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ET TELECOM 12月24日報道,出於安全原因,印度電信部(DoT)已將使用者通話資料和網際網路使用記錄的存檔期限從一年延長至兩年。
DoT稱,“被許可方應儲存所有商業記錄、通話詳細記錄、交換詳細記錄和智慧財產權詳細記錄,並記錄在網路上交換的通訊。出於安全原因,此類記錄應至少存檔兩年,以供許各方審查”。通知稱,為了“公共利益或國家安全利益,或為了電信的正常進行”,該修正案是必要的。如果此後DoT沒有指示,電信公司可能會銷燬此後儲存的資料。
該修正案要求電信公司儲存使用者的網際網路資料記錄,包括所提供服務的所有使用者的登入和登出詳細資訊,如網際網路接入、電子郵件和網際網路電話服務,如來自移動應用程式的呼叫或wifi呼叫至少兩年。
(編譯:劉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