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蔡要要說,活著,有美食,就很美好。
要要一直強調,她是一個非暢銷的美食作家,她的小說離不開美食,熱戀中需要,失戀受傷時更需要。
她用俏皮的口吻說,兩年前,她很“驚喜”地遇上了腫瘤,也是在治療期間,遇到了愛情。
跟老公是在網上認識,老公是她線上的讀者,驚歎要要的文字,總能讓人讀出飢餓感。
第一次線上留言,就倆字:約嗎?
要要也是爽快:好啊!
要要說,這就是世上最美妙的情話。
蔡要要參加《奇葩大會》,分享了她的故事。現在的她很幸福!
二
阿英,是個莽撞的女孩。工作第二年,認識了一個男孩,她欣賞男孩痞痞的才氣。
一天晚上臨近12點,那時已是深秋。男孩說,下月初我就要離開廈門了,晚上你要不要過來?
阿英沒有過多的猶豫,回覆男孩:等我,這就過去。
她下樓買了兩罐啤酒,一袋花生,打了輛車去了男孩住處。
計程車在夜裡馳騁,伴著涼意,阿英內心有些隆重,像是要奔赴一場儀式。
到了男孩住處,半罐啤酒下肚,沒有過多言語,男孩便解去衣褲,莽撞地進入。
阿英對於這場運動,是生疏的,伴著疼痛感,她始終沒告訴男孩,這是她的初夜。
一夜無眠。
第二天早上,衝了個澡,阿英帶上房門悄然離去,並不打算驚醒男孩。
我問阿英,這場“儀式”從頭到尾你是怎麼想的?
她說,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那時,之所以會那麼莽撞地把自己交付出去,一是對男孩一直都有好感,彼此有過挺長一段時間的曖昧期,二是對身體的好奇,長到二十多歲了,對於性依然是陌生的。
當然,她自己也不曉得哪個原因更強烈些。可能是男孩的那句“我要離開了”,讓她做了這個衝動的決定。
那你們後面還有再聯絡嗎?我問道。
沒有。阿英口氣談談的。各自在不同的城市生活,再無交集。
三
曉君剛畢業那會兒,跟萍姐合租。萍姐長她幾歲,成熟嫵媚。萍姐白天在移動公司上班,晚上會換另一身裝扮,遊離在後海酒吧,她是那兒的常客。
有天,萍姐跟曉君說,晚上帶你去酒吧玩吧。
曉君出於好奇,答應了。
我問曉君,感受如何?
曉君說,鬧、吵,一群孤獨的人在宣洩自己的壓力,還有寂寞的人在找伴。
曉君五官清秀,略帶嬰兒肥,個子高挑。雖然穿著打扮簡單,但不乏有異性前來搭訕。也有萍姐的一些朋友趁著魅惑的燈光,藉著幾分酒氣趁機揩油。
後來,曉君不到租期便匆匆搬走。
她說,她與萍姐是兩個世界的人,剛畢業那會兒她挺迷茫的,擔心相處久了,自己會變成自己不喜歡的樣子...
四
喜寶說,我要很多很多的愛,要不就要很多很多的錢,如果都沒有,那我要健康的身體。
我不是喜寶,我要健康的身體,錢夠花就好,有一個彼此喜歡的人,每天早上一起醒來。
Ps:寫於2017年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