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不必老生常談地說道什麼“三人成虎”“謠言止於智者”之類的話題,因為如果人人都能這麼想,這麼做,很多不應該發生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很多能夠挽救的人也可能得到救助,這就是社會性的力量。
以前經常聽這樣的話語:大智若愚。一開始並未能很好地理解這句話的意思,總以為如果事情的發展超出本人的預計,那就叫失態,而不能稱之為“智者”。
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閱歷的拓展,終於發現沉默是金並不是所謂的嘲諷那些不善言辭的人,而是保持緘默真的有可能拯救一個人,也有可能拯救一種風氣,哪怕它只是可能。
假設不是目睹網上那麼多的暴力如何把一個人逼上絕路,我們不能說出這樣的話,假如歷史上不曾出現這麼多的妄語,很多悲哀本可以避免,人總說出社會後只能被社會改變,只能從一顆有稜有角的石塊,變成一顆橢圓的鵝卵石,這樣才不會到處碰壁,也不會適應不了社會。沒人能否認圓滑一點能夠更好地活下去,可只剩下圓滑的人註定不是社會需要的人。基本的是非觀念都不能堅定地奉行。
一、
之前有一個女網紅直播被慫恿喝毒藥死去的事件,想想就讓人作嘔,滿屏都能嗅到那令人作嘔的腐臭氣息。
花樣年華,燦爛的人生就這樣戛然而止。留下的只是一個曾經的談資,一個那麼傻的人,當然也留下了某些人不為人知的陰暗心理,以及得逞後的快感;更多的是留下了潸然淚下、肝腸寸斷的父母,一個殘破的家庭。
一時的口舌之快逞之何能?情侶之間情感不和、破裂,這在這個社會值得要死要活?如果按照這個標準走的話,中國很快就可以從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變成一個地廣人稀、人人都是農場主的時代,要是能這樣的話可能也不差?既然不是,何以要把平日所受的委屈,成百上千、成千上萬的惡意、愧疚、委屈,變成無數傷人的利箭,像靶子一樣的射向不應該她所承受的境地呢?
感同身受,一個爛大街的成語,就這樣被大家說在口裡,不論是工作、生活、情感方面都頻頻地出現,易地而處,它就變成了“感同她受”?如果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改變不了社會,那什麼是可以改變?是每個人在自己所想的事情方面“言出法隨”?真相是如此的殘酷,大家卻像鴕鳥一樣選擇看不見,只選擇自己想看的事情上,扶老人被訛詐倒是人人都能看到,這就是真實的社會嗎?
如果人人口中都是道德仁義,眼中卻是隻能看到別人的錯誤,而不懂得自省,你看他,我看你,他看我,“惡”得以宣揚,“善”豈不是永遠的葬身於黑暗,不能光明正大地遍佈於陽光下,社會上,人的眼中,人的心上?
二、
前段時間還有另外一則新聞,事情是這樣的。
老人救下了一個跳水輕生的孩子,事後拍了一張照片,過了一段時間其兒子把這件事連同照片在某社交平臺發出來了,然後被一個節目拍攝跟蹤了,其母親在指責老人、要求道歉,然後還有一個所謂的在目擊者在幫腔,說老人為名為利之類的話。
事情的脈絡是,被救的孩子還活著,在醫院接受治療。其母在看到某平臺發出的影片,找上了老人,要求道歉,還有所謂的在場證明熱心人士予以事實說明。
事情發生之後,影片發出之前,其母並未想要找到老人道謝,甚至沒有這個打算,或者有這個打算尚未實施。而在影片發出之後,找到了老人,並不是為了道謝,而是要求道歉。
這麼一說大家的注意力,是不是都集中在了這個並未盡到自己職責,並帶有埋怨意味的母親,以及那個所謂的熱心人士身上,而忽略了這件事裡最重要的老人。
否管他出於什麼目的,他把人救了,已經撥打了急救電話,剩下的搶救措施,他完全不懂。那也就是說他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已經做到了極致,在旁人沒一個人跳水的情況下,他跳了,並把還活著的孩子救上了岸,而除開撥打了急救電話的那個人,其餘的人只是在看熱鬧,或者換個詞語“在場證明人士”。
一開始我也被這個母親以及所謂的“熱心人士”所吸引住了目光,認為這樣的母親太過分了,不懂得感恩也就算了,還要指責救人的人;那個“熱心人士”就更噁心了,仗著自己看到了“事實”,就以一個目擊者的“熱心腸”橫加批判老人的別有用心,殊不知自己完全沒有評價的權利。
誠然,那個母親行為是有過激之處,那也有可能是受所謂“熱心人士”的誘導而留下的錯誤印象,可孩子生死未卜,並在老人救人後拍照的行為產生一點誤解,她可能有錯,可她並沒有道歉之外的過分訴求,也還能被人諒解的程度,只要事情說開。
然而,那個“熱心人士”就真的無法讓人諒解了,這就是門縫裡看人,完全以自己狹隘的目光看待他人的行為,她看不到周圍有那麼多的人,只有老人跳水了,還成功解救人上岸了,而只看到了老人拍照,所以她的在場證明,只是看到老人在救人後拍照,然後得出結論:老人是為了名利。
這兩人的是非恩過就說到這裡,暫不多加評論吧,免得又是成為“眾矢之的”。
就這麼簡單地說一下,是不是很容易又帶到了仇恨他人的程度上,這種並未引導,尚且有如此的影響力,由此可見輿論的可怕。
“子貢救人”的典故,相信不少人是知道的。
春秋時期,魯國人在外碰到同胞在別的國家作為奴隸,可以把人贖回來後,根據憑條可以回國後,補領會相關的損失,因為這條法律,本可以救助多少無辜的人。
然而,子貢救人後,卻把憑條撕毀了,看起來頗有俠義之氣,可孔子卻大發雷霆,甚至想把他趕出門下。為何?
本來是一件絕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子貢卻把門檻抬得太高了。如果別人把人贖回來了,去領錢,就會被別人指責,你看人家子貢都不要錢,你懂不懂什麼叫仁義啊?
大多數的人就會想,我把人救回來,本來是做一件好事,然而現在做了好事去拿應得的利益卻還是會被人指責,那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於是,大部分能得救的人,失去了他們本來能夠得到的機會。為何?就是有人門檻定得太高了,旁人都是那種眼光,可不是人人都是子貢。他是孔子的七十二門生之一,家境殷實,大部分人是比不上他的啊!
同理,老人救人之後,就算他有得名利的想法,那也是他救完人後的行動,如果可能讓他得名得利這也是應該的事情,有什麼必要去糾結於這種目的?
做好事不留名的是雷鋒,現在也不缺乏這種雷鋒,可更多的是普通人,不能以雷鋒的標準要求每一個人,社會上的人更不能以自己沒能做的事去評價去做了事情的人,這才是真正的讓人心寒!
人的眼光和話語不能盯著做錯事的人,而是在同一件事上做對的人,好人好事在這個時代需要宣揚。不正的行為需要大家的監督,但不是人云亦云,而是在塵埃落定後的警戒與自省;然後,弘揚正能量,哪怕讓做好事的人得到名利,那也當之無愧。
不要讓人死了後才成為英雄,不要讓活著的人承受屈辱,不要讓旁觀的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