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曾經可能有那麼幾件憋屈事,有苦說不出吧。90年代初,當年我上大學,談了一個女朋友。那個年代,大學生談戀愛學校雖然沒禁止,但也是不鼓勵的。在一個深秋的晚上,上完晚自習,我們走回各自寢室的路上,相約去教學樓旁邊的小樹林約會,至於幹了啥嘛,也無非摟摟抱抱、卿卿我我了哦。當時因為比較投入嘛,也沒太注意周圍的情況。當我們要走的時候,旁邊樹底下突然走出一個人來,攔住我,說:“剛才你們說了什麼幹了什麼,我都聽到了,看到了。我是校衛隊的,這個事,交給學校處理呢,對你也不好,你看怎麼辦?”當時也是涉世不深,又怕系裡、學校知道了要處分,還真不知道怎麼搞。我說:“你說怎麼辦?”他說:“你女朋友先走吧,我們單獨談談。”待女朋友走了後,他神秘兮兮的湊到我耳邊告訴我:“這事呢,乾脆你出十塊錢餐票,我們就不向系裡報告了,你看怎麼樣?”說實話,因為這鳥事,十塊錢一下沒了,也很心疼的。要知道,當年我們還是公費師範生,學校補貼生活費算高的了,一個月也只有51塊6毛錢,奶奶的,一下子搞掉我百分之二十的生活費。但是,想來想去,真要被學校知道了也不是個事,唉,花錢消災吧。於是,從兜裡拿出好幾張餐票交給他。他用手電照了照,數了一下,說沒錯,然後就走了。
那晚,我一個人走回寢室,心裡感覺好憋屈的,這不是訛我嗎?但是又做不得聲,這麼多年來,這件事一直如鯁在喉。現在想來,原來哪個年代、哪個行業都有索拿卡要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