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
1、電氣檢測執行標準
2、建築電氣檢測項數
3、建築電氣檢測常用裝置清單
4、檢測前的準備
5、檢測工作的一般規定
6、檢測一般流程
7、檢測的具體內容
8、檢測原始記錄資料的組成
9、檢測報告的編制
10、簽字與交接
二、電氣檢測執行標準
山 東 省 地 方 標 準 DB 37/ 655—2011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築電氣防火檢測的一般技術、檢測方法以及判定存在的電氣消防不安全因素。
本標準適用於10kV及以下建築物內電氣火災的預防性檢測。
本標準不適用於生產和貯存火工品等爆炸危險場所、非室內場所的電氣防火檢測以及防雷、防靜電和消防設施檢測。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2.1 自身故障 own fault
專指電氣裝置或電氣線路自身發生的短路、過載、區域性過熱、火花或電弧放電、過電壓故障。
2.2 電氣火災 electrical fire
因電氣裝置或線路自身或誘發故障或使用不當而引發的火災。
2.3 電氣火災危險性 electrical fire risk
發生電氣火災的可能性。
2.4 規模較小場所 smaller places
是指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規定的建築面積較小,或者容納人數較少的餐飲、購物、住宿、歌舞、娛樂、休閒健身、醫療、教學、生產加工、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儲存等場所。
2.5 檢驗專案的電氣火災危險性分類
共分三類,即A類項(關鍵項)、B類項(主要項)、C類項(一般項)。
其中A類項(關鍵項)是指存在嚴重火災危險,若不及時整改可能引發火災。
B類項(主要項)是指存在較嚴重火災危險,引發火災的可能性較大。
C類項(一般項)是指存在一般火災危險,長時間執行可能引發火災。
3 檢測一般要求
3.1 一般規定
3.1.1 檢測儀器應經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校驗合格並在有效期內。
3.1.2 檢測儀器的最低配置和主要技術性能引數見附錄 A(規範性附錄)。
3.1.3 檢測人員在現場進行檢測時,應與被測目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應遵守帶電作業安全的有關規定。
3.1.4 隱蔽工程及材料的阻燃效能可由監理方提供簽單或受檢測方提供合格證明。
3.1.5 檢測時所依據的設計檔案必須合法,檢測前檢測人員應充分熟悉設計檔案的要求。
3.2 抽樣原則
3.2.1
變配電裝置、低壓配電櫃(箱)以及功率不小於 10kW 的用電裝置應全部檢測;一般用電電器如低壓用電裝置、照明裝置、開關、插座等抽檢率不低於 30%;規模較小場所內所有電氣裝置全部檢測。
3.2.2
電氣線路的敷設應按照樓層或防火分割槽進行,每樓層、防火分割槽至少抽檢 1 處。
3.3 檢測前的準備
3.3.1 受檢的電氣線路和裝置執行時,其負載率應大於 30%。
3.3.2 受檢的電氣線路和裝置,應經過 1h 以上時間的執行,達到正常的熱穩定狀態,其溫度變化率應小於 1℃/h。
三、具體內容
1 .變配電裝置
2 .低壓配電櫃(箱)
3 .低壓配電線路
4 .低壓用電裝置
5.照明裝置
6.插座與開關
7.等電位聯結
四、所用儀器裝置
1.輻射溫度計
2.紅外熱像儀
3.鉗式接地電阻測試儀
4.超聲波洩露檢知器
5.鋼捲尺
6.遊標卡尺
7.鉗形漏電流表
8.數字鉗式萬用表
9.電路分析儀
10.漏電開關測試儀
11.數字萬用表
12.絕緣電阻測試儀
13.數字溫溼度表
14.電子秒錶
五、檢測要求
1.受檢的電氣裝置和線路執行時,其負載率應大於30%。
2.受檢的電氣線路和裝置,應經過1小時以上時間的執行,達到正常的熱穩定狀態,其溫度變化率應小於1℃/h。
六、檢測工作的一般規定
1 資料準備
根據檢測委託合同及任務單的要求,檢測部經理應及時與受檢單位人員聯絡溝通檢測時間和委託檢測的專案內容,並提醒受檢單位提前執行不少於30%的負載裝置,準備相關圖紙檔案、產品的合格證和檢驗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稽核意見書、設計變更檔案、電氣裝置執行記錄等資料,並要求做好檢測時的配合等;檢測前主檢、輔檢人員應熟悉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
