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閨蜜離婚了。
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她發現了一些事情,而這些事情,都在說明一件事:丈夫不僅外表髒,生活也髒,內心更髒。他所有的創造力,都用在開拓各種性關係。出軌、劈腿、雙性戀、群P、和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交往,床上床下以父女相稱。
他當然不承認,說被引誘,說心裡煩,說對人性絕望,於是嘗試各種刺激。
但證據卻說明,他一直主動,從未被動。
也難怪,人渣必匹配一個專業說謊的嘴巴,敗類必搭配一張刀槍不入的臉皮。
閨蜜崩潰至極,像被抽了骨,直著眼睛,蜷在我家沙發裡,喃喃地說:我從前就知道他不是好東西,但還是沒想到他會爛成這樣。
她老公我見過,一個髒而醜的老男人,是一種由內心發散出來的髒,在相貌上,就變成了委頓與猥瑣。
一次,我們三人一起吃飯,吃到後來,他要了微信,第二天就在微信上大談性事。當即就拉黑了。
後來告訴她。她說,他就是這樣的,同學群裡的女人,他有一大半勾搭過,QQ上只要對方性別女,愛好男,他就會執著地撩騷,還有林林總總,不想說,說了嘴都髒。
她之所以一忍再忍,只是因為沒有錢。房子是他婚前買的,共同存款不過幾萬,她多年賦閒在家,做一個專職媽媽,職業技能退化,身邊又無存款傍身,而他當然不會體恤,他說過,離婚可以,你淨身出戶。
她離不起,“我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在經濟上支撐自己。”
直到如今,局面崩壞,她忍無可忍,終於簽了離婚協議,大半生都過完了。而一切又要重頭再來。
02
在婚姻市場上,錢就是個人尊嚴的起點,也是選擇自由的保障。
朋友圈裡有一大把大齡剩女,工作上很拼,戶頭上很足,人當然有底氣傲嬌。
尋常人等,多數入不得法眼,極品敗類,連近身的機會都沒。
其中A姑娘,30出頭,年入百萬,有車有房,有顏有品,徹底一尤物。理所當然,追求者眾,比如一個工程界的土豪,一把一把往她身上撒錢,就跟出殯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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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女子,在這樣的金錢攻勢前,早就被推倒了。但她不是。有錢鎮著,腰就沒那麼軟,人就沒那麼容易倒下。她拒絕了所有誘惑,告訴對方:我不喜歡你,你省省吧。
婚姻不是長期的mai淫,妻子不是合法的ji女。
然而,有底氣說這句話的,放眼四周,少之又少。
多數女孩在婚姻選擇上,將官二代、富二代,甚至官一代、富一代,當作最佳擇偶物件,對品行,倒沒那麼看中了。
然而,將錢當作最重要因素去選擇的婚姻,多數與我閨蜜的下場相似。
o 愛是一種奢侈品,並不是所有人,都配得上它。
A後來挑選的男人,是她今生至愛。留學生,健康乾淨,又洋氣又儒雅。
我看過他們一起旅行的相片,豔羨得不行,當時反覆想到的詞是:金童玉女,一對璧人。
03
一個女生有錢,到底有多重要?
你不用再關注淘寶降價資訊,不用在菜市場討價還價,不用常年使用最低廉的劣質化妝品,不用一談起旅行,就冒出兩個字“費錢”,不用多年租住地下室,不用一生擠公車,不用苦苦暗戀一個高富帥,但一想到窮酸如我,最終望而卻步。
你可以愛我所愛,恨我所恨,甩我所甩。
你可以自由地行,尊嚴地活。
你可以響亮地說不,也可以響亮地說要。
你可以做愛做的事,交配交的人。
你可以把日子過成一本精裝的詩,時而簡單,時而精緻,而不是讓日子過成KTV裡的歌,時而不靠譜,時而不著調。
你可以不用為了安逸的生活,委屈求全地接受一個能提供這些的人,然後,忍受他的口臭肥胖鼾聲如雷,忍受他的奇葩論點、荒謬三觀。
你可以像王思聰一樣,說,我嫁人從不考慮錢,反正我有錢。
你可以讓自己的相貌、品味、氣質、眼界,隨之節節攀升,成為人群中最閃亮的那一個。
最關鍵的是,你不用再服從一種規則,一種你內心根本不屑,卻不得不屈服的規則。
04
我閨蜜曾經也狠過,她哭,她鬧,她對丈夫說,如果你想過下去,就少做點髒事。
他笑,我就是要這樣,不爽你走啊。
他知道,他是家裡的經濟來源,沒了他,她就沒法兒轉下去。
因此,他有權設定規矩:我花天酒地可以,你招蜂引蝶不行。
雖然《老炮兒》一直強調規矩是老祖宗定的,但在實際生活裡,錢才是大爺,錢才是王道。
我給你錢,你就得聽我的,擺什麼姿勢,玩什麼路數,幹多少鐘頭,全由我作主。不管我說得對,還是不對。
比如在職場,工作如何運轉,分工如何合作,全由出錢的人說了算;
比如在家庭,能獲取多少,承擔多少,底線是什麼,多由掌管經濟的那方作主。
有錢人制定規則,屌絲遵守規則或死於規則。
財不如人,受制於人。這是自然法。沒什麼好抱怨的。
不服,就有點心氣,變成規則的制定方,而不是被使喚的人,將自己反覆修剪、壓制、包裝,變成無害的貨物,躺在土豪面前,等著對方出價。
A曾經說,我之所以追求財務獨立,就是因為不想變成奴隸。
也因此,她可以無視他人的設定,遵從本心,時有光芒,一切有情,可以都無掛礙。
也因此,她成為我朋友圈裡,我唯一願稱為女神的人。