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不一道,國不必法古。商鞅的這句話,道出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王朝實現長治久安和開拓創新的不變法則。
大秦帝國,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統一貨幣、車同軌、修建馳道,創立“三公九卿”行政官僚制度,建立起了影響後世中國二千多年王朝治理的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秦朝作為第一個中央集權的朝代,本來有希望實現國祚長久,繁榮昌盛的王朝治理目標,但秦始皇由於未能根據統治形勢的發展變化而隨時調整國家治理的策略和方向,繼承人選任出現了重大問題,並在人事方面對宦官趙高等人看走眼,導致王朝權力交接出現重大偏差。
秦王朝的失誤,仔細梳理一下,各種原因很多。比如人事制度不合理、統一六國之後繼續沿用法家政策制度未能實現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與時俱進等。但在我看來,這些原因的背後,是秦朝統治者治國理政的理念僵化,不懂變通,不知政策制度的調整與創新。秦朝在完成統一中國的大業之後,應該調整治理國家的各種方針政策,而不是繼續沿用法家模式。因為統一之後,面對的疆域行政區域、民眾皆不一致,比如行政區劃制度方面,秦朝推行的郡縣制,在原六國地區影響不是很大。還比如文化、習俗方面,推行法家治理模式,是否能有效聚攏人心,以利於王朝恆久的治理,都是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