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當前的海南真能成為“淘金”熱土嗎(上)》中,筆者從商業常識出發對海南經濟發展現狀進行了一些粗淺分析,主要總結了以下兩個觀點:
第一,企業以盈利為目的而存在,這是客觀規律。因此企業(或者說產業)向一個地區聚集的底層邏輯就是這個地區相比較而言更“有利可圖”,反過來講,讓一個地區變得“有利可圖”才是招商引資的基礎,所謂“築巢引鳳”的“巢”其實就是有利可圖的“利”,沒有這一基本前提作為支撐的營商環境建設,必然等同於空中樓閣。
第二,如果不考慮政策和制度創新,海南島若單純依靠當前的市場空間和資源稟賦,想實現經濟騰飛的“破局”是相當困難的。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黨中央審時度勢,結合當前的國內國際形勢,指出了一條運用政策和制度創新、將海南建設成為“國際自由貿易港”的科學發展之路。為了更加深入領會國家建設海南自貿港的戰略構想,筆者接下來將依然從商業常識的角度,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精神分析一下海南當前實現經濟發展“破局”可能的實施路徑。關於“政策”和“制度”的區別,此處暫時不進行過多的咬文嚼字,就先單純探討一個簡單的問題:對於海南這樣一個市場基礎、資源稟賦都非常薄弱的離岸孤島,怎樣的政府行政手段有可能讓這裡實現經濟騰飛?
政策制度創新如果起不到創造“商機”的作用,將難以實現產業聚集和經濟突破
自從《總體方案》出臺以來,從中央到海南省、市、重點園區等各級政府、行政單位出臺的各類政策層出不窮,經常被大家提及的有稅收減免、財政獎補、流程便利化等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針對人才引進的獎補政策。但是這些行政手段在經濟發展中到底能發揮怎樣的作用,哪些能真正起到“引擎”作用,哪些只是“輔助”手段,下面我們就幾項常見政策型別進行分析。首先談一談稅收減免政策。比如大家關注的“雙15%”所得稅政策,即海南島內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不超過15%,不僅遠低於全國水平,在國際上也可以說是很有競爭力的。然而單純的降低所得稅稅率就能帶來產業聚集和經濟發展嗎?未必見得。前文已經提到,企業向一個地區聚集的根本原因,是因為對於該企業而言,這個地區相比較於其他地區更“有利可圖”。而企業產生利潤,首先是有“開源”作為前提,進而透過“開源”和“節流”同時發揮作用而實現利潤增長。而單純的降低所得稅率,僅僅是解決了企業“節流”的問題,並不能解決“開源”的問題,說得更通俗一點,只能讓企業“省錢”但不能讓企業“賺錢”。這樣一來問題就產生了,如果一個企業到海南來發展,連賺錢的機會都沒有,稅率再低又有什麼用呢?由此可見,稅收政策僅僅只是一個輔助手段,只有在海南的市場機會和其他地區至少相差不大時,低稅率政策才能真正發揮作用。但當前海南島最致命的問題恰恰是市場機會缺失,企業在這裡“無錢可賺”,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大量企業在海南“只註冊不經營”,使得海南成為名副其實的“避稅天堂”,雖然對海南財政收入的提升有一些利好,但畢竟帶不來產業叢集。而且站在全國經濟大盤的角度考慮,單純的“避稅天堂”並沒有發揮任何經濟增量的作用,僅僅只是運用低稅率政策轉移了部分內地城市的財政收入而已,相反還會導致國家整體財政收入的減少,這從長遠來看顯然不是國家建設海南自貿港的目的。當然了,“雙15%”低所得稅政策對於招商引資和產業聚集也並非一無是處,對某些產業還是有直接吸引力的:主要是一些在市場和產業配套方面對物理辦公場地依賴不高的人才驅動型產業。典型的有網際網路內容產業,比如某些網路遊戲軟體開發企業,其下游客戶是一些固定的遊戲運營商,這類企業從內地遷到海南後,其“開源”並沒有因為辦公地點的遷移而受到影響,也不像製造業那樣對所在地物流體系有要求,而“雙15%”低所得稅政策不僅能大大減少其經營成本,員工的工資水平也能得到間接提升。對於這樣一類企業,如果政府能實現精準招商,還是能實現一些明顯的產業聚集效應的。
再談一談財政獎補政策。對於某些產業和特殊企業(如總部經濟),各級政府均有陸續出臺一些“落地”獎勵和經營獎勵,這個其實屬於一種變相的政府購買行為,從某種意義上增加了島內的市場空間(政府端市場),能直接解決企業“開源”的問題。國內很多地區政府都將財政獎補作為招商引資的強有力手段,相當於直接掏錢將一些“自帶流量”型或者創新型核心企業“買”過來,這些企業早期在這裡賺不夠錢時,政府掏錢來補。等這些企業落地後,會逐步帶動上下游產業鏈的聚集,帶動當地就業和外來人才的流入,並最終為當地帶來財政收入增量。財政獎補手段雖然見效快,但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當地政府財政實力雄厚、“玩”得起,背後實際上是地方政府之間以財力為核心的綜合實力競爭。在財政實力這一點上,海南島當前看顯然是沒有競爭力的,據說近兩年疫情對旅遊業的衝擊導致島內有些政府部門公務員的工資都得不到保障,更別說砸巨資去和內地城市搶企業了。在當地缺乏強有力的財政稅收來源情況下,這條路註定走不長遠。
