿,以為“交則交,不交則已,何必暗裡行走”。光海君試圖尋找一條既應付明朝,又不得罪後金的策略,相當艱難。
光海君的兩面政策,雖然使朝鮮免遭一時兵災,但與朝鮮的事大主義傳統相違背。朝鮮人把後金看作夷虜,光海君卻棄“中華”(明朝)而交“夷虜”(後金),背逆了朝鮮信奉的正統觀。天啟三年(1623)二月,朝鮮發生宮廷政變,光海君被廢。從廢除他王位的大妃教中,可以看出,正是那種根深蒂固的儒家正統觀念,使得他無法被宗室與大臣們接受:
我國服事天朝二百餘載,義即君臣,恩猶父子。壬辰再造之惠,萬世不可忘也。先王臨御四十年,至誠事大,平生未嘗背西而坐。光海忘恩背德,罔畏天命,陰懷二心,輸款奴夷。己未徵虜之役,密教帥臣觀變向背,卒致全師投虜,流醜四海。王人之來本國,羈縶拘囚,不啻牢狴,皇敕屢降,無意濟師。使我三韓禮義之邦,不免夷狄禽獸之歸,痛心疾首,胡可勝言!夫滅天理、人倫,上以得罪於宗社,下以結怨於萬姓,罪惡至此,其何以君國子民,居祖宗之天位,奉宗社之神靈乎?茲以廢之,量宜居住。
此教完全以華夷正統作為理由,認為光海君“忘恩背德,罔畏天命,陰懷二心,輸款奴夷”使“三韓禮義之邦,不免夷狄禽獸之歸”,其“滅天理, 人倫,上以得罪於宗社,下以結怨於萬姓”,罪惡至此,理當廢之。光海君先被流放江華島,再放於濟州島,67歲卒於流放地。他的悲劇說明儒家正統觀念對朝鮮影響何等深遠,不但思想上將其奉為圭臬,現實中亦不得違背。否則,國王寶座將有不保之危險。這樣的危機令以後的國君時刻警醒,以免重蹈覆轍,故始終將尊攘的大旗高高舉起,以確保政權的穩定。
仁祖(始稱仁宗,後改仁祖)即位,改弦易張,一切以明朝為本位,絕不與後金往來,終於迫使後金發動丁卯之役,將不平等、不往來的關係改變成平等的兄弟之國關係。
清兩徵朝鮮與朝鮮之對抗
天聰元年(1627)正月初八日,皇太極命阿敏率軍攻打駐守朝鮮的毛文龍,順便攻打朝鮮。後金軍隊長驅直入,朝鮮則望風披靡。後金十四日攻入義州,廿一日克安州,廿六日入平壤,遂開始與朝鮮談判。朝鮮雖然軍事上遠不是後金的對手,但在談判過程中卻充分顯示了作為“禮義”之邦的特色,堅持事大理念,與阿敏的代表展開了激烈的談判,頑強對抗。此固然是為了維護其自身的利益,但更重要的是基於春秋義理。自元月二十七日,阿敏試著遣人致書於朝鮮國王仁宗開始,直到三月三日後金八大臣與朝鮮盟誓,歷時月餘,談判過程較之戰爭經過長了許多。
後金最初堅決要求朝鮮斷絕與明朝的宗藩關係,而與後金約為兄弟之邦。但朝鮮極力維持與明朝的宗藩關係,因這是“大義所繫,斷不可許”。朝鮮舉國上下認為:“此則君臣天地,大義截然,有以國斃,不敢從也。”在文書往來中,朝鮮屢書“天啟”年號,令阿敏大怒,以為後金並非明朝屬國,不當用“天啟”年號,而“天啟”“天聰”不過一字之差,可用“天聰”。朝鮮則認為此非小節,而是“毀滅綱常”的大義。“君臣之分,天經地義,截然不可犯,寧以國斃,豈忍為此?請還收改書之命。”後來雙方妥協,依揭帖式,不書年號。年號問題解決了,卻又因議和盟誓問題而爭執,朝鮮國王以母喪“方在憂服之中”,“三年之內,絕不殺生”為由,拒絕與後金阿敏盟誓。阿敏以為“無盟誓,何以信其誠,令貴國王慳滯不誓,是言和而意不欲和也”!幾經交涉,雙方妥協,以朝鮮國王在殿上焚香告天,令大臣於外廷刑牲以誓,方達成盟誓協議。朝鮮與後金談判中始終堅持不背離明朝,其正朔之爭和儀式之爭皆關乎正統,正統觀是朝鮮談判秉承的原則,故而寸步不讓。
阿敏最終以朝鮮對明朝始終不改其忠心,以為朝鮮是有節義之國,故而不再堅持永絕明朝一款。而此又招致清朝第二次進兵朝鮮。1636年皇太極稱帝時,朝鮮既不朝賀,又不接待前來勸說的清朝使臣,終於使得皇太極親領大軍第二次征伐。面對清大軍壓境,朝鮮束手無策,賴以自衛的就是其堅信的儒家義理觀。答清使書曰:
凡貴國之責於我者大略有三:一則漢人之事也,二則邊民之事也,三則讒間之說也。我國臣事中朝,敬待漢人,乃禮之當然也。凡漢人所為,我豈可以號令禁斷也?當約和之初,我國以不背中朝為第一義,而貴國乃謂“朝鮮不背南朝,自是善意”,遂定交鄰之契,此上天之所監臨也。今者每以向南朝接漢人責我,此豈約和之本意也?以臣向君,乃窮天地、亙古今之大義也。以此為罪,則我國豈不樂聞而順受乎!
