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吉諾比利的屬性太特殊,才會在NBA生涯中只入選過兩次全明星。在他十多年的職業生涯中,加上季後賽,他只打了300多場比賽。滿打滿算還有五個賽季,其他時候都是替補。然後吉諾比利在過去的十年裡,只有兩個賽季場均出場時間超過30分鐘,場均19.5分4.5助攻。他的第一個全明星賽季是2004-2005賽季,場均不到30分鐘,得到16分4助攻,總決賽刺穿活塞,這是他個人職業生涯的第一個巔峰。第二個全明星賽季,他在2010-2011賽季以球隊核心身份首發79場,場均17.4分,然後在常規賽結束受傷,被灰熊擊敗。
說白了,吉諾比利的身體根本無法支撐高強度的使用率,更別說去爭奪像全明星賽那樣的榮譽,他的定位是超級第六人,關鍵時刻的控場等。這個屬性並不能幫助他積累太多的常規賽榮譽。不過吉諾比利是一個不可多得的球員,他在季後賽的出場時間連續6個賽季都在30分鐘以上,場均34.8分鐘是最高的。很多超級第六的球員在季後賽後期變得更加安靜,而吉諾比利也是馬刺季後賽的中堅力量之一,直到職業生涯後期,甚至貢獻了很多精彩。
所以,吉諾比利並不適合在常規賽撐起球隊的下限,作為球隊的核心去拿下全明星等榮譽。他更適合打季後賽這樣的關鍵比賽,甚至能起到救場的作用。
讓我們回到全明星賽,很多時候,全明星賽只是一場表演,不能算是真正的榮譽,更不能算是對一個人實力的真正評判。回到1998年,20歲的吉諾比利已經成為阿根廷聯賽的得分王,之所以有妖刀的名氣是因為他可以在比賽中完成所有不合理的任務。在他的心目中,沒有死板的戰術,只有各種不可思議的招數,他如蛇般的突破,鬼魅般的腳步,變幻莫測的技術應用,更多的是利用自己意想不到的特點去打對手個措手不及,不適合作為常規武器使用,所以妖刀最好不要頻繁出鞘,而常年全明星球員都是一些霸王槍、月牙刃、梅花錘、花斧等常規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