再談一談政務流程便利化,還是和上文談到的一樣,單純依靠行政審批效率的提升、服務體驗的提升,畢竟不能直接解決讓企業“賺錢”的問題,依然是一個輔助性手段。最後談一談“人才引進”,中國有一句古話叫做“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人才從根本上還是靠商機、靠財富、靠產業吸引過來並最終留下的,商機引來企業、企業引來人才,這正是《道德經》中講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事物演變邏輯。解決了根本性問題,人才不“引”自來。
由此可見,政府的行政手段如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商機”缺乏的問題、不能起到創造市場機會的作用,海南島是很難走出當前的經濟發展困境的。那麼怎樣的行政手段能破這個困局?筆者認為是靠“市場準入”制度。
探索市場準入才是“破局”之舉
什麼是市場準入?通俗的講,就是政府透過政策、法律法規等強制手段,讓有些經營行為前期只允許在海南開展,甚至有些在內地屬於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在海南則屬於合法合規。一旦獲得了市場準入的機會,就相當於拿到了某些行業的“特許經營權”,這樣一來,海南的比較優勢就立竿見影了。既然有些商業行為只能在海南開展、有些錢只能在海南賺,那麼自然就解決了“有利可圖”的問題,切入點一旦找準了,一盤死棋立即變活。
可以說,國家關於海南自貿港的整個戰略構想,其實是圍繞放開“市場準入”為核心的制度整合創新展開的,這也是《總體方案》中關於海南自貿港“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定位的真正內涵——在海南大膽探索內地不敢輕易嘗試的市場準入機制。《總體方案》指出市場準入“非禁即入”,算是給海南相當大的探索空間了,市場準入具體能給經濟發展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舉兩個典型的例子:
國際資料和網路開放。這是典型的市場準入,只有在海南才能合法登入外網,對於很多從事跨境網際網路業務的企業,只有海南具備資料和網路開放的條件,獨一無二、人無我有,內地城市想做也做不了。這將帶來一系列產業叢集效應,並促使海南成為跨國網際網路總部經濟聚集地和數字經濟發展高地,數字貿易也正是新時代貿易港之“貿易”的重要內涵。
“原產地”政策,即在海南島進口原材料、生產裝置免關稅,在島內加工增值超過30%再銷往內地也免關稅。這將倒逼很多高度依賴進口的製造企業或者向中國出口的外資企業將加工組裝板塊落地海南,包括進口食品加工業,汽車、數控機床、醫療器械等零部件依賴進口的高階製造業等。原產地政策表面上看屬於稅收政策,實際上也是間接市場準入政策。此外還包括跨境投融資准入、數字貨幣試點等在內的金融市場準入政策,一旦探索成功,能直接促使海南國際金融業的發展。
當然了,《總體方案》中關於海南的市場準入探索是有傾向性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境內和境外“雙迴圈”之間商業往來的問題。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這些市場準入制度有兩個共同特點:第一,突破了海南島市場空間和資源稟賦嚴重不足的限制,而是將海南作為一個國內和國外經濟交匯的一個“視窗”,解決了企業來海南“賺誰的錢”的問題;第二,市場準入制度的推行,不需要政府直接承擔財政壓力,這條發展道路適合海南當前財政資金緊張的現狀。由此可見,這是一條符合海南發展實際的道路。
再說說政策和制度的區別。政策是由政府發起、自上而下推行的一種行政手段,而制度則是一種社會執行規則,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引導和民眾“自下而上”探索、社會廣泛參與才能形成。市場準入制度的形成更是如此,僅僅依靠政府制定政策是遠遠不夠的,更需要社會大眾“自下而上”大膽探索、敢試先試,就像改革開放初期安徽鳳陽農民發起“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政府的包容審慎政策之下,最終成功開啟了中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先河,這是典型的“自下而上”推行的制度創新。
最後回到標題中的問題:當前的海南真能成為“淘金”熱土嗎?答案是肯定的,突破口正是以探索市場準入制度創新為起點。
胡鵬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