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中國知名網際網路,我們瞭解資訊,收集資訊的平臺之一,是搜尋引擎。
搜尋引擎的出現,給人創造了了解資訊的便利,這是事實。
今天要說的是百度憑什麼商家在百度(網際網路)上付費推廣後,我作為使用者沒有收益?
首先我們要看百度是怎麼來的:
一,百度是在因特網的開放,電腦的出現,網路的連結出現的,是把資訊建立在網上,人們可不出門就瞭解資訊。
二,百度的出現用的是國家資源,國家動用國家資源力量進行基礎建設和維護,制定法律法規並依法監督。
三,國家資源(包括財力)是國家的,也是人民的,百度獲取的資料資源就應該是國家的。
四,百度在收取商家推廣費的時候這個推廣費應該是:付費單位支付的費用總額—國家(資料所有權)—網民使用=創造者應有收入。
理由:
百度在上市報告中紕漏的資料小時:終端使用者數、使用者使用頻率、使用者線上頻率等,說的就是我們,是我們這些終端使用者給百度創造了財富,我們既然是百度的資產,為何百度不給我們利潤或者費用?
論點:
百度該不該給我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