2確定樣品
到達檢測現場後,檢測部經理應安排有關人員進一步查閱所檢測工程的電氣設施設計圖紙、建築防火稽核意見書等檔案,根據檢測委託書與設計檔案相關內容確定電氣系統的型別並核實有關專案的裝置器件名稱、數量以及安裝位置等,然後依據標準第3.2條抽樣原則中規定的抽樣比例要求進行抽樣,並填寫表格《電氣防火檢驗專案抽樣單》。
樣品的確定應具有代表性,變配電裝置、低壓配電櫃(箱)以及功率不小於10kW的用電裝置全部抽檢;小於10kW的用電裝置、照明裝置、開關、插座等按樓層或防火分割槽內每個不同用途的房間及公共部位分別進行抽樣,抽檢率不低於30%;規模較小場所內所有電氣裝置全部檢測;電氣線路的敷設應按照樓層或防火分割槽進行,每樓層、防火分割槽至少抽檢1處。
檢測人員先對樣品貼上標識,不具備貼上抽樣標識的樣品(如:開關、插座、照明裝置),應在圖紙上編號標識,並留存圖紙或電子照片,檢測時,依據圖紙上標識的樣品到現場檢測。檢測過程依《作業指導書》執行。
3檢測儀器的要求
檢測隊員根據現場的需求,選擇適用的裝置儀器,並在檢測儀器裝置使用一覽表中進行記錄。
七、到達現場
1.檢測部經理召集建設單位(或受檢單位、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相關人員,召開檢測工作的首次會議,瞭解待檢專案的具體情況,介紹參與本次檢測的檢測技術員、檢測流程及檢測日程安排、說明檢測注意事項,告知需要提供的配合,同時還應向委託單位講明應提供的相關資料(如材料合格證明、建築面積證明等)及要求。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將檢測隊員按照每組不少於2人的分組方式進行檢測分組,在檢測過程中每組均應要求有相關單位人員陪同配合。
2.檢測前的首次會議
檢測隊員根據檢測專案的分組和表格《電氣防火檢驗專案抽樣單》要求的數量、位置,檢視電氣設施系統設計/竣工圖紙,準備相應的檢測記錄表格和檢測時需要使用的儀器、裝置,到相應現場位置後,確認現場條件允許後,
3.末次會議
檢驗完畢,檢測部經理召集檢測人員,溝通匯總檢測情況,將在檢測中存在的隱患部位或需要整改的地方,告知建設單位(或受檢單位、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相關人員。
八、檢測一般流程
1.檢測一般順序
進行現場檢驗時,一般應根據建築內電氣設施、裝置的設定情況,按以下順序和系統進行檢測:變配電裝置、等電位聯結→低壓配電裝置→低壓配電線路→低壓用電裝置→插座和開關→照明裝置。
2.檢測一般原則
檢測工作原則上從給建築供電的配電室開始,從低壓變壓器到供電控制櫃,然後沿供電線路到裝置負載進行檢驗,等電位聯結的檢測可以接合配電線路或用電裝置的抽樣檢測就近位置同步進行。
九、檢測的具體內容
十、檢測原始記錄資料的組成
1.檢驗報告審批單
2.合同評審記錄
3.檢測任務派遣單
4.建築電氣防火技術檢測檢測記錄綜合表
5.檢測記錄綜合表目錄
(1) 工程資訊
(2)建築電氣防火技術檢測檢測記錄重要問題說明
(3) 山東安平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建築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專案抽樣單
(4) 檢測儀器裝置使用一覽表
(5)建築電氣防火檢測情況彙總表
(6) 建築電氣防火技術檢測記錄表
(7)附表
5.工程面積證明
6. 工程執行情況證明
7. 監督員檢測監督記錄
- 建築電氣檢測流轉單
十一、現場檢測圖片原始記錄
十二、被檢測單位提供
1.圖審意見書。
2.提供本次未安裝或不具備檢測條件項的說明性檔案。(格式自定)
3.現場若有變更,提供設計變更證明性檔案。(格式自定)
4.原設計圖紙開關、裝置等數量和現場實際安裝量不符,提供設計變更或證明性檔案。(格式自定)
5.提供電子版強電設計圖紙一套(含設計變更)(刻成光碟)
6.分別提供三種不同規格的電線、電纜合格證明材料(電子版影印件均可)
7.分別提供三種不同規格型號的配電箱、配電櫃合格證明材料(電子版影印件均可)
8.對現場檢測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後,提供整改後的圖片。
十三、檢測報告的編制
具體根據檢測報告格式及內容進行詳細講解
十四、簽字與交接
十五、原始記錄簽字
十六、檢測報告簽字
十七、資料收集及稽核
十八、檢測報告交給被檢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