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一月份以來,房地產市場經歷了幾個月的低迷期之後,終於慢慢回暖了,上海也不例外。一系列的金融政策,以及多次會議要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綠色發展的訊息,讓很多房東以及購房者都看到了希望。
在房產最慘淡的季節,對於正在苦苦賣房的房東來說,房子能夠賣掉,哪怕有賣掉的希望,也是一件很令人期待的事情。
三年前的下半年,市場和現在是差不多的,比較慘淡,慘淡的市場對於急於買房的房東來說,很是煎熬。但是縱使賣房難,在賣房的時候也要多留點心眼,不能盲目輕信客戶的承諾。
今天要跟大家講的案例,作為局外人都覺得首付一萬就網籤這種肯定是騙子,但是急著賣房的房東看到這麼誠意、資質這麼好的客戶,還是很容易相信的。
今天就帶大家看看首付一萬就網籤的客戶到底靠不靠譜。
一、首付一萬就要網籤
2018年10月份,我的一個賣了三個多月房子的朋友王也(化名)找到我,說自己的房子有買家要談判了!要我陪他一起去談判。
聽到這個訊息,我是喜憂參半的。喜的是朋友的房子要談判了,可能就賣掉了。憂的是這個中介可能不靠譜。因為就在昨天,就是這個某中介,還讓王也假扮買房的客戶,去和另一個房東磨價格,從而套出房東底價。那今天這個買家,會不會是故伎重演呢?
管他呢,反正談判可以漲經驗,就當去學習了。即使假客戶也無所謂。
雖然覺得可能是假客戶,但我們還是嚴肅對待,商量了各種談判的籌碼,還特地買了夜宵吃的乾糧和飲料。萬一是真客戶,中介還要和我們打疲勞戰,半夜11點半在幽閉的談判室裡,在中介以為我們快要崩潰的情況下,優雅地拿出乾糧,補充體能,讓中介先崩潰。
應對某中介,我們的準備是充分的。
但是,劇情的發展,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
標準流程見面後雙方出牌,中介告訴我的付款方式是:首付一萬元,剩下的300多萬,4個月後過戶當天支付。
看清楚,不是定金一萬元,是首付一萬元!首付一萬元就網籤!
我的第一反應,是不是聽錯了。再三確認後,確定是一萬元就網籤……
當時我立馬就想到了之前的一個新聞。黃小姐透過定金鎖定6套房子2年多,最後鬧上電視臺被新聞曝光。至少那個黃小姐也是每套房子5萬元,而且只簽了居間協議。
今天我居然會碰到一個只付一萬元就網籤的買家!
二、這裡面肯定有詐
我問了中介幾個問題,“你們以前操作過這種事情嗎?”“只付定金一萬元網籤很常見嗎?”中介信誓旦旦的告訴我:“很常見的,我們經常這麼操作,而且有好幾套房子這麼操作的,房東最終都拿到錢了。”
如果我是小白,那也就算了。我可是在上海買過十幾套房子的人,幫親戚朋友做參謀買的更多。碰到這種付款方式第一個反應就是:詐騙。
所謂詐騙,分幾種情況:
- 買家是假的,是中介的演員。提出這種付款方式,完全就是為了套取我們底價。
- 買家是真的,但中介在騙我。因為當天下午中介明確說過要面談的客戶首付是200萬。現在變成了首付1萬,就是為了慢慢加首付,套取我的底價。
- 買家是真的,碰到了黃小姐二代,還是升級加強版。透過1萬元鎖定300萬資產。
想想就可怕,特別是第3種情況。幾個來回之後,還是算了,不談了。下樓和客戶打個招呼就打算走了,和中介說了一句“這種情況和詐騙沒區別,風險太大了”。結果劇情發展又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
買家聽到我說是詐騙,開始激動了。拉我們進談判室,一定要講講清楚。
三、真的只有一萬元
原來這個買家是真的!
這個買家是個老師,看得出人很善良,不會說謊。她告訴我,他的父親剛剛生病去世,看病醫藥費花了50多萬,為了看病,問親戚借了幾十萬還沒還清。自己身體也不好,住的房子是四樓,希望買個樓層低的不用爬樓。目前自己住的房子沒賣掉,希望先付一萬網籤,自己房子賣掉了再給我們錢。
因為實在看病手頭沒錢了,手裡只有一萬元,親戚朋友都不願意借了。所以提出付一萬元的方案。中介告訴她,有很多這種案例,可以先把房子定好再慢慢賣自己的房子。
聽到這裡,我有點明白了,這位老師完全不懂房地產交易流程,給她出這個主意的,是慫恿她付一萬元首付買房的中介。中介不斷忽悠,“這種情況很正常的”,“完全可以操作的”,“你的房子很快可以賣掉”。但是這麼做對於這位老師的風險到底有多大,卻完全不提。
試想一下,如果這位老師今天簽約籤掉了,只付了一萬元後網籤,而且賣家始終不違約,老師賣自己的房子時,會有什麼下場:
下場1:房子被賤賣
前期為了讓老師願意出手買房子,所以老師的自住房價格會報高。後期這位老師會被不斷壓價,被車輪戰,被假客戶折磨,耗費精力無數,最終低於市場價至少幾十萬甚至一百萬賣掉。有可能賣出價低於買入價,又要去外面問親戚借錢。
下場2:付違約金
在接下來的12月到2月的淡季根本賣不掉房子,買的這套房子時間到期違約,不僅要承擔違約金,還要付中介費,損失至少幾十萬。房子沒置換成,又背上更多負債。
下場3:借高利貸履行約定
房子賣不掉,為了履約去借民間借貸,揹著高利貸,家破人亡。(銀行抵押貸款?老師基本不能做的)
買賣非兒戲,以上無論哪種情況發生,對於這位老師,都是悲劇!
正常的做法,肯定是先賣掉自住房子,談一個相對長的交房週期,手裡有了錢了再買自己心儀的房子。因為老師賣的是小戶型學區房,很多人買來是掛戶口的。當時的市場,又不會快速上漲。
但是現在,由於這位老師沒有這方面的常識,這些人就慫恿一個善良的老師去冒險,而且還不斷欺騙說是市場常見的情況,沒有風險,這個問題性質,就嚴重了。
勸說甚至鼓勵弱勢群體人群,去冒他們完全無力承擔的風險,而且不設任何安全墊,這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
我們可以在愚蠢面前保持沉默
但是不能在邪惡面前熟視無睹
況且,以上總結的無論哪種下場,中介都是穩賺不賠的。因為大部分中介居間協議上都會有約定,只要簽約,哪怕違約,都必須付中介費。
高,實在是高。拿買家和賣家雙方的巨大風險做嫁衣,反正中介是不會虧的。
故事的結局,房子肯定沒賣。這位老師覺得我們是神經病,對於某中介的好感又增加很多,繼續找願意收一萬元就網籤的房子,並且表示自己住的房子只給某中介賣!
四、總結
讀完案例,可能會有人覺得,即使跟這個客戶簽了賣房合同,不管她有沒有違約,作為房東都是沒有損失的。
其實不然,如果最終這個客戶違約,一方面,自己錯失了幾個月的買房時間,這期間肯定能賣到合適的價格。另外一方面,中介就得知了自己的底價,在之後與真正的客戶談判時,自己就沒有了優勢和籌碼。
所以不管是房東還是客戶,在進行房產交易時都要做好風險的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