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容量是指在一定的放電條件下可以從電池獲得的電量,電量單位一般為A·h或mA·h。分為理論容量、額定容量和實際容量。其中理論容量(C0)是指電池正負電極中的活性物質全部參加氧化還原反應形成電流時,根據法拉第電解定律計算得到的電量
實際容量是指在一定的放電條件下,實際從電池獲得的電量。電池的實際容量總是低於理論容量,
鋰離子電池實際容量的測試方法,通常是在20℃±5℃環境溫度中,先以1C恆流充電至4.2V,再以4.2V恆壓充電至終止電流充滿電;然後以1C恆流放電至2.75V,所測得的放電實際容量。
額定容量(Cr)是在設計和製造電池時,電池在一定放電條件下規定應該放出的最低容量。電池的實際容量通常高於額定容量。
比容量是指單位質量或單位體積電池所獲得的容量,分別稱為質量比容量(Cm)或體積比容量(Cv)。電池製備時,通常某一電極活性物質是過剩的,因此電池實際容量是由含有活性物質較少的電極決定的。為防止析出枝晶,鋰離子電池中負極容量通常是過剩的,實際容量由正極容量來決定。
同理,電極中單位質量或單位體積活性物質所獲得的電量,稱為活性物質的質量比容量或體積比容量。可用來對比不同活性物質的容量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