此時仁祖被圍困於南漢山城,外無救兵,內乏糧草。而朝鮮依然高舉傳統義理觀的大旗,逐一駁斥清朝的指責。始終堅持“不背中朝”的原則,把臣事明朝,敬待漢人,看成是理所當然之事。因為漢人、明朝是“華”,中華之象徵,故不得不尊。而與清朝只是交鄰關係,清人並不具“華”的資格。朝鮮以為與明朝乃君臣事大關係,並搬出丁卯之役時後金肯定朝鮮“以不背中朝為第一義”為理由與清朝爭辯,但是皇太極征討朝鮮正是衝著這一點來的,要將朝鮮由“不背中朝”變成“不背清朝”。
丁卯之役後,朝鮮雖與後金建立了兄弟之國的關係,但對後金採取敷衍塞責的態度,對於後金的使者亦不加禮遇,以致後金使者抱怨:南朝使者來,則供饋贈遺甚厚,“而今接吾輩,還同隸人”。在貿易、逃人等問題上朝鮮也採取消極敷衍塞責的態度。為了消除這種不公平,剪除明朝的羽翼,清朝就要將朝鮮臣服。
仁祖困守南漢山城時,崔鳴吉請與清議和,清亦派人議和談判。但在朝鮮內部斥和派勢力極大,洪翼漢曰:“建州欲竊大號即自帝,何詢殿下耶?彼其意欲藉殿下之言,將以稱於天子曰:‘朝鮮尊我為天子。’殿下何以解天下之惑乎?宜斬使者之頭,並其書奏之天子。”吳達濟論崔鳴吉,“夫崔鳴吉,一憸臣也……願殿下抵鳴吉罪,以厲人臣之節”。尹集論曰:“明天子,民之父母也。虜,父母之仇也。屬國之義,固不可連和於虜也。今虜逼京師,辱先帝之陵,殿下兵弱力微,雖不能悉賦而從徵,以報天子之仇,亦何忍復遣使者,與虜連和乎?”“不去鳴吉,國必亡矣。”這使得當時雙方議和相當艱難,清朝為了打擊朝鮮斥和勢力,勒令朝鮮縛送斥和主首者,於是金尚憲、鄭蘊、尹煌、尹集、吳達濟、金益熙等11人請行,而洪翼漢時在平壤,故不得“首實”。仁祖大驚。最後只定尹集、吳達濟及在平壤的洪翼漢三人,尹集等對清使英俄爾岱說:朝鮮事明天子且三百年,“臣民惟知有明天子耳……吾等……所爭者義也,成敗存亡不論也”。可見支配他們斥和的正是與明朝三百年來的君臣禮義,不惜一死。他們被押到瀋陽,不屈而死。斥和三臣之死,在朝鮮隨後二百多年中備受稱頌,被視作是朝鮮尊周大義的象徵。即如權尚吉《吊三學士文》稱頌道:
嗚呼,三先生之死,其亦幸矣。城下之事尚忍言哉!三綱淪矣,九法糜矣,冠屨倒植,夷夏變易。當此之時,不有吾三先生死,則堂堂數百年小中華之國,將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而後史之秉筆者,直以夷狄之陋待之矣。於是乎三先生死,天下之大綱常廢而復舉,國家之大義理晦而復明。廟社之神靈庶可以安,祖宗之臣民亦可以定。後世之修《春秋》者,必書之曰:某年、某月、某日,皇明遺臣洪某、吳某、尹某,為虜汗所殺,不亦大快矣乎!然則三先生之死,非直為三先生之幸,實為吾東方萬萬世之幸也!
