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要振興,清理農村歷史遺留是首位,穩定才能發展。根據上級要求,也是鄉村振興第一步,開展歷史遺留的“三資”清理工作。
15號經過工作小組努力,詳細情況已經出爐。
資金方面,應付、應收款。應收款有2000年前村集體企業的欠款,有村民2006年前五項統籌等欠款。應付款項,今年的欠村民的工錢,退休幹部工資等。如果欠款全部收齊正好抵頂今年的費用。
資源方面,村民佔村集體的土地真不少。細說起來村民佔集體的土地還是因為濱海大道遺留問題,這七年來,荒的土地又被村民耕種。這次“三資”清理面臨:把土地收歸集體,在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前提下運作。增加集體收入。
第三資產方面,原來村集體留下的唯一村辦企業,租賃在外。
經過慎重研究,上報給街道的重大疑難問題就達九個方面。具體處理措施還需要街道出具方案。
農村發展必須把歷年遺留下來的“三資”工作理清,一碗水端平,農村才能發展,村民才得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