但後來為形勢所迫,仁祖只得採用崔鳴吉之辦法,與清簽訂城下盟約。盟約首要一條即是“去明國之年號,絕明國之交往,獻納明國所與之誥命冊印”,意在割斷朝鮮與明朝的一切關係。其後是一系列敦促朝鮮遵循此規範的規約,質子、奉清正朔,清帝萬壽節及中宮千秋、皇太子千秋、冬至、元旦及慶弔等事,俱行貢獻之禮,並遣大臣及內官奉表。從而奠定清代中朝關係的基調。當時朝鮮實際上無任何力量與清談判,一切聽命於皇太極安排。清朝深知朝鮮對明朝之情感及對清之心態,因此採取人質的策略,以朝鮮世子並另一王子及朝鮮諸大臣之子為質,加以牽制和督促。
南漢山城盟約使朝鮮成為清朝藩屬,但朝鮮國王仁祖“以計窮力盡,屈意圖存之狀”,將降服經過報告皮島都督陳洪範,希望轉呈明朝,又支援平安兵使林慶業派僧申歇與洪承疇相通,從而開啟潛通明朝之舉。對於朝鮮臣服於清,明朝不久即獲悉其情狀,當時朝鮮使節金堉尚在出使明朝途中,但是明對金堉不但未加絲毫為難,反而一再安慰,沿途派兵護送,陸路早已不通,遂由海路返回,途經椵(皮)島,都督陳洪範贈大米四十石,青布百匹,令其帶回,以奉給國王,令朝鮮君臣更加感激不盡。對於朝鮮潛通明朝始末,劉家駒有詳盡的討論,筆者無意全面論述,只論其數點:
其一,潛通明朝,時間是從南漢盟約之後一直到松錦之戰前的數年間(1637-1643),松錦戰後,由於明遼東經略洪承疇降清,洪承疇將朝鮮潛通明朝之事和盤托出,清朝徹底追查,懲處一批朝鮮官員,最終使得潛通明朝結束。
其二,雖然只有幾個人參與潛通明朝之事,最重要的有安州節度使林慶業、僧人獨步、義州府尹黃一皓、壯士崔孝一、車禮亮等人,但實際上背後有左議政崔鳴吉等人及仁祖的支援。朝鮮潛通明朝與國王仁祖直接相關。南漢城下:
王每歲正朔西鄉(向)哭,左右皆泣,乃求義士之可以使明者,未得也。及鳴吉因林慶業得獨步,乃遂遣之。移諮於承疇,具道為清所圍,不能城守狀。獨步間走承疇軍。因致國書,承疇上之天子,是歲崇禎十二年也。天子下詔褒其義,因賜獨步號曰麗忠。十四年,獨步歸自京師,王大喜。賜獨步米五百五十石,白金千五百兩,人參五十觔,復遣之。
僧人獨步,成了明廷與朝鮮王室之間傳遞資訊的使者,洪承疇擔當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洪承疇降清後,朝鮮與明方真正斷絕一切往來。
崔孝一原為朝鮮軍人,多次與清朝作戰。朝鮮臣服於清後,明室日漸衰微。崔孝一募得力士車禮亮謀求刺殺皇太極,以報明室。義州府尹黃一皓、安州節度使林慶業皆與其事。崔孝一浮海到東江向皮島守將陳洪範出謀劃策,未見採納。又去寧遠投奔吳三桂,吳三桂以為謀士。崔孝一到登州次年,清朝得知其事,將其家人皆處死。吳三桂降清後,崔孝一到北京,“獨不朝賀,不剃髮,待先帝殯,晝夜臨,十日不食,死於先帝之旁,三桂為收而葬之”。真乃忠明義士。
安州節度使林慶業先後參與了策劃獨步、崔孝一潛通明朝之事,而作為朝鮮當時最為重要的將領,清多次要求其率軍援助,他都陽奉陰違,拖延塞責。松錦戰時,清令林慶業率舟師前往旅順口,林慶業船行甚慢,故意把三條船漂到登州,把清將要攻打錦州情報洩露給明軍。船行海上,遇明水軍,明兵佯與之戰,誡射者不裝鉛頭空發火藥,曰:洪都督軍也。炮毋中,承疇亦誡其射者不鉛而發,曰:林總兵軍也。雙方發空炮,以故兩軍無一死傷者。又使兩人潛水到明軍告知清陰謀,又日沉船,凡六十四船。如斯援清,實則壞事,引得清朝大加指責。
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朝鮮令林慶業率兵三百人到九連城,傳令於義州、宣川、郭山等,令其中軍督率五邑軍進鳳凰城,但其意不在助攻,而在於“解清人之嘖責”。進兵途中,總是故意拖延時間或想方設法自我破壞。松錦之戰後,潛通之事敗露,清使前來抓捕林慶業。林慶業逃亡,削髮為僧,伺機浮海到登州,效忠於都督黃龍麾下。不久明亡,林慶業被清兵俘獲,被送回朝鮮。當時朝鮮親清派勢力金自點掌權,林慶業被刑審逼供,跟隨林慶業的人皆被懲處,林慶業亦被掠殺。
縱觀朝鮮潛通明朝,雖然好像是幾個人所為,其實很有代表性。獨步為僧人,崔孝一為退役士兵,林慶業是將領,而背後則有朝鮮國王的支援。崇德六年(1641)崔孝一致書於義州族屬,言“本國(朝鮮)亦欲潛通中原(明朝),三公六卿皆有此意”,這些潛通明朝的人和事,是否確有其事,因為無法從中國找到相應的史料,故而難以斷定。即便只是一種傳說,實質上也反映出當時朝鮮人一種普遍心態,試圖透過這種傳說,寄託某種思明的情感。朝鮮尊周思明正是在潛通明朝無法實施的情況下開始的。潛通明朝的心態在明朝滅亡後轉化為尊周思明心態,這種心態影響著朝鮮的思想與現實政治,成為朝鮮處理與清關係及國內政治的基本原則。
(本文摘自孫衛國著《大明旗號與小中華意識:朝鮮王朝尊周思明問題研究(1637-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